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江珊 南沙報道
2月4日,廣州市南沙區發展和改革局釋出《廣州南沙強信心啟用力穩經濟若干措施》(下稱“穩經濟八條”),延續了2023年出臺的穩崗用工、工業穩增長、促工業投資、商貿業穩增長、促消費等獎補措施,有效銜接廣州市支援商貿業企業升級改造建設措施,並且首次將營利性服務業“大口徑”納入支援範圍,以及提出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援的穩外貿新措施。有關政策落實的責任單位覆蓋了商務、工信、科技、文廣旅體等區屬部門。
臨近春節假期,“穩經濟八條”推出了假期間支援企業留工的補貼,2024年2月10日至17日,對正常生產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2024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同比增速12%以上的工業企業,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標準給予實際上崗的員工留工補貼。值得關注的是,對比2023年政策,新政策在面向工業企業方面提出了增量“門檻”——2024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同比增速12%以上。越過這一門檻的工業企業,對應可申請的還有1000或1500元的一次性穩崗復產員工補貼、最高200萬元的產值增量補貼。
“這次政策為企業穩崗促產的同時,在擴大生產和增加投資方面給予了實際的支援,讓企業能搶佔市場先機,做大做強。”安捷利(番禺)電子實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為進一步釋放內需潛力,更好發揮消費對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基礎性作用,“穩經濟八條”對在節假日期間開展促消費主題活動的商圈運營主體,按其單場活動實際支出的20%予以最高50萬元獎勵;對區內旅行社組織旅遊團隊到區內旅遊景區的,給予最高20萬元帶團獎勵。同時,面向全區商貿企業,“穩經濟八條”不僅針對批發、零售、餐飲企業的業務增量獎勵,也支援企業升級改造建設,對住宿、餐飲、家政、美髮、洗染企業新設或升級門店、數字化建設、中央廚房建設等基礎設施軟硬體投入專案,按專案實際投資額予以最高1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餐飲門店數量或營業面積佔50%以上的特色美食街區(集聚區)專案,按專案實際投資額予以最高200萬元的資金補助。
新出臺的“穩經濟八條”首次將營利性服務業納入支援範圍,其中,對2024年第一季度網際網路軟信、商務服務、科技服務、文體娛樂、居民服務業企業,按業務量增量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廣州宏途裝置工程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穩經濟政策出臺及時,在企業正值內部制訂年度目標和經營計劃時,給企業帶來了更大的助推力。
附:廣州南沙強信心啟用力穩經濟若干措施(釋出稿)
一、促進工業增產增效
1.鼓勵工業企業擴大生產。
(1)支援企業留工生產。春節期間(2024年2月10日至17日),對正常生產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2024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同比增速12%以上的工業企業,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標準給予實際上崗的員工留工補貼。
(2)支援企業穩崗生產。對2024年第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同比增長12%以上的工業企業,2024年新入職且3月31日前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上的員工,分別按每人1000元、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崗復產補貼。
(3)支援企業穩產增產。對2024年第一季度產值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2%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基礎補貼20萬元,並按每億元產值同比增量10萬元的標準給予增量補貼。兩項補貼最高200萬元;對2024年第一季度產值3000萬元(含)-1億元且同比增長12%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基礎補貼5萬元。
2.鼓勵企業擴大投資。對2024年工業投資專案按照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間納入統計的完成工業投資額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0億元以上,50億元(含)-100億元,20億元(含)-50億元,10億元(含)-20億元,5億元(含)-10億元,1億元(含)-5億元,5000萬元(含)-1億元的,500萬元(含)-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6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促進商貿業穩增長
3.鼓勵商貿企業發展壯大。
(1)在2024年第一季度,對南沙區內限額以上批發業企業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5億元(含)以上、10億元(含)-15億元、5億元(含)-10億元、2億元(含)-5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023年11月(含11月)前在本區入統的批發企業,2023年營業收入應達到20億元以上或實現全年同比增長。
(2)在2024年第一季度,對南沙區內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的零售額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億元(含)以上、8000萬元(含)-1億元、5000萬元(含)-8000萬元、3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在2024年第一季度,對南沙區內限額以上住宿業和餐飲業企業的業務量增量給予獎勵,同比分別增加1000萬元(含)以上、800萬元(含)-1000萬元、500萬元(含)-800萬元、300萬元(含)-5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支援企業升級改造建設。
(1)對年營業額200萬元以上的住宿、餐飲、家政、美髮、洗染企業新設或升級門店、數字化建設、中央廚房建設等基礎設施軟硬體投入等費用超過100萬元的專案,給予不超過專案實際投資總額的30%,最高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2)對餐飲門店數量或營業面積佔50%以上,具備一定特色的美食街區(集聚區)專案建設,對專案的基礎設施軟硬體投入等給予不超過專案實際投資總額的30%,最高200萬元的資金補助。
三、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
5.鼓勵營利性服務業企業擴量增效。
(1)支援網際網路軟信業持續快速發展。在2024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達2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25%(含)以上的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企業,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
(2)激發商務服務、科技服務業釋放新動能。在2024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1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5%(含)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
(3)促進文體娛樂業、居民服務業提質升級。在2024年第一季度(1-2月),對營業收入總額5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5%(含)以上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
四、全力擴大有潛力的消費
6.鼓勵舉辦促消費主題活動。支援聯合區內品牌餐飲企業、商圈舉辦美食節等促消費活動。鼓勵商圈藉助節假日氣氛,對在節假日期間開展促消費主題活動的商圈運營主體,按其單場活動實際支出的20%予以獎勵支援,單個商圈運營主體累計申請獎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
7.擴充套件壯大文旅消費。區內旅行社組織開展旅遊團隊(20人及以上)到區內旅遊的,按照每人每次40元標準給予補貼,每家旅行社累計補貼不超過20萬元。
五、推進外貿保穩提質
8.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援。對獲得2024年省或市出口信用保險資助,並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按其實際繳納保費不超過4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人民幣且獲得財政資助總額不超過其實際繳納保費。享受該政策的企業可同時享受省、市出口信用保險政策。
點選檢視政策申報指引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