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今日凌晨推送了iOS 17.4開發者預覽版 Beta 更新(內部版本號:21E5184i),本次更新距離上次釋出隔了 16 天。
蘋果公司今天釋出 iOS 17.4 Beta 1 更新的同時,還發布新聞稿,宣佈針對歐盟地區使用者,調整 Safari 瀏覽器和 App Store 應用商店等規則。
這些更改包括 600 多個新 API、拓展 App 分析功能、支援替代瀏覽器引擎,以及處理 App 支付和發行 iOS App 的新選擇——側載。
對於每項更改,都將加入新的防護措施,以降低 DMA 法案對蘋果歐洲市場的影響。不過蘋果也表示,對使用者而言無法完全消除風險。
DMA 全稱《數字市場法案》。去年 3 月,歐盟達成 DMA 法案協議,將對市值達到 750 億歐元,年營業額達 75 億歐元,每月擁有至少 4500 萬用戶的大型網際網路企業進行監管。
DMA 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大型企業與平臺進行市場壟斷,增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以及維護平臺使用者的利益。
面對 DMA 法案的監管,蘋果將提供包括 iOS App 公證、市場開發者授權和替代支付資訊披露在內的保護措施以降低風險。上述新功能將於 2024 年 3 月起提供給 27 個歐盟國家的使用者。
開放 NFC 等許可權
根據蘋果公司今天釋出的新聞稿,為了遵循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的相關規定,計劃 2024 年 3 月起開放 iPhone 的 NFC 許可權。
蘋果公司在新聞稿中表示,將更改引入 600 多個新的 API,向歐盟地區的開發者開放更多和 iPhone 硬體、軟體互動的許可權。
蘋果公司目前已經為開發者提供了超過 25 萬個 API,以便於開發者訪問攝像頭、麥克風、藍芽、HealthKit、SiriKit 等 iPhone 功能和框架。
而根據新聞稿,開發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申請訪問更多的 iPhone 功能和技術,以便在歐盟地區的應用程式中使用。
蘋果表示,它將逐一評估互操作性請求,並在必要時在未來的 iOS 版本中釋出更多的 API。蘋果表示,請求必須在技術上可行,並遵守歐盟的 DMA 要求。
蘋果公司已經在歐盟、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地區,讓第三方支付和錢包應用可以訪問 iPhone 中的 NFC 晶片,為使用者提供 Apple Pay 和 Apple Wallet 之外的選擇。
開放側載
在歐盟地區,Apple 將遵循歐盟的 DMA 法案,對 iOS 進行多項更改。對於開發者,這些更改包括允許在第三方平臺發行 App ,也就是俗稱的側載。
蘋果將提供新的 API 和工具,使開發者能在 App Store 以外的 App 市場提供 iOS App 供使用者下載,也就是俗稱的“側載”。這樣第三方應用商店能夠讓使用者透過其應用商店來安裝 App 並管理更新,不再依賴蘋果官方的應用商店。
而在開放側載後,理論上講,可以透過不同的應用商店安裝同一個 App 的不同版本(例如巨魔上的砸殼魔改 IPA),來實現類似安卓的“雙開”、“多開”等功能。
雖然蘋果將在今年 3 月在 27 個歐盟成員國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但這並不代表完全放棄 iOS 安全,蘋果依然會把控應用分發,審查所有應用程式。
蘋果公司宣稱,他們的目標是,即便是透過第三方應用商店分發的應用,也要確保沒有病毒、惡意軟體或其他安全威脅,並確保其功能符合承諾,不會讓使用者遭受嚴重欺詐。
