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女生在課堂被欺凌,老師卻熟視無睹不予阻攔,是老師批改作業太認真還是故意放縱?值得深思。
近期,4段貴州省某小學課堂的監控影片流出,令人氣憤,影片顯示,多名學生對同班女生的暴力欺凌,扯頭髮、騎脖子、用書或水瓶打頭和臉……,老師卻視而不見低頭繼續批改作業。
8歲女生課堂被欺凌,無人敢管?
此事發生在貴陽市實驗小學,網傳影片顯示,2024年3月,貴陽市實驗小學二年級某班4名學生對1名同學實施毆打、辱罵等欺凌行為,4名學生對一個女生騎脖子、扯頭髮、用水瓶打頭,事發時,班級無人進行阻攔,欺凌發生時,班主任就站在講臺上批作業,未採取任何措施。
另外一段影片顯示,一位著黑衣的值班老師出現時,面對已被打得乾嘔、面色漲紅的女童,該老師向周邊學生低語:“別理她!”隨即離開,圍觀學生髮出一陣鬨笑。
這還是學校嗎?網友很氣憤,安徽的網友對此事發表看法,他認為,這班主任視而不見可以視為同案犯的,有人在計程車裡強姦少女,司機不管,最後司機按強姦罪判的。這班主任就應該作為故意傷害罪的主體責任人判刑。
受害女生受了多少苦?
女生母親黃女士告訴記者,事發之前,我女兒的聽力損傷只有40分貝,右耳重度,左耳中度,按鑑定標準是最低階的損傷程度。但被欺凌後,兩隻耳朵聽力下降了25分貝左右,右耳成了極重度、左耳重度。
同時,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的診斷結果證明,孩子被欺凌後,現在是焦慮抑鬱等情緒性障礙。經常大喊“放我出去!”
黃女士查了監控發現,女兒在學校被欺凌次數高達42次,雲巖區教育局、公安機關等負責人解釋,他們認為按照“欺凌”的標準達不到這個次數。
真是滑稽之談!被欺凌42次還不止,因為部分監控還看不到,教育局和公安機關令人說達不到欺凌標準,問題是,達到什麼條件算欺凌,他們根本無法回答。
處理結果令人不滿
2024年12月24日,貴陽市雲巖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釋出通告:
通報顯示,貴陽實驗小學對涉事施暴者進行了懲戒;已組織這4名學生及家長在公安機關的見證下,向該女童及其家長道歉。對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分別給予談話批評,作全區檢討;對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思政主任給予誡勉談話、警告處分;對班主任給予記過、取消評優及績效獎勵;對值班老師給予誡勉談話,調離該校。
黃女士不認可處理結果,最早列出了5個施暴學生的名字,最後卻成了4個。第一次名單上的兩個女生名字消失了,換成了另一位男生(有溝通記錄為佐證)。
兩個被從名單上替換下來的陳姓及徐姓女生,從監控影片裡清晰可見她們打罵我女兒的動作。再來看看學校處理結果,事發時學校還承諾說,調查清楚處理之前施暴學生和涉事教師先停課,最後,被打者停課,打人者和老師呢?繼續上課和上班。
到哪裡說理去?受害者停課,打人者逍遙法外,為什麼要更換打人名單?他有什麼背景和來頭?學校無法解釋。
編者認為,之所以在老師的眼皮底下發生的霸凌,這不是一般的錯,應該按教唆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八九歲的孩子就是因為有老師在,才助長了孩子的表現慾望,所以老師才是原兇。
校園霸凌就是因為老師以及學校的縱容,這句話說的就是貴陽市實驗小學,學校這樣處理就是在放縱出錯的學生,真心希望學校不要再推脫,更不要去培養學生的噁心。請問,教育局處理也有問題,莫非有經濟利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