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更有力的舉措,以法治方式維護教師權益、守護教師尊嚴。
作者 | 張 傑 鄭 璇
暴力傷害教師的案件和事件時有發生,教師取得合法報酬待遇的權益受到侵害,教師權益受侵害後救濟渠道不夠暢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賦予了教師廣泛而具體的權利,尊師重教不僅是新時代的道德要求,更因其在教師法等法律中有明確規定而上升為法治要求。然而現實中教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教師人格尊嚴無法得到保障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教師權益受到侵害,根本原因在於教師地位仍有待提升,重要因素在於法律賦予教師的權利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
保障教師合法權益,讓教師有尊嚴地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僅是時代的要求,還是實現教育公平、促進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的必要舉措。因此需要更有力的舉措,以法治方式維護教師權益、守護教師尊嚴。
一要大力宣傳依法治教精神。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尊師重教不僅是一種社會道德,也是全面依法治國在教育領域的具體實踐和體現。所以在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良好氛圍的同時,還需要透過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制定,進一步落實法律規定的尊師重教精神。教育管理部門以及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加大對涉及教師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執行,這是重視尊師重教精神的具體體現。司法機關應進一步加大相關傷害教師案件辦理,透過案件辦理實現保障教師權益的目的。社會各界都應積極營造尊師重教的氛圍,形成校內校外、課上課下相結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將尊師重教的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
二要健全依法維護教師權益的機制和制度。教師權益的實現有賴於學生、教師、學校各環節的良性互動。對學生來說,學校不僅應教會其文化知識,更應當培植其法治精神;對教師來說,應當樹立權益和救濟意識,認真學習領會教師法等法律精神,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學校來說,則應當以法治為基礎落實教師權益,推進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同時,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教師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積極參與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教職工的權益。學校還要積極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機制,鼓勵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學校發展、教學改革等重大事項的討論和決策,切實保障教師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要明確教師權益保障中重要問題的法律性質。當前在教師權益維護中,一些重要問題在法律上的界限比較模糊,對這些問題法律性質的澄清是教師權益保障的重要方面。以教師教育懲戒權為例,需要明確懲戒與體罰之間的界限。教師懲戒與體罰的重要區別在於,從動機上看,懲戒的出發點在於“戒”,而不在於“罰”;“戒”是目的,“罰”只是手段;而體罰的目的是情緒宣洩,是肉體的痛苦,因此目的上是否具有教育性是區分懲戒與體罰的重要標準。從後果上看,教師懲戒必須遵循必要性原則。所謂必要性原則,在法律上又稱最小侵害原則,就是指對學生權益的限制或損害最少,概言之,不能出現傷害性後果。從範圍上看,針對學習的懲戒範圍可以相對較寬,針對紀律、道德等懲戒的許可權相對較小。在涉及教師懲戒與體罰的案件中,應當準確區分教師合理懲戒與教師體罰學生之間的界限,既依法維護教師權益,又對教師體罰行為嚴格禁止。
四要加大傷師侮師案件的查處辦理。司法機關在依法維護教師權益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對重點案件應當及時打擊,嚴厲懲治。
對於教師直接反映或檢舉揭發的侵害教師權益行為,相關部門應及時查處。在發生嚴重侵害教師權益的事件時,應對重點案件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堅決打擊;對於暴力傷害教師人身、侮辱教師人格尊嚴的案件,司法機關應當及時介入。對於涉嫌犯罪構成刑事案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應當依法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從重從快予以審判,依法維護教師權益。
相關部門還可以利用重要時間節點如教師節等,持續曝光傷師侮師的典型案例,以案為鑑加強教師人身權保護,也可以依託新媒體以案釋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動教師維權走深走實。
五要在全社會弘揚尊師重教的法治文化。加強尊師重教的法治宣傳要從多個角度入手,綜合運用政策手段和文化引導。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八五”普法精神,採取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結合的方式,推進法治精神進校園、進課堂,促進尊師重教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對於媒體來說,應當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發揮法治宣傳主陣地的重要作用,透過正面宣傳與典型報道,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社會公眾積極保障教師權益、維護教師尊嚴。透過政府部門牽頭、主流媒體參與、社會多方聯動弘揚尊師重教的法治文化,將法治教育與德育相結合,推進全社會共同以法治精神為指引,形成符合時代精神的法治文化,讓尊師重教之風吹到每個人的心中。
作者分別系中南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歡迎訂閱《中國教師報》,攜手成長!
來源 | 中國教師報
編輯 | 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