昆明市
據云南省昆明市商務局網站2月5日訊息,昆明市商務局近期答覆昆明市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洪建華委員關於“企業逐漸遷出住宅區,提高寫字樓的入住率”的建議稱,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擬請上級部門高位統籌,安排分工研究落實。
洪建華委員在建議中表示,針對目前昆明市樓宇仍然呈現空置率過高、利用率不足的嚴重情況,建議儘快出臺針對寫字樓相關管理條例,對企業辦公地點進行約束,逐步減少不合規的辦公地點,企業逐漸遷出住宅區,提高寫字樓的入住率。對目前仍在住宅區辦公的企業,原則上,建議在進行營業執照年檢時,檢測出仍在住宅區辦公的公司,從管理條例上明確,按照規定時限、分批遷出住宅小區辦公,逐步規範企業入駐寫字樓。同時,適當給予主動從住宅區搬離入駐寫字樓的企業一定額度稅收優惠政策。
昆明市商務局答覆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關於“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的規定,我國允許“住改商”。2022年11月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市場主體住所(主要經營場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檔案第七條規定,市場主體住所 (主要經營場所、經營場所)登記優先實行告知承諾制。其中,“住改商”應承諾“申報的住所(營業場所、經營場所、主要經營場所)屬於住宅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已經徵得相關利害關係人同意”。
昆明市商務局答覆表示,委員的建議非常好,參照上海、濟南等地有關規範“住宅商用”的意見,擬請上級部門高位統籌,從審批、建設、註冊、監督等環節著手,安排有關單位和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研究落實。
昆明市商務局介紹,昆明市共有規模以上商務樓宇641幢,總建築面積達2300餘萬平方米。其中,五華區共有樓宇202幢,面積638萬平方米;盤龍區共有樓宇96幢,面積415萬平方米;官渡區共有樓宇121幢,面積432萬平方米;西山區共有樓宇184幢,面積616萬平方米;呈貢區共有樓宇38幢,面積223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