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財經 王敏 1月30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以下簡稱“藍色星際”)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稽核。
具體為:2023年10月23日起藍色星際中止稽核,截至2024年1月23日已滿三個月,藍色星際未能在三個月內消除中止稽核情形或補充提交有效檔案。北交所決定終止藍色星際IPO的稽核。
招股書顯示,藍色星際成立於2006年,是一家安消防物聯產品和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報告期內主要服務於金融、教育等行業頭部客戶。
根據申報材料和首輪問詢回覆,報告期內,藍色星際存在“專網通訊——自組網加密”業務,2020年實現相關收入6,022.35萬元、2021年實現相關收入2,467.88萬元,申報前將上述利潤剔除利潤表,資產負債表中存在銷售回款合計8,490.23萬元。
上述業務的供應商上海星地通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隋田力、客戶北京西鼎眾合技術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周寧等人因“專網通訊”業務被證監會、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部分“專網通訊”涉案的上市公司因虛假記載、虛增利潤被證監會出具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安機關對“專網通訊”案已立案偵查。
首輪問詢回覆中,藍色星際說明“自組網加密業務為空轉貿易,非真實的購銷交易”,且藍色星際自組網加密業務回款的來源和資金去向均為“專網通訊”涉案公司。
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北交所要求藍色星際說明在掛牌期間是否存在虛增收入、虛增利潤、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情形;說明在本次申報材料中是否存在虛增資產或利潤、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情形。
同時,結合公開輿情資訊和中介機構的具體核查手段、程式和結論,說明專網通訊案件截至問詢回覆日的最新處理進展,論證藍色星際是否存在被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公安等機構立案或處罰的風險。
說明藍色星際自組網加密業務的資金回款是否存在被追討的情形、後續被追討的風險。分析藍色星際自組網業務回款8,490.23萬元被全額追討或淨額追討兩種方式的可能性,並分別測算兩種方式下,對藍色星際報告期內及期後的財務報表和經營業績的影響;結合上述情況,論證藍色星際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障礙。
自組網業務披露不充分。北交所要求藍色星際全面梳理並說明專網通訊案件情況(含藍色星際及其他涉案上市公司),對比說明藍色星際與其他涉案上市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一致或類似,藍色星際與涉案公司是否存在隱性關聯關係、利益輸送等情形。
說明2021年5月專網通訊案件發生負面輿情後,藍色星際於2021年6至8月仍在進行自組網加密業務的原因,是否存在虛增收入、利潤、資產的動機和情形;說明自掛牌以來是否存在經周寧(北京西鼎眾合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撮合的其他交易;如有,請論證交易商業合理性,並測算剔除該交易對藍色星際報表的影響。
首輪問詢回覆中,藍色星際說明其參與交易是由於自有影片加密技術優勢。請說明藍色星際主營業務中的軟體開發與影片加密的技術重合度。結合影片加密技術的開發週期、交付時點等,說明藍色星際向供應商採購硬體後直接發往客戶,且藍色星際採購和銷售合同在同一天簽訂或間隔期極短的商業合理性,實物流、資金流、賬務流的匹配性。
說明藍色星際於2019年1月先向西鼎眾合交付自組網業務的主要產出——加密軟體、於2020年11月後發生自組網加密業務,兩者發生的時點存在邏輯矛盾的合理性。
此外,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核查上述事項,說明核查手段、核查程式和核查結論,並發表明確意見。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將銀行流水核查程式範圍擴大至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藍色星際及主要關聯方(關聯方認定範圍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董事、監事、高管、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等開立或控制的銀行賬戶,核查自2018年1月1日以來,金額在兩萬元以上的資金流水,重點核查上述主體與專網通訊涉案公司及人員的資金往來,列示核查金額、筆數、賬戶數量、人員及法人關係、核查程式、核查結論等,論證藍色星際是否參與專網通訊業務資金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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