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份徵期到23號,請大家合理安排好時間!稅政君給大家整理了2月申報期的幾項要點:
(1) 2月徵期延長!23日截止!
(2) 2月起,未開票收入都這樣處理!稅局上門查,也不用怕!
(3) 提醒!申報1月個稅時,出現報錯,請這樣處理
(4) 企業所得稅,新增一項稅前扣除憑證!2月1日起執行!
(5) 不延期!經營所得彙算清繳,3月31日前必須申報!
(6)個稅手續費退付申請!3月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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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定了!2月徵期延長至23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關於明確2024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稅總辦徵科函〔2023〕244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3〕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4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備案。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23年12月21日
稅局明確:2月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3日。
申報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印花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異,請小夥伴們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抄報稅!
02
2月起,未開票收入都這樣處理!
稅局上門查,也不用怕!
一、未開票收入報稅一定會被罰款嗎?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 企業發生經營業務,應按規定開具發票,具體規定如下:
1.發票開具要求
2.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的處罰
二、未開票收入可以不申報嗎?
不可以!
按照相關規定,增值稅申報收入包括開票收入、未開票收入、納稅評估收入、稽查查補收入等,因此只申報開票收入既不合規,也不合法!
三、未開票收入如何入賬?
當存在沒開票的收入時,入賬方式如下:
1、具體透過案例,來學習一下一般納稅人未開票收入填寫申報!
在粉絲留言中,發現部分人認為申報增值稅只填報開票收入,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這是為啥呢?我們先來看看申報表!
(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例)
案例一: 某一般納稅人A從事餐飲行業,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後一般沒有索要發票,6月取得的60萬元不含稅銷售收入中,有40萬元未開具發票,那麼A企業在申報增值稅時,這40萬元應該如何處理呢?
《增值稅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了銷售服務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銷售款憑據的當天,A企業收取餐費的當天就應當承擔納稅義務,雖然客戶沒有索取發票,但是這部分收入屬於A企業的正常營業收入,所以應當申報40萬元的未開票收入。
申報表應這樣填!
案例二: 某納稅人B,將自產的食品作為節日福利發放給公司員工,未開具發票,成本為50萬元,對外銷售的不含稅價值為100萬元,那麼,B企業又應該如何申報呢?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B企業的行為:將自產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符合視同銷售貨物情形,即使沒有開具發票,也應當申報100萬元的未開票收入。
申報表應這樣填!
案例三: 某納稅人C是一家房產租賃企業,2023年與客戶簽訂一份不含稅總金額為280萬元的租賃合同,並在合同中約定採用預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開票。2023年1月,C企業收到第一筆預收款140萬元,7月,收到第二筆預收款140萬元,對於這兩筆未開票的預收款收入,C企業應該如何申報呢?
對於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C企業在1月、7月收到兩筆款項,則應當在此時間計算應繳稅款,並在收款次月分別申報這兩筆收款,若沒有開票就做未開票收入申報。
申報表應這樣填!
案例四: 某納稅人D在接受稅務局檢查時,查補去年未申報的一筆不含稅20萬元銷售收入,面對這筆納稅檢查調整收入,D企業應該申報嗎?
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D企業除了申報開票收入外,還應申報稽查查補收入、納稅評估收入等各項收入,並繳納相應增值稅,才能規避風險,持續健康地發展。
申報表應這樣填!
提醒申報注意事項:根據稅法規定取得收入應按照納稅義務時間來申報增值稅,當達到納稅義務時間,就算沒有開票也應申報納稅。未開票收入的申報,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在《關於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新規的最新溫馨提示》第五條對 一般納稅人申報未開票收入時需要注意事項如下:
1、發生未開票納稅義務期間:申報增值稅仍然在“未開票收入”欄填列正數銷售額即可,但需要保留有關的證據,如合同、收款記錄等,以備日後查證。
2、如果對未開票收入在日後開具發票,則對開具發票期間,申報增值稅在“未開票收入”填列負數衝減,系統會啟動異常比對處理程式,需要到大廳接受稽核,並提交前期取得未開票收入的記賬憑證、當期開具的發票等作為證明,申請正常申報和解鎖稅控裝置。
03
提醒!申報1月個稅時
出現報錯,請這樣處理!
提示:個稅扣繳端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遷入,報錯什麼原因?
申報24年1月個稅的時候,把扣繳端的屬期切換到24年之後,點左側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採集】就會跳出來提示,問你要不要遷入,大多數人習慣性的就點個【馬上遷入】
然後就如上圖這種報錯出現了報錯資訊了,什麼原因呢?
