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9日訊 北交所網站2月7日披露關於終止對武漢奇致鐳射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奇致鐳射”)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稽核的決定。
北交所於2023年9月28日受理了奇致鐳射提交的公開發行相關申請檔案,並按照規定進行了稽核。2024年12月24日,奇致鐳射向北交所提交了《武漢奇致鐳射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申請檔案的申請報告》,申請撤回申請檔案。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稽核規則》第五十五條的有關規定,北交所決定終止奇致鐳射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稽核。
奇致鐳射主要從事鐳射及其他光電類醫療裝置的研發、生產、代理及銷售,同時向客戶提供備品備件銷售及維保服務。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北京新氧萬維科技諮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5.93%的股份,透過武漢澤奇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間接持有公司41.67%的股份,合計持有公司87.60%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截至2023年6月30日,金星直接持有開曼新氧0.99%的A類普通股股份,間接持有開曼新氧14.00%的B類普通股,根據開曼新氧最新章程的規定計算,金星合計持有83.20%的投票權,為開曼新氧的控股股東,開曼新氧直接持有香港新氧100%的股權,香港新氧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東新氧萬維100%股權,故金星可控制公司87.60%的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奇致鐳射原擬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2,000萬股(含本數,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或不超過2,300萬股(含本數,全額行使本次股票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公司及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
奇致鐳射原擬募集資金31,200.00萬元,用於醫療器械生產基地建設專案(一期)、醫療器械新品研發專案、營銷服務網路及資訊化系統升級建設專案。
奇致鐳射本次的保薦機構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殷博成、張碩。
(責任編輯:何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