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據微信公眾號“靖安釋出”,江西省宜春市靖安縣近日印發《靖安縣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暫行)》,措施包括實行階段性購房財政補貼、實行契稅返補政策、執行靖安旅遊年卡優惠政策、實行高速免費通行政策、降低房屋交易成本等十六條措施。
實行階段性購房財政補貼方面,措施顯示,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在靖安縣以下樓盤(恆科悅璽、恆科首府、仁上華府、金領翰林苑、怡福居、悅榕府、雲必居、白崖山避暑山莊、金銀島·玫瑰莊園、泰豪半山、九嶺華府、清華美庭、金領和苑、蓬萊府第)購買新建商品房:
(一)屬首次購買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50元/平方米補貼;屬購買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
(二)符合國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且子女未滿18週歲(截至2024年6月30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200元/平方米、260元/平方米補貼。[與第(一)條補貼不重複享受]
凡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在靖安縣雲水自然界、金石世家、南大一附院、御朧府、東白源、藍城、靖園等旅遊康養地產樓盤購買新建商品房,且戶籍、社保均不在本縣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50元/平方米補貼。
同時,實行契稅返補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合同網籤備案為準,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在商鋪銷售上實行契稅返半的扶持政策,進一步去化商業庫存。返補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採取先徵後補的方式進行返補。
在支援團購在售商品住房方面,定期組織開展房地產集中展銷活動,鼓勵按照市場化原則搭建面向全社會公開的在售商品住房團購平臺,各房地產企業自願參加,對滿足團購條件購房的(一次性購買10套以上等),可在新建商品住房原明碼標價基礎上再下降不超過8個點。團購房源須是“五證”齊全的現房或準現房。
以下為措施的詳細解讀及內容:
《靖安縣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暫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已於2024年2月7日印發,為使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現解讀如下:
出臺目的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更好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省房地產市場會商協調暨涉穩風險防範處置聯席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贛房商聯〔2023〕2號)、《關於促進商業辦公類商品房供需動態平衡的指導意見》(贛房商聯〔2023〕7號)及市政府辦《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暫行)》(宜府辦發〔2023〕24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主要措施
一、實行階段性購房財政補貼
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在我縣以下樓盤(恆科悅璽、恆科首府、仁上華府、金領翰林苑、怡福居、悅榕府、雲必居、白崖山避暑山莊、金銀島·玫瑰莊園、泰豪半山、九嶺華府、清華美庭、金領和苑、蓬萊府第)購買新建商品房:
(一)屬首次購買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50元/平方米補貼;屬購買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00元/平方米補貼。
(二)符合國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且子女未滿18週歲(截至2024年6月30日),購房時憑戶口本或出生證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200元/平方米、260元/平方米補貼。[與第(一)條補貼不重複享受]
凡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在我縣雲水自然界、金石世家、南大一附院、御朧府、東白源、藍城、靖園等旅遊康養地產樓盤購買新建商品房,且戶籍、社保均不在本縣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50元/平方米補貼。
二、實行契稅返補政策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合同網籤備案為準,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在商鋪銷售上實行契稅返半的扶持政策,進一步去化商業庫存。返補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採取先徵後補的方式進行返補。
三、執行靖安旅遊年卡優惠政策
凡在靖安縣購買了商品房的非靖安籍人士,憑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證明,可辦理靖安旅遊年卡,享受本縣居民同等的景點優惠政策。
四、實行高速免費通行政策
凡南昌籍人士在靖安縣購買了商品房,在辦理相關認定手續後,可享受南昌至靖安高速的免費通行政策。
五、降低房屋交易成本
支援根據房地產價格變化情況動態調整二手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促進二手房市場流通。稅務機關要按照稅法規定,依據商業辦公類商品房買賣雙方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實際成交價格徵收稅款,房屋交易合同監管部門應加強對合同成交價格的稽核,根據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市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批次評估價格。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商業辦公類商品房交易環節中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依規減半徵收,促進商業辦公類商品房流通。
六、積極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
簡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式,符合相關條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交易過戶,節約交易雙方資金和時間成本。
七、推行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認貸”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八、最佳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年利率為3.1%,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為30%,年利率為3.575%,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居民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頻次由原來的間隔12個月方可提取調整為間隔三個月即可提取;支援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江西省內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經實現互認互貸;當宜春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於85%時,開通受理省外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鼓勵住房公積金繳存對接銀行,向上爭取政策,出臺措施,按公積金存款比例,向房地產企業發放紓困金融貸款。
九、進一步調整土地保證金繳交比例及期限
商服、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繳交比例為宗地起始價的30%,競得人必須在成交結果公示後3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且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餘款在出讓合同簽訂後6個月內繳清。
十、最佳化商業配套佈局
今後新開發的房地產專案,合理最佳化規劃設計條件,特別是商業面積比例,由之前的最低限值改為最高限值。結合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凡未納入商業網點規劃的地塊,除基本的便民服務設施外,不再要求配建其他商業設施。已出讓的商服用地專案未動工的,可根據最佳化商業佈局需要依法收回土地,經縣政府同意後,按照新的詳細規劃,重新下達用地規劃條件,依法公開出讓;已出讓的商住用地專案,商業比例在5%至10%,且商業建築未動工的,依專案單位申請,在土地出讓金不減少的情況下,允許下調商業比例至5%以下,並依法定程式調整建築方案,商業比例在10%以上的,由屬地政府報縣政府一事一議研究確定。
十一、延長開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展期期限
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支援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自主協商,對開發貸款、信託融資等存量融資依法依規透過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援,促進專案完工交付。貸款即將到期的專案,可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展期1年。
十二、支援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庫存去化
支援商品住房庫存去化週期在12個月以下時,將商業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對非住宅庫存去化週期在36個月以上且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土地使用權人改變存量商業用地用途,用於教育、養老、文化、體育等產業專案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促進房地產用地結構調整。對購買商業辦公類商品房申請購房貸款的,鼓勵金融機構按照“應貸盡貸、應快儘快”的原則發放貸款;對改建改造改用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其他租賃住房的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允許鋪設燃氣管道,按照居民標準執行用水價格,根據房屋實際用電性質收取用電費用。
十三、提升商品住房品質
促進住房建設集約化、配套化、精細化、綠色化發展。對取得二星級以上竣工標識的綠色建築及高品質住宅,根據市場需求,由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專案規劃建築方案在縣規委會審定前,經縣住建部門認定實施裝配式建築的專案,其外牆預製部分建築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築面積的 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築專案,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保證金實行減半繳納。
十四、支援團購在售商品住房
定期組織開展房地產集中展銷活動,鼓勵按照市場化原則搭建面向全社會公開的在售商品住房團購平臺,各房地產企業自願參加,對滿足團購條件購房的(一次性購買10套以上等),可在新建商品住房原明碼標價基礎上再下降不超過8個點。團購房源須是“五證”齊全的現房或準現房。
十五、最佳化預售資金監管服務
按照既要管住、又要管好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城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辦法,實施差異化監管政策,對誠信信用評級的企業,適當降低重點監管資金額度,對不良信用評級和嚴重失信評級企業或存在延期交房、違反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適度提高重點監管資金額度。
十六、穩步推進“交房即交證”改革
統籌推進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建設專案“多測合一”、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等改革事項,最佳化整合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備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理等流程,穩步推進“交房即交證”。
執行說明
本次政策由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已明確時間的以規定時間為準。期間如遇國家和上級政策調整,以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