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罕見地出手反制了,目標正是印度,在印方瘋狂對中企發起“進攻”後,中方這一記重拳,可能會讓印度清醒一點。
印度是對中國進行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之一,這極大影響了中國商品出口印度的正常貿易,甚至在去年9月份短短10天內,印度竟然一口氣對中國商品發起13起反傾銷調查,其行為已達到近乎瘋狂程度。在此情形下,中方近日罕見出手,一拳打向了印度“獨霸”中國5年的產品。
鄰氯對硝基苯胺是一種重要的染料和顏料的中間體,這種材料還可以用來合成相關農藥產品。而印度擁有鄰氯對硝基苯胺材料強大的生產能力,而且產能嚴重過剩,單靠印度國內的市場,根本不可能完全消化。所以,印度有三分之二的鄰氯對硝基苯胺產能,只能出口至國外。
正因為產能過剩的原因,印度不斷向國外以極低的價格傾銷此類材料。也就是說,印度的鄰氯對硝基苯胺廠商,一直用廉價不斷蠶食各國此類材料的市場,甚至已經將一些國家的鄰氯對硝基苯胺廠商逼到了絕路。在這個領域,印度仗著強大的產能,打價格戰從來沒有輸過,你比它的價格低,它只會比你更低,反正印度廠商可以依靠量大取勝,此前中國大量相關廠商就深受其害。
為保護本土相關產業,我國商務部對印度相關產品亮起了“紅燈”。早在2018年,經過我國商務部的裁定,決定對印度進口的鄰氯對硝基苯胺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自該裁定實施後,國內相關企業凡是從印度進口相關產品,必須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當然,這些反傾銷稅最終還是會作用在使用企業上。
簡單說,反傾銷稅實施後,自印度進口相應產品的價格也會相應調升,但國產的不會,這將引導消費企業將目光也放在國產同類替代品上,而不是一味選擇低價的印度產品。
5年前中方就已經對印度該化工產品採取過反傾銷措施,據我國商務部回應申請者的調查顯示,在過去5年時間內,這項印度產品仍佔中國進口100%的份額。也就是說,中國所有進口的鄰氯對硝基苯胺,依然全部都來自印度。很明顯,印度還在向中國市場傾銷產能過剩的此類產品。
看來印度仍沒有意識到中方政策的意圖是什麼,所以中國商務部決定,在2024年2月5日,也就是對此類產品首次徵收反傾銷稅5年到期之際,繼續對來自印度的鄰氯對硝基苯胺材料,追加5年徵收反傾銷稅。這是中方深思熟慮後的結果,有利於中方相關本土企業的發展。
中方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調查措施是非常謹慎的,只要出手必然有的放矢。反觀印度方面,從1995年到2023年,印度累計對中國發起的反傾銷調查達到336起。2023年9月份的短短10天內,對中國產品發起的反傾銷調查更是高達12起,顯然印度對中方的反傾銷調查已經不可理喻。
事實上,印度判定中方產品的所謂反傾銷,絕大部分不按市場規則和現實情況來,而是亂搞一通,盯住體量大一點的外企就要薅羊毛,尤其是中國企業。印度還經常透過報紙等公開媒介煽動所謂的貿易救濟,這些行為明顯反映了印度一些人有意排斥中國產品。
頗有戲劇性的是,印度在對華貿易政策上亂搞一通之後,近期卻有很多針對中國的反傾銷調查以“無稅”結案。原來,不是印度願意白忙活一場,而是印度針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時,根本就沒有經過周密的市場調查,只是本著排斥中國產品的“原則”,隨意立案。
經過調查後的權衡利弊,印度卻發現這些制裁措施不能輕易使用,很多印度產品一旦離開中國的供應鏈,印度自己還真的玩不轉,根本不能自給自足。
印度高高舉起拳頭又輕輕放下,本身就說明了印度相關產業的能力不足,想對中國產品“扎籬笆”,卻容不得任性胡來。
中方繼續對印度相關產品實施反傾銷稅,那可是打中了眉心。就如中方在針對鄰氯對硝基苯胺材料的生產上,不是我們沒有能力生產,而是印度產品的定價遠低於市場價,阻礙了我們國內廠商擴大產能。我們也是經過周密的市場調查,才會作出反傾銷裁決,這與印度的亂作為有很大的區別。
印度長期炒作抵制“中國製造”,近些年更是出臺一系列無理的對華貿易政策,但資料表明,中印貿易規模仍不斷擴大,在2023年的雙邊貿易額中,印度從中國進口的額度就佔比85%左右。很明顯,印度不太出色的製造業,很多方面完全不能自給自足,這意味著印度非常依賴中國的供應鏈。所以無論從何種角度考慮,印度想對華“經貿脫鉤”近乎是不可能的。
中印作為世界上僅有的兩個人口超十億的國家,理應發揮自身獨特的優勢互謀發展,而不是意圖靠打壓來進行所謂的“保護本土產業”。
讓世界商品進來也要讓本土產品走出去,這才是全球經濟貿易發展的重點。中印兩邊都有廣闊的消費市場,只有互利發展、發揮自身優勢,才是正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