蘋果還為此更新了一套全新稽核流程中,會自動稽核應用是否為惡意軟體或者攜帶病毒,此外功能方面會有人工稽核,以確保應用程式的功能與宣傳的一致。
蘋果公司還計劃對所有用於替代分發的 iOS 應用程式進行加密和簽名,以確保使用者獲得的是已知方的應用程式,並保護開發者的智慧財產權。
蘋果公司還發出提醒,iOS 中諸如“螢幕使用時間”、“購買專案共享”等依賴 App Store 應用商店的功能 / 特性將無法準確執行。
蘋果表示“螢幕使用時間”主要透過呼叫 App Store 商城的 API 來統計使用者使用時間,因此在面向歐洲使用者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之後,透過非 App Store 下載安裝的應用,或者使用側載方式安裝的應用,將無法統計執行時間。
蘋果公司還警告說,它將無法幫助使用者處理退款、購買歷史、訂閱管理和取消、侵犯使用者資料隱私、濫用或欺詐和操縱等問題。
對於第三方應用商店,蘋果也做出了限制。
根據蘋果支援文件,蘋果對第三方應用商店設定了非常高的門檻,要求計劃在歐洲上線第三方應用商店的公司,必須要持有 100 萬歐元(IT之家備註:當前約 779 萬元人民幣)的信用證。
蘋果公司表示,第三方應用商店的運營者需要為其提供的應用的首次年度安裝支付 0.5 歐元的核心技術費,而這份“信用證”將有助於向蘋果證明,第三方應用商店有足夠的財力支付這筆費用。
App Store 收費規則變更
由於開放了側載,蘋果在App Store 的收費和運營政策也出現一系列更改,不過這些更改僅涉及在歐盟地區發行 App 的開發者,主要是對 iOS、iPadOS、macOS、watchOS 和 tvOS 等 Apple 作業系統的 App 構成影響。
這些更改還包括新的資訊披露,告知歐盟使用者使用 App Store 安全支付處理之外的替代方式可能帶來的相關風險。
對於開發者和開發商而言,未來他們可以使用支付服務提供商(PSP)的新選項,在開發者的 App 內處理用於購買數字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活動。同時使用者可以在開發者的外部網站完成數字商品和服務交易。開發者還可以在 App 之外向歐盟使用者展示促銷、折扣和其他優惠。
而在蘋果 App Store 發行的軟體,也迎來了一個好訊息:“蘋果稅”大幅度降低了。
所謂蘋果稅就是,當開發者的應用要在蘋果商店 App Store 上架後,蘋果使用者下載這個應用時,如果涉及到付費或者應用內發生消費購買,則需要向蘋果交 30% 的交易抽成佣金。這部分抽成也被形象地稱之為“蘋果稅”。
而在本次更新後,透過 App Store 發行的 iOS App 為數字商品和服務交易支付的手續費降低為 10%(適用於絕大多數開發者及首年後的訂閱)或 17%。
另外,透過 App Store 發行的 iOS App 另行支付 3%的手續費後,可使用 App Store 的支付處理功能。開發者可在其 App 內使用支付服務提供商,或透過連結引導使用者訪問其網站以處理支付,無需向 Apple 支付額外費用。
但是蘋果一個新推出的收費限制卻引發了巨大的爭議。蘋果要求透過 App Store 和/或其他 App 市場發行的 iOS App安裝量超過 100 萬次後,須每年為每首次安裝支付 €0.50。
根據開發者史蒂夫・特拉頓・史密斯(Steve Troughton-Smith)所估算的,如果一款免費應用經歷“病毒式”傳播成為爆款後,一旦下載量超過 100 萬次,那麼就被迫支付“天文數字”般費用,甚至可能會讓開發商破產。
根據蘋果商業條款,如果一款免費應用每年“首次安裝”超過 200 萬次,那麼每月需要支付 45290 美元(當前約 32.5 萬元人民幣),每年需要支付 543480 美元(IT之家備註:當前約 389.7 萬元人民幣)。
