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長城證券原副總裁韓飛因違規買賣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58684867.53元,並處以58684867.53元罰款,總計被罰沒近1.2億元。 韓飛本人持有“韓飛”“韓浩”兩個身份證,韓浩身份證由韓飛長期持有並使用,經核查,韓浩與韓飛為同一人。韓飛實際控制並長期違規使用以“韓浩”、其父親“韓某超”、二嫂“張某蘭”、妻子“麥某笑”、妻妹“麥某鋒”等名義開立的共計六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韓浩”等證券賬戶組)。 “韓浩”等證券賬戶組與韓飛存在人員、資金、行為、交易裝置高度關聯,結合賬戶的交易特徵、相關交易IP地址與韓飛工作及出行同軌跡等客觀證據,認定“韓浩”等證券賬戶組由韓飛控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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