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械論壇上常年出現一種聲音:“我攜帶自動手槍,配備實彈匣,彈膛是空的。這是為了安全!”
雖然空膛攜槍似乎更安全,但它有什麼缺點呢?
對此,大多數恢復可以禮貌地概括為“輕重新考慮!”筆者想發表一點個人的見解。
本文是“兵工廠生活(ArmoryLife)”網站釋出的介紹文章,作者Massad Ayoob,本人翻譯並編輯給大家分享。
觀點
我們當中許多人通常都攜帶彈匣供彈的步槍和霰彈槍去野外,彈匣內裝滿彈藥,彈膛卻是空的。不過,大多數現代自動手槍都具有跌落保險,可以滿足膛內有彈的攜帶安全,但是也有一些例外。
只有在靶場上,用秒錶進行測試,才能顯示您因為拉動套筒而損失了多少時間。這是筆者使用斯普林費爾德兵工廠公司靶場軍官.45 ACP手槍射擊時的瞬間。
當然,彈膛內沒有彈藥的手槍不會因為意外、錯誤操作而走火,除非是因為事故、疏忽而將彈藥裝入彈膛。即便如此,在一些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的現代手槍——斯普林費爾德兵工廠公司(Springfield Armory)1911、XD-M、911、“地獄貓”等——都可以保證,“如果沒有任何東西將扳機推到後方,手槍就不會擊發”。
那麼,為什麼要先將彈藥裝入彈膛?這就是你為什麼要隨身攜帶這支手槍的原因。
自衛理由
如果您的手槍是作為靶場手槍購買的,那麼確實沒有必要在您需要射擊之前,往彈膛內裝入彈藥。事實上,大多數手槍應用射擊比賽中,都會要求手槍處於“冷狀態”——彈膛內沒有彈藥——直到發出裝彈命令。然而,如果手槍的目的是自衛武器,那麼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膛內無彈,需要首先拉動套筒推彈上膛。需要慶幸的是,此時筆者的輔助手處於空閒狀態。
根據定義,自衛手槍是一種反應性武器。襲擊可能會完全出乎持槍者的意料而突然發生,在不到一秒的時間內就可能決定生與死的結局。與僅僅掏槍和射擊相比,掏槍、拉動套筒和射擊所需的時間更長。也許當舉槍射擊目標時,還要用拇指將手動保險撥到“開火”位置。
用時差距是多少?
當然,不同射手之間的用時差距會有所不同。為了獲得參考資料,筆者帶著一支斯普林費爾德兵工廠公司靶場軍官手槍前往靶場進行測試,同時還攜帶了Safariland 568槍套、185格令被甲空尖彈和競賽用電子槍聲計時器。
輔助手握住套筒中部,以拉動套筒。在類似的訓練和測試中,請注意戴上手套,以防止頻繁的拉動套筒讓手部受傷。
筆者在3碼(2.7米)距離上,設定了IPSC白色靶紙,這樣可以更好地顯示彈孔。3碼也是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警察勤務手槍培訓課程單手訓練的射擊距離。每次跑動時,筆者都會將手放到槍套內的手槍上,以儘量減少無關因素的干擾。筆者來這裡並不是為了看自己能以多快的速度掏出隱藏在夾克下的手槍,而是為了儘可能地比較狀態一攜槍方式(膛內有彈)與狀態二攜槍方式(膛內無彈,有時被稱為“以色列攜槍方式”)射擊時間上的差異。
注:狀態三攜槍方式是膛內無彈,槍內裝空彈匣。
三種拉動套筒的方式:握住後方(最傳統,速度最慢)、夾住前方(速度最快、很可能傷手)、從上方捏住套筒後部(最平衡)。
僅用慣用手射擊,並在舉槍過程中拉動套筒,並向靶紙進行射擊。五次用時1.22~1.42秒,平均用時1.368秒就能擊中靶紙的軀幹部位。然後,筆者以同樣的方式進行了五次相同的射擊,手槍膛內有彈處於保險狀態,舉起手槍時關閉保險並進行射擊。五次用時0.75~0.99秒,平均用時0.894秒就能擊中目標。膛內有彈的情況下,確實有助於快速射擊,所有五次射擊均在一秒內命中目標。
兩者用時差距為0.474秒,還不到半秒,這樣的差異很重要嗎?是的,這是生死攸關的差異。
筆者射擊瞬間。對於普通射手而言,掏槍、拉動套筒和瞄準射擊的平均用時是多少?大約1.5秒。
隨後進行雙手射擊測試,膛內無彈五次用時1.41~1.78秒,平均用時1.534秒。膛內有彈且保險狀態五次用時0.78~0.95秒,平均用時0.894秒。兩者用時差距為0.64秒,明顯膛內有彈時射擊速度更快。