對於免費應用程式來說,這會導致其難以為繼,免費應用程式需要從每位使用者身上獲取至少 0.5 歐元的盈利,才能實現收支平衡。如果一款免費應用沒有如此多的付費使用者,或者變現能力較弱,那麼新規就可能壓垮該應用的開發者。
不過,免費和半免費應用程式開發商可以選擇遵守蘋果目前的 App Store 商業條款,繼續向蘋果支付 15% 至 30% 的佣金。
顯然,這個政策表明蘋果依然努力想把開發者留在 App Store 之中。
預設瀏覽器
過去,Safari 瀏覽器一直都是 iPhone 和 iPad 等蘋果裝置的預設瀏覽器,使用者且不能改換為其他瀏覽器。
而在 iOS 17.4 以後,iOS 使用者現在就可以將第三方網路瀏覽器設為預設瀏覽器。
按照 DMA 的規定,Apple 還將推出新的選擇介面,使用者在 iOS 17.4 或後續版本中首次開啟 Safari 瀏覽器時將顯示新的可選介面。這個介面將提示歐盟使用者從選項列表中選擇預設瀏覽器。
歐洲地區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設定包括 Firefox、Opera、Chrome、Brave 和 Microsoft Edge 等非 Safari 瀏覽器了。
瀏覽器應用現在也可以使用 WebKit 以外的瀏覽器引擎,包括瀏覽器應用和應用內的瀏覽體驗。蘋果此前要求包括 Chrome 瀏覽器和火狐瀏覽器等常用第三方瀏覽器在 iOS 裝置上都必須使用 WebKit 引擎,今後 Chrome 瀏覽器將可以使用 Blink 等引擎。
調整僅限歐洲
蘋果公司在概述歐洲 iOS、App Store 系統調整的開發者文件中,表示出於安全方面的考量,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非 WebKit 引擎瀏覽器僅限於歐洲市場。
蘋果公司稱,這些變化給使用者和開發者帶來了顯著的風險,為惡意軟體、欺詐和詐騙、非法和有害內容以及其他隱私和安全威脅提供了新的途徑。
IT之家援引蘋果公司在開發者文件中表示,這些更新損害了其檢測、預防和採取行動打擊惡意應用程式的能力,也損害了使用者在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和使用應用過程中遇到故障時,蘋果公司提供支援的能力。
蘋果公司明確表示:“我們擔心這些變化會影響使用者的隱私和安全體驗,因此我們將這些變化限制在歐盟範圍內”。
為了限制風險,蘋果公司要求替代應用商店進行公證,檢查是否有惡意軟體和病毒,但蘋果公司不會對應用的內容進行評估。雖然公證將增加保障措施,但蘋果表示,替代應用商店系統也存在風險。
不過,雖然蘋果僅在歐洲進行了諸如開放側載的調整,也不排除今後會在其他國家推行的可能。
2021 年,一家印度非營利組織投訴蘋果向開發者收取 30% 的費用,透過他們的應用銷售數字內容,損害了軟體開發者的利益,扼殺了競爭。蘋果公司否認了這些指控,稱它專注於使其裝置儘可能有吸引力。
而印度競爭委員會認為,蘋果公司“違反了印度的一些反壟斷法”,因此對蘋果展開了反壟斷調查。
無獨有偶,韓國電信監管機構在去年的 10 月 6 日表示,對蘋果公司處以總額高達 205 億韓元的罰款(約合 1.1億元人民幣),原因是蘋果公司違反了應用內支付的相關法規。
早在 2022 年 8 月,韓國通訊委員會(KCC)就開始對 Google Play 和 Apple Store 應用商店發起調查,調查其對應用開發商執行某些應用內支付方式的限制,以及其它違規行為。
調查結束後,KCC 決定對谷歌和蘋果分別處以 475 億韓元和 205 億韓元的罰款,因為這兩家公司涉嫌濫用其壟斷權,強迫本地應用開發商使用自家特定的收費系統,以及不公正地推遲正當 App 的審查。這些舉措違反了韓國修訂後的《電信商業法》。
除此之外,日本、美國、俄羅斯也在對蘋果進行類似的反壟斷調查。考慮到來自世界各國政府的壓力越來越大,蘋果或許會放棄維持 App Store 的統治性地位。
本文源自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