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天服務: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支付10億元
中國基金報記者 憶山
12月19日, 中天服務披露了該公司訴中麥控股有限公司、王獻蜀合同糾紛案的一審判決結果, 兩名被告被判決支付其10億元及違約金。
一審判決被告支付10億元及違約金
根據此前公告披露的資訊,因王獻蜀、中麥控股有限公司等12名業績補償義務人,未完成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 巴士線上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的業績承諾,同時拒絕履行未完成盈利承諾的業績補償,中天服務曾於2018年3月對前述12名業績補償義務人進行起訴。
後經過溝通協商,中天服務和中麥控股有限公司、王獻蜀及其他十名案外人於2020年1月22日簽訂《協議書》一份。
根據該《協議書》,王獻蜀、中麥控股有限公司應共同向中天服務支付13.75億元。其中第一期款項7519萬元應於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項1億元應於2021年12月20日前交付,第三期款項2億元應於2022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四期款項5億元應於2023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五期款項5億元應於2024年12月20日前支付。
此後,由於中天服務未收到任何到期款項,又將王獻蜀、中麥控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今年5月,法院決定受理該合同糾紛案。 12月9日,中天服務收到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
法院一審判決,中麥控股有限公司、王獻蜀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中天服務10億元;並支付違約金(以5億元為本金,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兩倍計算,但不得超過每日萬分之二;以5億元為本金,自2024年5月16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兩倍計算,但不得超過每日萬分之二)。
執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中天服務表示, 本判決為一審判決,被告是否上訴存在不確定性;同時,本判決若生效後的執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在收到相關現金補償時,按實際發生金額計入當期收益。
中天服務目前主營業務為物業管理,主要負責住宅小區、商業地產、辦公樓等物業的管理與維護,服務內容包括安保、清潔、維修、綠化、客戶服務等。
今年前三季度,中天服務實現營業收入2.64億元,同比增長6%;歸母淨利潤為303萬元,同比下降84.55%。期末公司資產總計為3.35億元。
截至12月19日收盤,中天服務每股報4.96元,總市值為16億元。
製作:艦長
編輯:閆晶瀅
稽核: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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