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合作模式也在不斷推陳出新。近日,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正式印發《重慶市規範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實施方案(試行)》,標誌著重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也對《實施方案》進行深度解讀。
《實施方案》旨在建立起以鼓勵民間投資、發揮市場機制、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為顯著特徵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機制將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新機制的系列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拓寬民間投資空間,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提高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專案建設運營水平,確保規範發展、陽光執行。
新機制專案的一大亮點是聚焦使用者付費專案,全部採取特許經營模式,並限定於有經營收益的專案,以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相關負責人介紹,各行業部門、事業單位需結合新機制要求,積極謀劃篩選專案,提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建議名單。專案實施機構則負責特許經營方案的編制、特許經營者的選擇以及專案實施監管等工作,確保專案的順利推進。
在特許經營者的選擇上,《實施方案》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特許經營者的選擇方式及競標檔案需與稽核透過的特許經營方案保持一致,競標過程中將高度關注專案管理經驗、專業運營能力等因素,確保特許經營者的專業性和運營能力。特許經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0年,但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一系列支援措施。包括在專案特許經營方案及競標檔案中明確民營企業參與要求,對投資規模大、建設難度高的收費公路專案制定全市統一的認定標準,積極創造條件支援民營企業參與,並持續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保障民營經濟市場主體依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在規範執行監管方面,《實施方案》也作出了詳細規定。依法選定的特許經營者與專案實施機構需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並履行投資管理程式。政府可在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給予專案一定的投資支援。同時,加強了專案各階段的資訊填報要求,確保專案資訊的及時、準確和全面。
此外,《實施方案》還支援供水設施、高速公路、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等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專案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盤活存量資產,支援採用特許經營模式申報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進一步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的積極性。
上游新聞記者 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