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最佳化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規定自1月31日起,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已滿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在外環以外區域(崇明區除外)限購1套住房,以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進區域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據澎湃新聞,1月30日,“最強地級市”蘇州被傳全面取消限購,買房不再限面積及套數。對此,記者致電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購買新房、二手房不做購房資格稽核,新房限售政策仍為兩年。蘇州市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也表示,“從今天開始,不再審查套數,也不看購房資格。”
蘇州自2023年9月開始,即對蘇州市區面積120平以上的商品房實行“不限購”政策,主城六區與周邊四區的新房、二手房,面積達120平方米的均不限購,但120平方米以下房產最多隻能買三套。
此外,蘇州六區“賣舊買新”契稅補貼細則也在日前全部公佈,補貼時間、補貼標準基本相同,除姑蘇區明確容積率低於0.8的商品房專案不列入補貼範圍,工業園區和高新區對補貼物件亦做出明確要求。姑蘇區實施細則顯示,2023年1月1日以來在蘇州大市範圍內出售自有住房後(出售時間以不動產轉移登記時間為準),並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姑蘇區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家庭(購置時間以住建部門商品房網籤合同時間為準,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可分層次享受契稅補貼。
1月27日上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名下已有的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計入名下已擁有住房套數核算。
通知指出,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在限購區域範圍內,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資訊編碼並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對於具備合併不動產權證書條件的房屋,購房人可以申請轉移登記業務、合併登記業務一同辦理;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轉讓物件。通知自2024年1月27日起正式實施。
通知指出,建立廣州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溝通平臺,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援的房地產專案名單,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通知還指出,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和政策體系,加大供應力度,不斷滿足各類保障人群住房需求。2024年計劃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10萬套,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8萬戶。
另據廣州日報解讀稱,名下已有的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計入名下已擁有住房套數核算;支援“租一買一”“賣一買一”“轉移、合併登記一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