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券商中國
11月8日晚間,東吳證券公告稱收到來自監管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已對相關案情調查完畢,擬對該公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公告,中國證監會將對東吳證券及相關的4位保薦代表人給予警告,併合共罰沒1500萬元。東吳證券則表示,將誠懇接受處罰,深刻反思、汲取教訓,進一步強化投行業務內控機制,全面提升投行執業質量,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並將認真學習並積極貫徹資本市場新“國九條”,踐行以投資者為本,強化功能性定位,更好服務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事涉國美通訊、紫鑫藥業定增
今年4月,東吳證券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其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中國證監會於4月8日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如今7個月時間過去,中國證監會對本案已調查完畢,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在為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承銷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審慎核查發行募集檔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物件合規性的報告》等檔案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核查、走訪流於形式;簽字保薦代表人張某、王某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今年4月,國美通訊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國美通訊透過虛假貿易業務虛增2020年度營業收入57823.56萬元、營業成本57459.25萬元,分別佔當年營業收入的61.53%、營業成本的62.18%,國美通訊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檔案,引用了上述虛假貿易業務收入資料,構成欺詐發行。
此外,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檔案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核查、未對發行物件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核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採購事項審慎核查;簽字保薦代表人(含持續督導期)蔣某全、李某佳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同樣是今年4月,紫鑫藥業收到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該公司2013年至2020年年報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涉嫌存在重大遺漏;虛增在地林下參採購成本,並以採購成本結轉存貨金額,導致其2014年至2021年報虛增存貨、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往來;虛增2017年、2018年收入和利潤;未及時披露關聯擔保事項;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事項。
罰沒金額超1500萬元
中國證監會指出,在監管部門調查過程中,東吳證券及相關人員積極提供資料、配合調查。根據當事人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擬決定:
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國美通訊專案,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並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471.7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專案,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6.8萬元,並處以413.6萬元罰款;
對張某、王某給予警告,並各自處以70萬元罰款;對蔣某全、李某佳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10萬元罰款。
“對於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誠懇接受處罰,並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加強管理、補齊工作短板,進一步強化投行業務內控機制,勤勉盡責,規範運作,全面提升投行執業質量,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東吳證券表示,將認真學習並積極貫徹資本市場新“國九條”,深刻把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內涵,踐行以投資者為本,強化功能性定位,更好服務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在11月1日舉行的三季度業績說明會上,東吳證券董事長範力在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公司投行業務因資本市場股權融資節奏階段性放緩,較去年有一定程度下降。今年以來公司完成IPO、再融資、併購重組等專案6單,其中包括今年深交所主機板首單許可類重大資產重組專案、北交所首單境外重大資產重組專案;新增申報北交所專案 4 單,行業排名第2名。
他還提到,未來公司投行業務將堅決貫徹落實監管要求,嚴格履行專業把關和持續督導職責,堅持質量為先,持續加強IPO、再融資優質專案儲備,充分發揮北交所長板業務優勢,積極發展併購重組業務,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助力新質生產力培育發展。
責編:彭勃
校對: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