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1月30日訊息,因多份定期報告“董事會缺席”牽扯出公司股權轉讓違規問題,並被責令改正的淳厚基金,第二次對股東整改情況進行公告。
11月30日,淳厚基金在《關於股東整改情況的進展公告(二)》中表示,10月25日,公司釋出了關於股東整改情況的進展公告,就公司股東均未有效完成整改的具體情況予以了說明。截至目前,股東整改情況尚未有實質性進展。
淳厚基金表示,為了推進股東整改、落實監管措施,11月5日已向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提交了《關於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東相關行政監管措施強制執行的申請》。
淳厚基金認為,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公司申請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儘快依法啟動行政強制執行。11月29日,淳厚基金再次提交上述申請。
對於股東無法整改的原因,淳厚基金此前在《關於淳厚基金涉及二股東柳志偉三重身份及有關情況的澄清公告》提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公司股東柳志偉當前人在境外,無法配合監管整改;二是此前已交易的股權需要退還,柳志偉對邢媛(淳厚基金總經理)提起了仲裁,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在此次公告中,淳厚基金重申,今年3月18日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滬證監決(2024)103號”的行政監管措施(以下簡稱“103號措施”)是針對身份證33010619671020****的柳志偉下發,而上述境內身份主體實際已經於2023年10月予以了登出,前述情況造成該行政監管措施的被監管物件法律主體資格喪失,行政監管措施面臨落空和無法推進。
對此,淳厚基金表示已經在今年10月18日、10月22日以及11月20日連續三次就“103號措施”中涉及的柳志偉身份情況是否及時做出了新的認定或者更正事宜徵詢監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得到正式回覆。
淳厚基金還表示,公司已做好風險隔離切割措施,如常推動所有業務及經營管理工作,並將不定期以臨時公告形式跟進公司股東整改進展情況。
紅星資本局此前報道,今年以來,管理規模超百億元的“個人系”公募淳厚基金,旗下產品的2023年年報、2024年一季報及2024年二季報在“重要提示”部分均出現遺漏,本應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的表述僅剩“基金管理人保證”,與現行規定不符,引發信披違規質疑。(此前報道連結:《連收8張罰單,董事長、總經理及多名股東被罰,淳厚基金回應了》)
9月14日,上海證監局披露了針對淳厚基金及其股東、高管的8項行政監管措施,直指淳厚基金未依法履行股權事務管理義務等相關情況。根據公告,淳厚基金在已知悉公司相關股權變動的情況下,未能準確判斷股東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並依法及時報告相關資訊,反映出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不健全,且其行為嚴重危及公司的穩健執行。此外,淳厚基金股東柳志偉與多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支付股權轉讓款,嚴重影響公司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穩定,對公司運作產生重大影響。
紅星新聞記者蔣紫雯
編輯 鄧凌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