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累罰27.2萬億元的基礎上,2024年的第一個月,金融監管便延續了去年的高壓態勢,為全年定下了“嚴”監管的基調。
根據iFinD資料統計,2024年1月(以罰單公佈時間為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央行以及外匯管理局3家監管機構共計對154家銀行開出320張罰單,合計罰沒23240.72萬元,罰單數量是2023年2月以來的最高值。
當月最大罰單“花落”(601665.SH),合計被罰沒1495.13萬元,這也是1月唯一一張千萬級罰單。不過百萬級罰單數量依然不減,3家監管機構共對銀行業開出55張百萬元以上罰單,而2023年平均每月百萬級罰單數為32張。
從處罰原因來看,信貸業務仍是違規的“重災區”,同時,資料也成為監管開年關注的重要方向之一。
在銀行業資深觀察人士蘇筱芮看來,銀行業監管持續呈現高壓態勢,罰單數量及金額均處高位,反映出伴隨著監管頂層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監管科技水平的精進,違規機構的“小動作”已難以藏身,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年初以來的密集罰單便是這一趨勢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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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銀行因“15宗罪”被罰沒1495.13萬元,領跑1月罰單榜
分銀行型別來看,1月農商行以7429萬元的罰款金額位列當月銀行被罰沒總額的第一位,股份行和國有行則分別以5219萬元和4934.87萬元的罰單金額緊隨其後。
農商行領跑當月罰單榜主要與其被罰主體和罰單數較多有關。1月農商行共收到116張罰單,排名第一,國有行和股份行則以87張和57張的罰單數量分列第二、第三位。
不過從單家銀行被罰情況來看,排名前十銀行中並未有農商行上榜。排名第一的是齊魯銀行,該行因存在關聯交易貸款管理不到位、小微企業劃型管理不到位、房地產貸款管理不到位、同業投資業務管理不到位等15項違法違規事由合計被罰沒1495.13萬元。其中,“貸款管理不到位”是齊魯銀行此番被罰的重點,有6項案由與之相關。
這並非齊魯銀行首次收到大額罰單,在2023年8月,齊魯銀行也曾因存在金融統計指標資料錯報;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8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合計罰沒並沒收違法所得363.78元,罰款661.28萬元。
除齊魯銀行一家城商行外,其餘9家位列罰單榜前十的銀行均為國有行和股份行。其中,郵儲銀行(601658.SH)和中國銀行(601988.SH)兩家國有行分別以1354.7萬元和976萬元的罰沒金額排在罰單榜第二、第三位,光大銀行(601818.SH)和平安銀行(000001.SZ)則以861萬元和824.6萬元的罰沒金額分列第四、第五位。
郵儲銀行在1月共收到20張罰單,罰單數量在所有銀行中排名第一。其中,單筆最大罰單金額為645萬元,原因涉及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入股市、信託投資,住房按揭貸款資金未直接支付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代理營業機構違規代理銷售等多項違規行為。
事實上,信貸資金流向已經成為監管開年以來的重點關注方向之一。在1月的罰單中,除郵儲銀行浙江省分行外,江蘇沛縣農村商業銀行、黑龍江雞西農村商業銀行、工商銀行商丘分行、江西上高農村商業銀行等也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或房地產領域被處罰。
02 寧波鄞州農商行領該行史上最大罰單
農商行中被罰沒金額最多的是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該行因涉及異地非持牌機構整改不到位、違規開展網際網路貸款業務、違規跨區域開展信貸業務等“12宗罪”被處以罰款560萬元,這是1月銀行業罰單中單筆金額第三高的,同時也是該行史上金額最大的一筆罰單。
值得一提的是,在寧波鄞州農商行的罰單中,有一項違規事由為“違規開展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而這並非該行首次因這項違規事由被罰,2022年5月,該行就曾因“發放網際網路借戶貸款”等原因,被處以罰款60萬元。
分析人士認為,網際網路貸款監管政策出臺後,部分中小銀行尤其是所在地信貸業務已經基本飽和的地方法人銀行,面臨較大的整改和業務下滑壓力,在異地展業限制情況下,其貸款業務擴張面臨較大挑戰。
而在寧波鄞州農商行違規開展網際網路與跨區域貸款業務的背後,是該行在業務拓展方面存在壓力。中誠信出具的評級報告指出,寧波鄞州農商行業務集中在寧波地區,而當地金融機構雲集,截至2022年末達到67家,同業競爭激烈,對該行業務拓展及盈利能力提升帶來一定壓力,並且未來市場競爭將進一步加劇。
03 資料資訊保安或是監管重點關注方向
在1月的罰單中,除了信貸資金流向外,資料資訊保安也成為另一大監管重點,有多張大額罰單都與之相關。
1月5日,中國銀行、中信銀行(601998.SH)分別因涉及9項、6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430萬元、400萬元,違法違規主要集中在資訊系統方面,涉及資料中心風險隱患等。
具體來看,中國銀行的違法違規案由主要包括:部分重要資訊系統識別不全面,災備建設和災難恢復能力不符合監管要求;重要資訊系統投產及變更未向監管部門報告,且投產及變更長期不規範;資訊系統執行風險識別不到位、處置不及時;資訊系統突發事件定級不準確等。
中信銀行的違規事實主要有:部分重要資訊系統應認定未認定,相關係統未建災備或災難恢復能力不符合監管要求;同城資料中心長期存在基礎設施風險隱患未得到整改;對外包資料中心的准入前盡職調查和日常管理不符合監管要求,部分資料中心存在風險隱患等。
除此之外,“監管標準化(EAST)資料”也成為1月罰單中的高頻詞。中國銀行、徽商銀行、寧波通商銀行、青島銀行(002948.SZ)、青島農村商業銀行的罰單中都涉及了“EAST資料錯報漏報”或是“EAST資料失真”的違規事實。
德勤(中國)方面分析指出,2023年以來,EAST和1104報表的常規資料質量稽核許可權正逐步下放至屬地監管,各屬地監管正在將監管資料質量的排名、問題通報和問責固化為常規監管事項,金融機構的資料質量在監管側的監管壓力和合規風險將持續加大。
本文源自銀柿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