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釋出通知稱,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取消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能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來源:深圳住建局官網
深圳樓市政策調整
2020年7月15日,深圳出臺“史上最嚴”調控政策,對商品住房限購年限、信貸政策等做了嚴格限制。
“7·15”政策明確,深戶1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深圳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關於商品房限購政策,彼時細則明確,深戶2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入戶未滿3年的,在符合其他購房條件前提下,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商品住房。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調整,對於深圳本地戶口,取消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對外地戶口降低社保年限要求,將釋放部分需求。
一線城市新一輪樓市調控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以來,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已率先進行新一輪樓市調控。
1月27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釋出的《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在限購區域範圍內,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廣州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資訊編碼並掛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
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最佳化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規定自1月31日起,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已滿5年及以上的非戶籍居民,可在外環以外區域(崇明區除外),限購1套住房。
據克而瑞研究中心統計,2024年以來,已有廣州、東莞等50多個城市調整和最佳化房地產政策,涉及調整住房公積金、房貸利率、限購、契稅補貼、購房補貼等方面。一系列政策對進一步提升樓市信心有積極意義。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短期市場關注度會有所提升,政策效應會在春節期間積蓄3,可能在節後釋放。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