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12日訊息,東莞市永盛鑫模具有限公司因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規定,被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鳳崗大隊責令停止使用存在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車間並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整。
根據公告內容,2024年1月24日,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鳳崗大隊執法人員對東莞市永盛鑫模具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建築電氣與智慧化通用規範》(GB55024-2022)第6.2.1條的規定,對該單位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2024年1月31日經複查,該單位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且逾期不改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
東莞市永盛鑫模具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構成了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規定的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現決定給予東莞市永盛鑫模具有限公司責令停止使用存在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車間並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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