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樓市迎來重磅新規。
11月18日,據“上海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官方公眾號訊息,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等四部門釋出通知稱,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購140平方米以下住房
按1%徵收契稅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一是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二是明確取消標準後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
關於個人轉讓住房個人所得稅,《通知》明確,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第三條的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按照上述規定,上海市取消了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以轉讓收入的2%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規定。 其他個人所得稅方面的政策未作調整,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仍按照國家相關檔案繼續執行。
關於個人出售住房增值稅,根據《公告》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關於個人購買住房契稅,根據《公告》規定,上海市適用與全國統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政策減負效應明顯
“此次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掛鉤在其上的增值稅政策將最佳化。同時基於財政部三部委稅收最佳化政策,以及結合上海個稅政策的自身情況,相關政策都做了最佳化,以更好促進住房交易環節成本的降低。”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對e公司記者表示, 以契稅政策調整為例,財政部三部委政策明確,12月 1 日起執行新的購房契稅政策。上海積極貫徹落實,將有助於後續降低購房成本。這裡對契稅政策調整後其對上海房屋交易環節的影響進行梳理,可以看出兩項變化。
嚴躍進分析指出:在上海認購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稅降至最低水平,即 1%,其基本覆蓋了絕大多數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有力支援了購房消費行為。另外,購置二套房的契稅,其減負效應較明顯。
舉例來說,對於認購1000萬元總價的住房來說,新政前契稅最高需30萬元,新政後最低可為10萬元,即直接減少20萬元。
嚴躍進認為,系列利好政策下,上海房地產市場將朝著向好的方向發展。購房需求將有持續釋放的空間。10月份以來上海房地產市場的入市節奏明顯加快、多樣化購房需求積極釋放。同時,稅收最佳化政策雖然在12月1日正式執行,但不影響11月中下旬的房屋買賣,各類尚未申報繳納的稅費亦可享減稅優惠。
此外,供求關係在四季度將有積極的調整。當前“政策-市場”之間的互動效應明顯增強,市場信心也持續增加。隨著供給和需求兩端的積極調整,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係將會最佳化,上海房地產市場也將朝著平穩健康的方向發展。
責編:陳麗湘
校對: 劉榕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