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原深圳市分公司)因“高管人員未經核准履職、委託清收事項不合規、變相弱化專案風控措施”,被處罰款140萬元。
在我國行政處罰“雙罰制”趨勢下,金融機構受罰的同時對相關負責人追責的力度也在加大。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時任原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總經理王哲因對公司高管人員未經核准履職、委託清收事項不合規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並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終身。
時任原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副總經理、風險總監、業審會主任的張元華,對委託清收事項不合規、變相弱化專案風控措施負有責任,被處警告,並罰款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是今年以來王哲收到的第二張罰單。2024年1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資訊披露顯示,原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對未按監管規定釋出處置公告、承接違規專案變相向專案公司增資負有責任,被處罰款70萬元。王哲因對承接違規專案變相向專案公司增資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
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核准劉新才中國中信金融資產深圳市分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實際上,中國華融剛完成了“變臉”。作為四大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之一,中國華融成立於1999年,係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國有銀行改革和國有企業脫困而成立。2023年11月,中國華融在港交所釋出公告,根據整體戰略規劃及定位,擬變更名稱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金融資產”。彼時,中信集團持有中國華融26.46%股份,為中國華融第一大股東。中信集團已同意中國華融使用“中信”字號,中國華融多名核心高管已由中信空降。
2024年1月,中信金融資產完成更名。更名首年的第一份中報顯示,上半年中信金融資產實現收入總額302.57億元,同比減少15.1%;實現歸母淨利潤53.32億元,同比增長210.7%。截至上半年,中信金融資產合併資產總額10553.42億元,較上年年末增長9%。其中,不良資產經營分部資產總額7466.10億元,較上年末增長3.1%。
採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盧亮 實習生 李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