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極越汽車總部大廳排起了長隊。
員工絕大多數已在線上簽署了《解除協議》,自善後方案公佈後,總部員工都挺開心的。因為是最後一個上班日,在早上打卡後,大家排隊歸還資產,並紛紛到公司牆簽名留言,打卡紀念。
“極越閃崩”事件爆發後,極越員工善後問題迎來大結局。
12月19日,極越員工善後方案出爐。
1、經濟補償:將按照“N+1”的標準提供經濟補償。其中,N為司齡起算日至2024年12月20日的服務期限折算,“1”為上個月的基礎月薪和津貼(餐補及話補)。截止到離職日尚未享有的年假及調休予以折算。
2、工資與社保、公積金:工資結算至2024年12月20日。將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至2024年12月,並在人社部門要求的辦理時間前辦理繳納完成。
3、特殊安置:對於處於“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工傷、醫療期的員工,原則上保留工作崗位直至相應情形結束,如個人有協商意願,可聯絡留守郵件。
4、履行方式與時間:在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和見證下,建立監管共管賬戶,代集度公司於2025年1月20日之前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墊付資金由、吉利打入。
百度,吉利,作為股東,都做的很敞亮。
因為極越汽車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重點就是“有限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極越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其債務由公司以全部資產承擔,投資人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這一制度也為投資人投資設立了風險底線,有助於控制損失。
從法律上看,投資人、高管二者的職責分工明確:股東負責出資,高管負責日常管理。極越作為獨立公司,獨立融資和經營,投資人百度與吉利主要依賴CEO進行管理,通常不干預日常運營。公司的研發、市場、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等事務均由高管負責。
所以此次百度和吉利作為投資方,出於社會責任,主動協助支付員工工資、社保、公積金等費用,但按照《公司法》規定,這些費用,包括極越的其他“外債”,並非投資方應承擔的法定義務。
同時,投資人與被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也並非“子債父還”的關係。尤其是涉及極越與供應商等法人主體間的關係時,雙方債務清算應該以《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為準繩,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推進,該破產清算的就破產清算,而不能將責任轉嫁給投資人。
長遠來看,企業發展需要一個理性、有序、規則明確的市場經濟環境,也需要理性、清朗的輿論環境,法律的主導作用應與商業道德相互支援,無論是員工、投資人還是供應商,各方利益都應依法得到保護。
所以,百度和吉利的社會救濟行為,千萬不能被理解為股東的“無限責任”。
而目前,不管是極越汽車的當事高管,還是外界供應鏈的利益相關方,都在故意引導輿論,打土豪,打秋風。
這種風氣一旦開頭,中國的創新創業環境必將受損,創業和就業環境必將惡化。
呼籲:當前的輿論也好,公眾也好,都需要將感性和理性結合看待,如果有限責任企業揹負上了無限責任,結果就是不再有人創業,也就不會再有人能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