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了兩年多,30多億的造假大案總算有結果了,蘇州富豪張亦斌終於自釀苦果,迎來了“沉重打擊”。
2月6日夜間,上市公司*ST新海收到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退市,罰款725萬,老闆張亦斌10年證券市場禁入。
這個處罰結果未免太“沉重”了。
退市相當於打回原形,好像挺嚴重,但仔細想想也沒啥。原本就是從非上市公司變過來的,撈夠了,割足了再打回原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錢到手了才是最重要的!
總共725萬的罰款,相對於37億的造假金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不值一提!比例還不到0.2%,關鍵是,主要涉案人員老闆張亦斌只罰了200萬,這個“巨罰”,可以說罰的毫無痛感,到更像是鼓勵!
本質上來說,犯錯的是人,其實最應該被重罰,而*ST新海則承擔了400萬。公司被罰得最多,就有點像一個人拿菜刀砍了人,結果菜刀被重判了。
另外,10年證券市場禁入太少,如此重大的處心積慮造假,就根本不應該再給他重返舞臺的希望,這又是一個變相鼓勵!
值得一提的是,在東窗事發之前,老闆張亦斌就曾兩次嘗試離場,只是都沒有成功。
2020年3月,張亦斌及其妻子與國資控股的國都創業投資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計劃轉讓25%的股權,同時承諾放棄剩餘9.51%股權所對應的表決權。
彼時的*ST新海已經是百孔千瘡,張亦斌的股權不僅質押了,還被輪候凍結,最終是把國資嚇跑了,第一次逃離計劃告吹。
2020年9月,張亦斌又與蘇州恆好投資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計劃出讓23.34%的股權,交易價7.8億。
後來還是因為質押的原因,未能與質權所有人光大證券、上海證券談妥,交易再次告吹,第二次逃離計劃也宣告失敗。
不過,從本質上來說,股權質押了或者被拍賣了,也等於是間接套現了,只不過相比直接套現打折了而已,但少點總比沒有強,張亦斌還是贏家。整個事件沒有傾家蕩產更沒有把牢底坐穿,更多的卻是變相鼓勵!
處罰結果已經沒法改變了,但*ST新海造假這件事還不算完,股民的損失誰來賠、如何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