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月30日訊息,繼年初被深交所開出罰單後,海通證券(600837.SH)保薦業務再收罰單。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的IPO專案是二次申報,但在受理階段便遭監管層現場督導。
1月29日,上交所公佈了《關於對及有關責任人採取監管措施的決定》及《關於對保薦代表人晏瓔、謝丹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其中,晏瓔、謝丹作為海通證券指定的專案保薦代表人,履行保薦職責不到位,存在包括關聯方核查不充分、收入核查不到位、毛利率及成本核查不到位的違規行為。
上交所表示,該專案為二次申報專案,前次申報報告期為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本次申報報告期為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其中2020年1-6月為重疊段。上交所在該專案本次受理階段對保薦人開展了現場督導,該專案已撤回申報。
上交所表示,保薦人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資訊披露要求具有全面核查驗證責任。鑑於發行人前次申報報告期存在體外資金迴圈等財務內控問題,且前後兩次申報報告期存在部分重疊段,保薦人未能勤勉盡責,未對關聯方及疑似關聯方體外資金迴圈的情況予以充分關注並審慎核查,同時也未對發行人收入、毛利率及成本核算等方面開展充分核查,履職盡責不到位。晏瓔、謝丹作為保薦代表人對此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上交所經現場督導發現,海通證券存在首發保薦業務履職盡責明顯不到位、投行質控核心部門未識別專案重大風險及對盡職調查把關不審慎等缺陷。有關責任人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責任,未能審慎勤勉執業。上交所對海通證券予以監管談話,對時任保薦業務負責人姜誠君、時任核心負責人張衛東、時任質控負責人許燦予以監管警示。
去年以來,海通證券保薦業務多次收到罰單,涉及多起IPO專案。
2023年6月,上交所對海通證券處以監管警示,原因是上交所在發行上市稽核及執業質量現場督導工作中發現,海通證券作為河南惠強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發上市專案的保薦人,存在對重要稽核問詢問題選擇性漏答,對發行人的收入確認、存貨、採購成本、資金流水和研發費用等核查不到位等違規情形,並且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
今年1月5日,海通證券收到深交所的監管函,相關保薦代表人陳城、景煬也被深交所通報批評。深交所表示,海通證券在擔任江蘇沃得農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IPO專案保薦人的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未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權凍結情況持續履行盡職調查職責並及時向本所報告;對關聯方資金拆借披露的準確性未予充分核實;未對發行人會計基礎不完善、內部控制不規範的情況予以充分關注;未經同意改動招股說明書。
Wind資料顯示,2023年初以來,海通證券首發保薦專案共96起,僅次於中信建投和中信證券,其中撤回並終止的專案多達19起。僅看投行業務,2023年上半年,海通證券投行業務收入在所有券商中排名第四,為19.49億元,同比下降13.18%;投行業務利潤為8.43億元,同比下降14.71%。
紅星新聞記者 蔣紫雯
編輯 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