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劉志遠 每經編輯:王月龍,張海妮
汙染防治設施未及時配套建設投入使用以及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水汙染物,新賽股份(SH600540,股價4元,市值23.26億元)全資子公司連收兩張罰單;違法佔用林地,華能水電(SH600025,股價8.87元,市值1596.6億元)控股公司收到31萬元罰單……
2024年2月第一週,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週報第147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非政府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於31個省區市337個地級市政府釋出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汙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資料來源,每週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資訊資料,釋出“A股綠色週報”,旨在藉助環境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資訊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2月第一週收集到的資料,記者發現,共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週綠鑑:現水汙染違法行為 新賽股份被罰151萬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本期資料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資訊共關聯到10家上市公司。其中,7家屬於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0家上市公司背後有111.9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新賽股份全資子公司新疆新賽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賽生物)因生產設施與配套的汙染防治設施未同時投入使用造成水汙染及未取得排汙許可證,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生態環境局連開2張罰單,罰款金額共計151.27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五師環罰字﹝2024﹞01號”的處罰書顯示,2023年9月23日,新賽生物位於荊楚工業園區的新疆新賽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專案開始進行除錯生產。2023年10月20日,配套的汙水處理站開工建設。2023年11月7日,第五師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新賽生物浸出車間處於生產狀態,汙水處理站處於施工狀態,生產設施與配套的汙染防治設施未同時投入使用。新賽生物自除錯生產以來未取得排汙許可證。2023年11月8日,第五師生態環境局對新賽生物位於長安路的生活廢水總排放口進行了執法監測,《檢測報告》顯示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09800mg/L,懸 浮 物 濃 度4000mg/L,新賽生物將浸出車間生產廢水透過廠區排水管道經生活廢水總排放口排入工業區汙水管網。依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和《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新賽生物相關行為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生態環境局罰款90.4萬元。
不僅如此,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五師環罰字﹝2024﹞02號的處罰書”顯示,新疆新賽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專案汙水處理站未建成,浸出車間生產廢水透過廠區排水管道經生活廢水總排放口(非法定排放口)排入工業區汙水管網。該廢水的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濃度嚴重超標。新賽生物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罰款60.87萬元。
1月3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過新賽股份的公開電子信箱傳送採訪函。2月2日,記者接到新賽股份的電話回覆,通話人員表示,將查收採訪函,並且把相關情況彙報領導,爭取回復處罰的最新進展。但截至發稿,記者暫未獲得進一步回覆。
本期資料中,中國鋁業(SH601600,股價5.54元,市值950.57億元)控股子公司中鋁集團山西交口興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華科技)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呂梁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0.5萬元。
文號為“呂交環罰字[2023]25號”的處罰書顯示:“1.原料堆場露天儲存原料約22000噸,約20000噸原料採取了苫蓋措施,約2000噸原料未苫蓋;2.石灰庫—石灰傳輸皮帶配套的除塵設施正常執行,但收塵率低,2個輸送轉運工段下方有積塵,轉運石灰車間內地面粉塵嚴重;3.2023年2月23日,現場檢查時赤泥庫道路兩側,壓濾車間下方未鋪設土工膜,回用水池上方土工膜破損未修復。2023年10月19日,現場核查時,赤泥庫運輸道路兩側已鋪設土工膜,壓濾車間下方區域地面硬化;對回用水池上方破損的土工膜進行修復,並在土工膜基礎上鋪磚壓實。”
關於處罰書顯示的興華科技的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對於行為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興華科技被呂梁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1萬元;對於行為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五)項,興華科技被呂梁市生態環境局罰款6.4萬元;對於行為3,經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核實,興華科技在檢查過後立即對此項違法行為進行了整改,並將整改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呂梁市生態環境局執法隊,對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不予行政處罰。
2月1日,中國鋁業電話回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採訪函已收到,公司對此事非常重視,內部已作了相關處理。同時,將會去了解處罰的最新情況,再就採訪函內容進行回覆。
環保處罰:華能水電子公司 違法佔用林地被罰
本期資料再現違法佔用林地,華能水電子公司華能瀾滄江(大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能新能源)因此被永平縣林業和草原局罰款31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號為“永林罰立字﹝2024﹞第01001號”的處罰書顯示,華能新能源“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許可的情況下,在廠街鄉義路村打磨箐組、新寨組、小平坦組、楊柳樹組和瓦畔村阿皮序組、下莊房組永平縣廠街鄉小甲地光伏電站專案建設施工過程中違法佔用林地面積共12529.47平方米,計18.794205畝(其中: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面積9651.1平方米、計14.47665畝,未經批准臨時佔用林地面積2878.37平方米、計4.317555畝)”。
永平縣林業和草原局針對華能新能源以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和《雲南省森林條例》第三十八條給予以下處罰: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於三個月內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二、處擅自改變用途林地面積9651.1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的罰款,計289533.00元;處未經批准臨時佔用林地面積2878.37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計28783.70元。兩項共計罰款318316.70元。
此外,本期資料中因大氣汙染受罰的公司數量佔據高位。京糧控股(SZ000505,股價5.93元,市值43.11億元)控股公司京糧(天津)糧油工業有限公司因“以不正常執行大氣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被天津港保稅區城市環境管理局罰款30萬元。
文號為“津保環罰字﹝2024﹞003號”的處罰書顯示,“經查,該公司主要從事糧油加工倉儲物流業務,於2023年8月24日對日倉送料工序檢修時,車間人員謝明煜為清理管道內積塵將進料除塵器後端軟連線管道拆開,檢修後未及時將軟連線管道恢復連線,導致粉塵廢氣未經過後端脈衝式布袋除塵器處理,也未進入末端線上監測系統,透過中間斷開管道直接排向外環境。該公司上述行為屬於以不正常執行大氣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京糧(天津)糧油工業有限公司被天津港保稅區城市環境管理局罰款30萬元。
2月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收到京糧控股就採訪函的郵件回覆:京糧控股高度重視該處罰反映的問題,積極完成整改,並提出後續環境管理提升計劃。京糧控股將根據監管規則,依法合規進行資訊披露。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資料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專案資料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資訊資料的公開均有賴於環境監管資訊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資訊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資訊、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資訊、完善公眾參與程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汙染源監管資訊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資訊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實習生鄧宇瀚、王可欣、劉笑塵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