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央行宣佈降準,釋放1萬億元的長期流動性,股民們很激動,雖然事後證明白激動了。當天還有一個重要訊息被淹沒在了降準利好裡,證監會副主席王建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態要“建設以投資者為本的資本市場”。
如何以投資者為本呢?監管部門只講了大原則上的東西,並沒有透露具體措施,在我看來要建設投資者為本的市場可以先從上市公司分紅後不除息做起。
有過一定投資經驗的股民應該都經歷過分紅。國內股市的分紅分為兩種,一是現金分紅、二是股票分紅,本文涉及的是第一種, 也就是現金分紅。
顧名思義,現金分紅指上市公司將現金分給持有股票的股東,A股上市公司要麼不分紅,要麼一年分一次紅。比如,張三持有某家上市公司1萬股股票,該公司分紅方案為每10股分10元,相當於1股分1元,張三持有1萬股便能分到1萬元現金,錢是直接打到張三的證券賬戶裡的,可用於繼續投資股票,也可以提現到繫結的儲蓄卡里。
公司給股東分紅肯定是好事,股民炒股不就是為了賺錢嗎?不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拿到了分紅不意味著賺到了錢,因為按照我國股票市場的規定現金分紅後是要除息的。注意,不是指即將到來的除夕夜,而是從股價裡剔除分出去的現金分紅。
繼續上面的例子。假設張三持有股票的公司在分紅日的股價為20元每股,每股分1元現金紅利後股價自動“下調”1元至19元。分紅前,張三持有1萬股股票,每股20元,總市值是20萬元;分紅後張三獲得了1萬元現金,股價調整至19元,1萬股市值為19萬元,現金加股票共計20萬元。張三的總財富並沒有增加。
此外,如果張三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時間不到1年,那麼還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紅利稅的稅率為10%或20%。以20%為例,1萬元現金分紅需要繳納2000元個稅,到手8000元,加上19萬元市值的股票,張三的財富總額只有19.8萬元了,比分紅前少了2000元。
分紅後需要對股價進行除息,這就是為何股民認為現金分紅分的是自己的錢,根本沒有賺到錢的原因。
除息合理嗎?理論上來說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因為現金是上市公司的資產,以分紅形式給了股東後意味著公司資產減少,股價和市值反映了公司的價值,既然資產因分紅而減少,那麼股價和市值便隨之調整。
不過,並不是所有國家的股市均採取分紅後除息模式,美股就不是如此,分紅後不調整股價。當然,投資者可能認為上市公司分紅後價值降低,拋售股票的人多了,股價同樣會下降,但這是市場原因導致的股價下跌,非將現金分紅直接從股價中剔除出去。此外,上市公司在分紅當日釋出其它利好訊息,股民可能還會積極買入股票使得股價上漲,這同樣也是市場行為。
大家喜歡哪種模式呢?分紅後除息還是不除息?我相信不論是上市公司還是股民都傾向於不除息。
股價漲跌雖然對上市公司的融資和經營沒有直接影響,但高股價和大市值證明公司董事會和高管經營水平高,名聲也更好。
投資者能直接從不除息模式下獲得好處。假設上面例子中張三投資的是美股,分紅後能獲得1萬美元現金分紅(不考慮個稅),同時股票市值依然保持20萬美元不變,總財富變為21萬美元。
當下A股採用了分紅除息模式,我們不能說這種處理方式是錯誤的,原因前文已經解釋過,底層邏輯沒有問題。不過,適時的變革並非不可以。
當下A股狀況不算理想,投資者損失較多、喪失信心,而證券監管部門著力打造以投資者為本的市場,為何不趁機改變規則呢?分紅不除息在國外成熟資本市場運用多年,被證明是有效的,操作起來也不復雜,可以直接借鑑使用,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重新設計制度。
在我看來任何對中國資本市場建設有利改革都應該大膽嘗試,哪怕出了點紕漏可以及時改正,用不著患得患失。
我相信如果在未來幾個月裡宣佈現金分紅方面的改革,不僅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更多的“真金白銀”而且能提振大家對股市的信心,讓股民看到監管部門是在辦實事還能改變對A股“重融資輕投資”的刻板印象。這種一舉三得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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