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最新發布的訊息,12月6日下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康得新以及原董事長鍾玉、原董事徐曙、原財務總監王瑜、原資金部主管張麗雄、康得集團原財務總監吳曉雁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等一案公開宣判。鍾玉因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騙購外匯罪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20萬元。其他責任人員因參與相關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資者起訴康得新公司、鍾玉等40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並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式審理個人投資者起訴案件,於12月6日作出(2024)蘇05民初1473號民事裁定,確定權利人範圍。機構投資者起訴案件另行分別立案審理。目前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投資者可透過登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關注本案後續相關公告。
2021年5月31日,曾經的材料界千億大白馬康得新正式作別A股。
主營高分子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康得新於2010年登陸資本市場, 曾以新材料、智慧顯示、碳材料為主打,推動市值一路飆升。2017年11月,康得新企及26.67元/股的歷史高位,市值超940億,逼近千億。當年,公司還入選了福布斯全球最具創新力企業榜單,系唯一入選的中國科技型新材料公司。
然而,康得新的“高光時刻”在2019年戛然而止。當年1月,看似“不差錢”康得新被爆出15億元短期融資券違約,引發市場高度關注,並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2019年7月,證監會向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發出行政處罰事先通知書,揭開了公司長達4年的財務造假內幕。經查明,康得新透過虛構銷售業務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透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導致2015-2018年分別虛增利潤總額23.81億元、30.89億元、39.74億元、24.77億元,累計達119億元。
與此同時,康得新與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常年存在大額關聯交易未如實披露,導致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及違規擔保情況頗多,直接拖垮上市公司。
而從財務報表看來貨幣資金頗具實力的上市公司,實則多個銀行賬戶均被實時、全額歸集到康得集團,公司銀行存款餘額存在大額虛假記載。其中,財務報表顯示公司2018年度貨幣資金餘額為144.68億元,其實122億元已被康得集團划走,這也解釋了公司為什麼“坐擁”百億存款,卻被15億元債務壓垮。
作為前述違法事實的領導、策劃、組織者,公司實控人鍾玉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於2019年12月被逮捕,隨後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被公安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責編:彭勃
校對: 李凌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