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普利製藥釋出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及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相關事項的第五次風險提示公告。
根據公告,普利製藥於2025年1月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項,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2021年、2022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10.31億元,且佔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31.08%;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695,435,693.01元,且佔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6.72%。
具體來看,2021年,公司多計營業收入4.37億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8.94%,對應營業成本1.29億元,多計利潤總額3.08億元,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65.88%;2022年多計營業收入4.57億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5.28%,對應營業成本0.69億元,多計利潤總額3.87億元,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88.27%。
針對財務造假行為,普利製藥被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也因財務造假行為受到懲罰。普利製藥董事長範敏華、財務總監羅佟凝,時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朱顯華,副總經理鄒銀奎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處以500萬元、400萬元、150萬元、130萬元的罰款。普利製藥監事會主席丁雨、董事周茂則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對範敏華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羅佟凝採取8年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前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項,公司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規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自2025年1月7日起,普利製藥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如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並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規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或者掛牌。
作為一家成立於1992年的化藥製劑企業,普利製藥2017年深交所上市,曾是中國上市公司科技創新百強企業。其產品包括非甾體抗炎類藥物、抗過敏藥物、抗生素類藥物等,主要產品包括地氯雷他定分散片和地氯雷他定幹混懸劑等。而此次造假事件不僅讓公司形象一落千丈,市值高峰時超過200億元的輝煌也成過眼雲煙。
此外,普利製藥債務償付壓力不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歸母淨利潤虧損0.98億元,同比下滑204.89%,扣非後歸母淨利潤虧損1.25億元,同比下滑397.45%,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貨幣資金餘額3.31億元,短期借款3.03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5.41億元,長期借款13.27億元,應付債券5.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