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新辦1月25日舉行的金融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新聞釋出會上,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肖遠企表示,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金融監管總局推出了50多項金融對外開放措施。取消了外資股份比例限制,包括取消外資參股、收購、增資金融機構的股權比例限制。現在外國資本可以持有銀行保險機構100%的股權,實現完全控股。
這則新聞意味著中國金融業已經完全對外開放,中國金融行業的競爭格局將更加多元化。很多人問我,為何國家會在此時全面開放金融業。我個人的理解,此時國家全面開放主要有2個目的:1,向全世界表明我國繼續開放,全面開放,深入開放的的決心沒有變,中國不會,也不可能再回到過去那種封閉的狀態中去。2,以開放應對歐美髮達經濟體對我國的脫鉤斷鏈。去年我國的實際利用外資金額1.13萬億元,同比下降8%,是近幾年來首次出現下滑,歐美資本大搞供應鏈重構,將很多重要的零部件和組裝工廠從中國搬遷到東南亞,印度和墨西哥。
為了應對歐美髮達經濟體對我國的限制,圍堵,加大中國對外開放,融入經濟全球化,近期我國在外貿,經濟等領域對相關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比如:加大了對發達經濟體的單方和雙方互免簽證,大幅消減外商投資的負面清單,對外資開放更多的行業。
全面開放金融業,引來一個猜想:外資是否可以透過收購控股一家銀行,從而達到快速展業的目的?我國至少十年前已經允許外資銀行在國內設立分支機構,當然當時還是有較多限制的。但是,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後明顯不太適應中國的水土,一方面是拓展客群進展緩慢,另一方面是產品服務也得不到中國客戶的認可。所以,搞了十幾年外資銀行不僅沒有成為傳說中入侵的狼,反而被中資銀行像攆土狗一樣打得到處跑。
但是,如果一旦允許外資透過收購控股一家中國本土銀行,那麼就意味著客群,機構,人員,服務和產品都是現成的,後面只需要將外資金融機構的優秀產品嫁接過來或者做本土化即可進一步拓展業務了。所以,個人認為官方承諾取消控股限制後,不排除有外資對中國本土銀行進行收購,進而控股。
那麼哪些銀行有可能成為外資收購的物件呢?我能想到的篩選條件有如下幾條:
規模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規模太大像四大行那樣上萬億的市值,想要收購控股所需要的資金量絕不是任何一傢俬營財團可以完成的。因為,在我國的銀行股權相關規定中要求控股必須是公司自有資金,而不能是從銀行貸款來的資金。規模太小現有的客群太小不足以達到戰略目標。
需要相關牌照齊全分支機構佈局合理
如果外資希望透過收購控股達到在中國市場快速展業的目的。那麼被收購物件至少要有異地展業能力,而且相關的金融牌照必須齊備,比如:理財子公司牌照,基金牌照,消費金融牌照,金融租賃牌照等等。
只有完備的營銷網路和齊全的牌照才能讓收購方快速將自己的產品和被收購方的渠道,客群對接,從而達到1+1>2的效果。
股權結構比較分散,流通股佔比高
這一點主要是考慮收購股權的難易程度。如果銀行的單一大股東或者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過高,比如:超過50%。那麼收購方就很難從二級市場上收集到足夠多的籌碼達到控股必要的股權佔比。
最好能有一定的持股底倉
如果,完全從0開始收集股權,那麼需要動用的資金要大得多,收購持續的時間可能要相當長時間。所以,收購方最好是在開始收購前就已經持有一定的底倉。這樣,收購執行起來可以事半功倍。
根據上面的條件直接排除掉國有大行和農信社農商行。國有大行規模超標,農信社或者農商行缺乏金融牌照,異地展業基本不可能。剩下的主要看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其中,股份制銀行被收購最大的障礙是持股結構問題。
股份制銀行多數都有國資背景的實控人。表面上看股權分散,但是實際上國資控股的股份很難被收購。我曾經專門寫過一篇專欄《招商銀行到底有多少國有法人股》,裡面計算的結果是至少超過50%的股份是在央國企或者其財務公司手中控制。我們再以興業銀行為例,如下圖1所示:
圖1
從圖1中我們可以看到只有滬股通和華夏人壽保險這兩家不是國有法人。其他8家都是央國企。另外,根據興業銀行2023年中報披露主要股東及一致性行動人包括:福建國資委系佔比19.09%;人保系佔比12.9%;菸草系9.9%;證金3%;福建省港口系2.05%;浙能系 0.59%。這些國資背景的機構持有興業銀行股權比例之和為47.53%。央國企控制了接近一半的籌碼,外資想要收購獲取控股權幾乎是不可能的。
歷史上唯一一次透過二級市場收購股份控股股份行的案例就是當初安邦收購控股民生銀行。不過現在安邦已經被國家接管,也屬於國家看管的狀態。至於沒有上市的廣發銀行,人壽集團控股超過40%,更不可能易主。
透過上面的分析基本說明股份制銀行也很難成為外資收購的物件。剩下的就只有城商行了。考慮到牌照齊全性,網點佈局合理等軟限制,最有可能成為外資收購目標的就是最早上市的幾家城商行,比如:北京銀行,南京銀行和寧波銀行。
其中又以北京銀行和寧波銀行最容易成為外資收購的物件。南京銀行雖然第一大股東是法巴銀行,法巴及其旗下的QFII總共持有南京銀行16.27%的股權。但是,江蘇國資委和南京國資委透過直接控和參股控股等方式控制了南京銀行約38.75%的股權。除此之外菸草系,幸福人壽,證金,南京金陵製藥等國資背景股東還控制了約11.77%的股權。國資背景股東持股佔比超過50%。
另外兩家的股權結構就要對外資有利得多。北京銀行第一大股東荷蘭ING銀行,佔比13.03%。北京國資委控制的兩家股東合計持有17.22%的股權。但是,除此之外前十大股東中只有三峽系控制4.02%,證金控制1.53%。國資背景的股東控制股份比例只有不到25%。
寧波銀行雖然第一大股東是寧波開發佔比18.74%。但是,新加坡華僑銀行及其QFII合計持有寧波銀行20.02%的股份。就算把寧波國資委控制的另外兩家股東算上,寧波國資委能夠控制的股權佔比也只有21.22%。領先華僑銀行只有1個百分點。而且,寧波銀行的前十大股東中還有深股通和3家浙江本地的私營企業。無論是深股通持有的股份還是3家浙江民營企業手中的籌碼都是可以談價格的。如果我是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大股東,現在就可以暗地聯絡幾家民營企業收購他們手上的股權,再加上從二級市場上或者其他外資手中獲取的籌碼,成為寧波銀行的實控人也並非沒有可能。
至於有人說現在舉牌銀行股不是要金監局批准嗎?外資收購控股寧波銀行或者北京銀行大機率不會被批准。這一點我覺得大家理解有歧義,企業舉牌銀行股權達到一定比例確實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向金監局報備。但是,大家注意金監局是否准許收購也不是隨心所欲定的。一般這個批准主要看收購方的資質和資金來源。華僑銀行也好,ING也罷都是國際知名的銀行集團,只要其用於收購的資金是自有資金,金監局沒有道理不批准。
所以,我認為雖然短期內外資透過收購控股國內銀行的案例還很難出現。但是,只要相關限制和負面清單取消,早晚會有第一個吃螃蟹的機構。而最容易成為被收購物件的就是文中分析的,以北京銀行,寧波銀行為代表的無實控人的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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