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和天津同仁堂的商標之爭似乎迎來了大結局。
12月18日晚間,(同仁堂,600085.SH)釋出了《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同仁堂集團”)關於解決和避免與同仁堂同業競爭的承諾函》的公告,其中提到,控股股東同仁堂集團近日取得了對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同仁堂”)60%股份的控制權。
對於未來,同一天的另一條公告提到,同仁堂於現階段收購天津同仁堂,若出現投後整合風險,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業績受到衝擊、波動過大,因此,同仁堂目前暫無收購天津同仁堂的計劃。同仁堂集團基於維護和推動“同仁堂”品牌的保值增值的戰略考慮收購天津同仁堂,更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全體股東長期利益最大化。
同仁堂強調,公司將結合本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及天津同仁的未來經營發展情況,在機會恰當時,與同仁堂集團協商將天津同仁堂納入上市公司。屆時,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以及國有產權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依法進行審計、評估,以公允價格為定價依據,與同仁堂集團友好協商一致,並履行必要審批程式後方可實施。如有後續進展情況,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及時履行相應資訊披露義務。
對於“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的同業競爭問題,這份簽署於12月17日的承諾函提到,“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生產的主要中成藥產品、主營市場存在較明顯差異,但二者存在個別非主要產品相同的情況。同仁堂集團承諾,本次交易不改變“同仁堂”的核心業務定位,不影響“同仁堂”主營業務未來拓展,同仁堂集團也不會利用控股股東地位採取損害“同仁堂”及其股東利益的行為。
承諾函還顯示,同仁堂集團承諾自本次交易完成後五年內,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程式透過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轉讓、資產轉讓、託管相關業務或資產、天津同仁或其控制的企業停止相關業務、調整產品結構、設立合資公司等方式)進一步解決“天津同仁堂”及其控制的企業與“同仁堂”及其控制的企業之間個別非主要產品相同的情況。
如今是有控股關係的自家人,但在此之前,同仁堂集團和天津同仁堂的商標之爭早已是國內醫藥行業的老話題。
官網和財報資料顯示,同仁堂集團的主營業務為中成藥的生產與銷售,擁有包括中藥材種植、中藥材加工、中成藥研發、中成藥生產、醫藥物流配送、藥品批發和零售在內的完整產業鏈條,常年生產的中成藥超400個品規,旗下擁有同仁堂(600085.SH)、同仁堂科技(1666.HK)、同仁堂國藥(3613.HK)等多家上市公司。
天津同仁堂成立於1981年,2002年5月成立股份公司。天津同仁堂的主營業務為中成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收入,產品覆蓋片劑、硬膠囊劑、顆粒劑、糖漿劑、口服液、口服溶液劑、橡膠膏劑、散劑等8種劑型。2018年,天津同仁堂就曾申請在上交所主機板上市,但2年多後還是以撤材料告終。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則是在2021年6月就遞交了招股書,計劃募資7.22億元,最終仍未能成功IPO。2023年9月,深交所依據規定終止天津同仁堂發行註冊程式。業內普遍認為,天津同仁堂IPO始終不順利的原因之一是與北京同仁堂的商標之爭。
2021年8月,也就是天津同仁堂遞交招股書不久,同仁堂集團就對天津同仁堂提出訴訟,深交所在稽核問詢函中也提及此事。
在上述訴訟中,同仁堂集團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停止侵害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字號、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同仁堂”或者與“同仁堂”構成近似的字樣;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費用5000萬元;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同仁堂集團在一份宣告中表示,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集團不具有同源關係,不是同仁堂集團的子企業或分支機構,也不具有任何關聯關係。天津同仁堂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同仁堂集團“同仁堂”文字和“同仁堂”註冊商標高度近似的侵權標識,並透過企業名稱文字突出使用、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起混淆,侵害了同仁堂集團註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並構成不正當競爭,同仁堂集團有權透過法律途徑追究其責任,維護自身權益。
在回覆函中,天津同仁堂對於商標爭議作出回應稱,在1994年被原國內貿易部認定為“中華老字號”,並於2006年被商務部認定為第一批“中華老字號”。根據2006年商務部“中華老字號”認定公示情況,發行人的“品牌(字號)”為“天津同仁堂”。公司仍在流通的產品在產品包裝或宣傳中使用的是“天津同仁堂”,不存在單獨使用“同仁堂”三個字的情形。此外,根據《訴訟專項法律意見》,發行人使用的企業名稱、企業簡稱和字號具有充分的事實基礎,發行人對企業名稱和字號的使用是基於歷史傳承的善意使用,不存在攀附北京同仁堂的主觀故意。
天津同仁堂表示,雖然自家取得企業名稱和字號履行的法律程式、工商登記程式合法合規,不存在因企業名稱登記或使用違反規定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形,但若法院支援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需要變更公司名稱、承擔一定經濟賠償的風險。同時,為應對相關糾紛,公司需付出一定的人力、時間、訴訟費用等相關成本。
不過,天津同仁堂也曾提到,根據《訴訟專項補充法律意見》,訴訟代理律師認為,發行人無需停止使用或變更企業名稱。退一萬步講,即使變更企業名稱也不會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據此前天津同仁堂提交的招股書,天津同仁堂的控股股東為張彥森,實際控制人為張彥森和高桂琴夫妻二人。招股書顯示,張彥森直接持有公司41%的股權,高桂琴和張彥森透過潤福森間接持有公司18%的股權,合計持有公司59%的股權。
根據天津同仁堂披露的招股書,2020年至2022年,天津同仁堂營收分別為8.18億元、10.12億元和10.86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97億元、2.34億元和2.48億元,歸母扣非淨利潤1.57億元、1.86億元和1.99億元。營收主要來源於腎炎康復片、血府逐瘀膠囊和脈管復康片三款產品,2020年至2022年,上述產品的合計銷售收入分別為7.11億元、8.9億元和 9.49億元,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6.85%、88.00%和87.35%。
同仁堂業績方面,2021年至2023年,同仁堂分別實現營收146.03億元、153.72億元和178.61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8.91億元、21.99億元和25.83億元。2024年三季報顯示,2024年前三季度,同仁堂營收約138.2億元,歸母淨利潤13.5億元。
12月19日收盤,同仁堂報41.6元/股,漲4%,市值570.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