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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財政局和稅務局四部門聯合釋出《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其中提出,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有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是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有關規定執行。
該《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對於個稅,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表示,此前,上海普通住房按轉讓收入的1%徵收,非普通住房按轉讓收入的2%徵收。當前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然使得核定徵收的稅率統一為1%。
嚴躍進舉例說,若上海某房東出售一套1000萬元總價的住房,過去個稅或需繳納20萬元,那現在或只需繳納10萬元,持續降低了售房成本、增加了住房財產性收入。另需說明的是,若該房東一年內在上海換房,其還可享受個稅退稅的優惠政策。
11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釋出《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包括最佳化住房交易契稅政策,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公告》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此次政策調整後,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一線城市不再“區別對待”。
此次上海政策是對三部門政策的具體落實。
對於契稅的調整,嚴躍進表示,上海落實新政,將有助於後續購房成本的降低。政策調整後,在上海認購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稅降至最低水平,即1%,其基本覆蓋了絕大多數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有力支援了購房消費行為。購置二套房的契稅,其減負效應較明顯。舉例來說,對於認購1000萬元總價的住房來說,新政前契稅最高需30萬元,新政後最低可為10萬元,即直接減少20萬元。
另外,對於增值稅,《公告》規定,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標準的,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標準後,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對該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嚴躍進表示,對增值稅政策的調整,有力降低上海房東的售房成本。舉例來說,若某人2014年曾購置一套600萬元住房,到2024年該住房價格為1000萬元,其增值額約為400萬元。因持有年限已超兩年,故原增值稅約為400*5%即20萬元,減負效應非常可觀。房東售房成本降低,也將提高掛牌和售房積極性,反過來也增加了優質二手房的掛牌,對於購房者購房選擇面增加等都有積極的作用。
嚴躍進認為,此次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擴大住房交易優惠稅收政策覆蓋面,積極支援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房地產政策已進入歷史最為寬鬆階段,從去年“認房不認貸”政策開始,上海持續在行政、土地、金融、財稅等領域調整最佳化政策。政策力度大、覆蓋面廣,有力支援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釋放。購房政策的黃金視窗期已開啟。疊加一系列利好的購房政策和環境,包括購房門檻低、首付比例低、房貸利率低、稅費成本低等,預計政策效應將持續釋放。
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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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伊嵐
校對:劉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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