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公告
江西省寧都縣人民法院將於2024年03月07日10時至2024年03月08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寧都縣人民法院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寧都縣梅江鎮凌雲南大道西側嘉福藍灣·銘著12#樓1603住宅。合同備案編號:2021112301821,建築面積:108.43m2,套內面積:83.23m2,分攤面積:25.2m2,總層數為三十二層拍賣第十六層,規劃用途為住宅。
起拍價:57.7萬元,保證金:6萬元,增價幅度:2000元
特別提醒:本次拍賣標的江西銀行寧都支行提供法拍貸服務,擔保服務諮詢電話:14796784813 李經理
銀行參考貸款利率及貸款成數、期限(具體利率、額度、貸款成數以銀行最新政策及貸款銀行合同為準):
首套住宅按揭利率:年化3.9%,期限30年,最高可貸八成,等額本息/本金還款;
二套住宅按揭利率:年化4.8%,期限30年,最高可貸七成,等額本息/本金還款;
商業店鋪、寫字樓房產:年化5.3%,期限10年,最高可貸五成,等額本息/本金還款;
工業廠房:年化3.85%-4.8%,期限3-10年,最高可貸五成,先息後本還款。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託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必須在競價程式開始前向法院提交委託材料(隨帶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等),經法院確認後可參與競買。競買成功後,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託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領取標的的,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並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託書原件、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標的。如委託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託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三、諮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接受諮詢統一安排,其他時間有意者請自行安排。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定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後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於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於起拍價,方可成交。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保證。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聯絡親自實地看樣,到相關部門詳細諮詢過戶等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未諮詢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現狀的認可責任自負。
七、拍賣成交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價款後,憑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拍賣成交確認書自行至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標的物權屬變更手續。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辦理權證過程中應交納或補交的有關稅費及明確的或不明確的一切關聯費用(含買受人、原產權人應承擔的綜合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費、測繪費及可能存在的物業費、水、電等欠費),依照法律法規由原產權人和買受人依法各自承擔。
八、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於2024年03月04日前與本院聯絡。
寧都縣人民法院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