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風
11月21日晚上,深交所公佈對山東泰豐智慧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IPO終止稽核的決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薦機構第一創業證券撤回申報。公司IPO早在2023年6月2日獲得稽核透過,但一直未能提交註冊。公司本次IPO擬募資5.5億元。
公司前身濟寧市泰豐液壓裝置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11月,2007年5月更名為山東泰豐液壓裝置有限公司,2010 年 11 月整體變更為山東泰豐液壓股份公司。2016年4月5日公司股票掛牌新三板,證券程式碼836214,2017年6月16日終止掛牌,2017年9月變更為現用名。目前公司註冊資本6829.7979萬元,控股股東為先生,實際控制人為王振華、蔣東麗夫婦及其兒子王然,三人合計控制公司 57.94%的股份。王振華現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然現任公司副董事長。
一、自稱我國“液壓行業市場細分領域中的龍頭企業“,但又“屬於國內液壓行業第二梯隊”,與龍頭企業有較大差距
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液壓元件及電液整合控制系統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主要產品為二通插裝閥、電液整合控制系統和其他液壓元件,其他液壓元件主要包括多路閥、充液閥、柱塞泵和液壓缸等。
公司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自稱:公司研製的超高壓大流量電液比例二通插裝閥可以做到完全與國外產品互換,實現了進口替代,是液壓行業市場細分領域中的龍頭企業,公司產品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影響力。
對於公司在招股書中稱自己為“液壓行業市場細分領域中的龍頭企業“。稽核中心在問詢函中要求公司:以量化資料補充說明,發行人所在細分市場的規模,發行人的市場地位及份額情況,發行人稱自己為“液壓行業市場細分領域中的龍頭企業”是否準確。
招股書“國內市場的競爭格局”中又稱自己屬於第二梯隊,相較於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內液壓行業龍頭企業如恆立液壓等,仍存在較大的成長空間。仍存在較大的成長空間,實際意思就是目前仍有較大差距。
二、報告期業績持續增長,2022年扣非淨利潤7290萬元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4648萬元、51891萬元、60032萬元,扣非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239萬元、5715萬元、7290萬元。
公司選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稽核規則(2023 年修訂)》 第二章 第一節之 2.1.2 條第(一)項規定的上市條件:“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 5000 萬元”。但自2024年4月30日起,該標準已被修改為: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 10000 萬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公司2022年扣非淨利潤7290萬元,如果2023年業績下降且低於6000萬元,就不再符合新的上市標準。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貨中的發出商品金額分別為1872萬元、2514萬元。但2022年末,發出商品金額只有661萬元,大幅下降。招股書披露:發出商品較上年末減少1852.90 萬元主要系 2022 年底受外部環境影響,發行人 2022 年底的發貨量有所減少所致。
2022年末發出商品金額大幅下降,預示2023年一季度不大理想。固然,公司預計2023年一季度營收同比增長只有0.32%、扣非淨利潤同比增長只有0.07%。
三、2022年末應收賬款同比明顯上升,遠高於2022年營收同比增長速度
2022年末,公司應收賬款餘額26520萬元,相比2021年末的18142萬元,增長46.18%,而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只有15.69%。公司2022年是否存在放寬信用促進銷售的情形?
2023年6月2日的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問題有兩個,其中第二個就是應收賬款問題。
四、2020年6月曾申報科創板獲得受理,2020年9月撤回申報,被重點問詢
公司曾於2020年6月申報科創板IPO,當時保薦機構為長城國瑞證券。於2020年9月向上交所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檔案。保薦工作報告稱:發行人滿足《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的相關要求,公司生產的電液比例伺服二通插裝閥、高效能多路閥和高壓柱塞泵等主要產品實現了進口替代,後續在稽核過程中對於“進口替代”的稽核要求逐步趨嚴,發行人科創屬性是否突出較難論證,故撤回申請。
公司2022年8月申報創業板IPO時,保薦機構已變更為第一創業證券。首輪問詢“問題3.關於前次申報“要求發行人:(1)補充說明發行人稱實現了進口替代的各類產品的具體情況,功能,開發歷史,智慧財產權完整性,前次申報及本次申報報告期內涉及收入及比重,技術先進性,對原進口裝置市場份額的替代影響,對所在行業的實際貢獻。(2)前次申報時主要財務資料情況,與本報告期業績差異對比及差異原因,主要業務模式、收入確認方式等重大方面是否發生變化。
五、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
1.營業收入問題。根據發行人申報材料,報告期內營業收入分別為 34,648.46 萬元、51,890.50 萬元、60,031.82 萬元,2021 年、2022 年同比增長 49.76%、15.69%,增長幅度明顯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
請發行人:說明報告期內營業收入增幅明顯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業績增長是否具有持續性。同時,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應收賬款問題。根據發行人申報材料,報告期各期末應收賬款餘額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 41.33%、34.96%、44.18%;報告期各期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 2.47 次、3.20 次、2.69次,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請發行人:(1)說明 2022 年末應收賬款餘額佔營業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說明應收賬款週轉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透過放寬信用政策刺激銷售的情形。同時,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