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財經
11月8日,深交所對蘇州華道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欺詐發行案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對華道生物及相關責任人給予5年禁入、公開認定、公開譴責等重處罰措施。
記者從本案中瞭解到,華道生物被深交所兩輪問詢及現場督導後撤回了IPO申請。深交所基於稽核問詢及現場督導發現的情況,向中國證監會上報了華道生物涉嫌財務舞弊的疑點及線索,最終揭開了華道生物財務造假的真相。經查,華道生物以虛開發票的方式虛假銷售產品,同時偽造銷售回款,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連續三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約807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約3777萬元。
深交所對華道生物及其實際控制人劉某榮給予5年不接受發行上市申請檔案的“禁入”措施,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5年、3年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處分。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被處罰的責任人除了造假的策劃者和組織者,還包括一名“IPO協調人”陳某,這也是首例處罰“IPO協調人”的案件。本案中的陳某並非華道生物的董監高,也未在該公司任職,但其作為實控人劉某榮的外甥女,她根據指示控制使用華道生物體外賬戶給客戶轉賬以完成資金迴圈,在財務造假中承擔重要角色,是發行人財務造假的重要“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