換句話說,如果筆者的“邪惡雙胞胎(意為相同水平的射手)”使用完全相同的手槍和槍套,如果他的手槍處於膛內有彈的情況下,而筆者的手槍彈膛內則是空的,那麼同時掏槍的情況下,筆者在拉動套筒推彈上膛的時候,對方已經向筆者開了兩三槍。在突發情況下,幾分之一秒往往就決定生死。
正確拉動套筒需要一隻空閒且不受阻礙的輔助手。
稍微偏離一下主題,這個測試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如果您發射每一槍時都進行瞄準,那麼兩隻手射擊並不比一隻手慢。“狀態一(膛內有彈)”時,一隻手和兩隻手射擊的平均用時完全相同,均為0.894秒。當然,如果讓筆者再做一次的話,情況可能就會有所差別。“狀態二(膛內無彈)”時,一隻手射擊僅比兩隻手射擊快0.166秒。關鍵是,由於輔助手在手槍完成瞄準之前就可以接觸到慣用手和手槍,因此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就可以完成雙手射擊,從而提高後續射擊的精度和操控性。
其他問題
握持和拉動套筒的動作需要大量的練習。丟擲膛內彈藥,並重新開始下一次空膛聯絡是很乏味的,而且浪費了訓練時間。如果套筒上有鋒利的邊緣,反覆拉動套筒(有時可能就一次)可能就會傷到手掌,請注意,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筆者的輔助手上戴著手套。加之筆者進行測試的手槍上,安裝了可調照門,輔助手在拉動套筒時難度更高了。
雖然一秒左右的時間看起來似乎不是很長,但它卻可以在槍戰中發揮重要作用。
但是,還有更嚴重的問題。
一個問題是,腎上腺素的分泌會引起顫抖,顫抖的手可能會導致“意外釋放套筒”,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導致沒有拉動套筒到位,從而沒有將彈匣內的彈藥推入彈膛——拉套筒拉了一個寂寞。
另一個原因是,很多時候,另一隻手根本不可用。因為你在遭遇襲擊時,輔助手可能在將對手推開,或者暫時控制對方持刀的手,或者將你所愛的人推離危險。如果你的對手將你打倒,你和對手的體重都壓在輔助手上。如果出現的第二個對手已經抓住你的輔助手,或者輔助手在遭遇襲擊時就已經受傷。當最後的絕望時刻,你需要立刻騰出雙手讓手槍上膛,或者用所謂的“單手上膛”技術(將照門掛住腰帶或衣物,向前推手槍從而完成上膛動作)會花更長時間,並且會困難得多。
如果您打算隨身攜帶槍械進行自衛,那麼就應當接受培訓,以便在面臨威脅時可以快速進行射擊。
還記得狀態二攜槍方式有時被稱為“以色列攜槍方式”嗎?你是否會對這樣的名稱感到好奇,為什麼以色列士兵會隨身攜帶膛內無彈的手槍?這僅僅是因為1949年以色列建國時,軍事預算很少,不得不使用他們能夠得到的各種手槍進行訓練。美國1911和比利時勃朗寧大威力的保險與德國瓦爾特P38的保險正好相反,並且與德國盧格P08也不一樣,當時這些手槍都不能在膛內有彈的情況下,將擊錘解脫待擊狀態。當你要把手槍交給一名只接受了最基礎的軍事訓練的平民時,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讓他們在攜帶手槍時,彈膛內不能有彈藥。這樣他們就有了一支安全的手槍,在這樣的情況下,開槍的速度就讓位給安全。
筆者的朋友約翰·科雷亞(John Correia)從事私人安保工作,他最近對筆者說:“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需要快速掏槍進行射擊的事情。襲擊者總是處於主動優勢,因此花更多時間和精力拉動套筒、推彈上膛是一個糟糕的做法。出於這些因素的考慮,我總是建議人們在攜帶自衛手槍時,儘可能處於膛內有彈的狀態。”
結語
這是你的槍,你的生命……也許還有那些你買槍需要保護的人的生命。這是你的選擇,請做出充分知情後的決定。筆者知道自己的立場。
譯者按:
本文作者Massad Ayoob是一位著名的槍械專家,撰寫過十幾本書籍和數百篇文章,擁有執法人員、競技射擊運動員和專家證人的豐富從業經驗。從文章中就可以看出他實操經驗非常豐富,可以學到很多有用的知識。儘管他一貫以陰陽怪氣的方式講述一些問題,讓本人翻譯過程無比彆扭,但他的文章確實很值得翻譯和學習。本文可以說,從各個角度解釋清楚膛內有彈攜槍的必要性,至於是否屬於“無用的知識又多了一點”,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