出現這個情況的原因是,只有企業財務人員代為採集的情況,這種方式多用於企業員工不會操作、或者沒有智慧手機,等各種情況無法自己採集的情況,可以手動填寫紙質表格給本企業財務人員,由財務人員從個稅扣繳端給新增進去對應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才需要去遷入。
現在大部分企業都是讓員工透過下載個稅APP的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話,是不需要確認遷入的。
那麼員工自己APP裡採集的專附資訊,跨年了,要如何去遷入進來呢?直接【下載更新】就可以了,步驟如下圖。
下載完成後,自己核對下,相比上年哪個員工少了或者多了哪一項專附,跟本人再去核實下,少了哪一個自己檢查APP裡的採集資訊,漏掉的及時重新採集補上,多了的及時作廢。
04
企業所得稅,新增一項稅前扣除憑證!2月1日起執行!
近日,財政部發文明確了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使用管理辦法。
重點提取:
1、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包括電子和紙質兩種形式。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依據。
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可作為捐贈人對外捐贈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捐贈款項稅前扣除的有效憑證。
2、 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的基本內容包括 票據名稱、票據監製章、票據程式碼、票據號碼、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交款人、校驗碼、開票日期、二維碼(條形碼)、專案編碼、專案名稱、單位、數量、標準、金額(元)、金額合計(大寫)/(小寫)、備註、其他資訊、收款單位(章)、複核人、收款人等。
公益事業捐贈紙質票據一般包括存根聯、收據聯、記賬聯。 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收據聯由支付方收執,記賬聯由開票方留做記賬憑證。
3、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分別由財政部或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並 套印全國統一式樣的財政票據監製章。
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實行全國統一的式樣、編碼規則和電子票據資料標準, 由財政部負責制定。
4、公益事業捐贈電子票據使用單位和付款單位應當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公益事業捐贈電子票據,並 按照會計資訊化和會計檔案等有關管理要求歸檔入賬。
5、本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附:公益事業票據樣式(僅供參考)
05
個稅手續費退付申請!
3月底結束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繳單位可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退付手續費核對”模組申請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
操作步驟:
第一步:登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第二步:登入扣繳端後,在“代扣代繳”介面,點選左側選單“退付手續費核對”
第三步:點選【獲取結報單】按鈕獲取“結報單”和“單戶核對清冊”,分別檢視核對上一年度本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彙總與明細申報記錄,確認實繳(退)金額及入(退)庫時間是否正確。
溫馨提醒:
(1)已經結算退付過手續費的資料,請勿進行勾選。
(2)若核對結報單資料有誤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第四步:核對完成後,點選【申請退庫】。
溫馨提醒:
(1)【確認結報單】介面中結報期限應為2022-01-01至2023-12-31。
(2) 系統顯示的結報時限是入庫日期而非稅款所屬期。
第五步:在【代扣代繳手續費退費申請】中依次選擇“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提交】。
待稅務機關稽核完成後,即可返還對應的手續費至所選擇的銀行賬戶內,請注意查收!
溫馨提醒:
(1)收款人名稱為扣繳義務人已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銀行賬戶名稱,銀行賬號為扣繳義務人已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銀行賬號。
(2)收款人名稱與扣繳義務人名稱不一致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二、手續費到賬後,企業如何核算和使用?
1、企業能取得多少手續費?
簡單說,如果企業代扣代繳個稅100萬元,就可以收到2萬元的手續費返還。
2、手續費怎麼用?
相關法規沒有硬性規定企業取得手續費的用途,可以獎勵給辦稅人員,也可以用於公司的日常開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以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相關規定, 對於企業取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從用途上可以有兩種方式:一是用於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二是用於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支出。
3、會計上怎麼核算?
企業收到手續費屬於本單位的收入,應該單獨核算,財政部會計司 《關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讀》中明確,個稅手續費返還應該計入報表“其他收益”專案。
會計分錄:
(1)收到返還手續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支出時根據不同用途做分錄
如獎勵給財務部辦稅員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用於日常支出的,計入相關費用即可。
三、返還手續費要不要交稅?
1、增值稅
關於增值稅的繳納基本各地都有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口徑。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給出的回覆,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應按“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專案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注:目前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按1%,季度銷售額不超30萬享受免稅)。
持有這個觀點的還有深圳、內蒙古、廈門、安徽、大連、重慶、遼寧、河南、福建、浙江等地稅務局。
實際操作中,建議企業諮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2、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收到的手續費應計入當年收入總額,並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同時,與收入相關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稅稅前進行扣除。如用於辦稅員的獎勵,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
3、個人所得稅
手續費獎勵給辦稅員的,要不要代扣代繳個稅?存在爭議。
江蘇省、安徽省稅務局認為,根據財稅字〔1994〕20號的規定,應該免徵個稅。(財稅字〔1994〕20號)相關規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河南省、河北省、山東省認為單位取得手續費後再支付給本單位辦稅人員,不屬於財稅字〔1994〕20號規定的免稅情況,應該併入工資薪金納稅。
實際操作中,建議諮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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