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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模型場景化應用
22日逆市“20CM”漲停
週五,在股市整體表現不佳的背景下,拓爾思(300229)股價逆勢上漲20%,全天換手率達到26%,振幅達21.65%。Wind資料統計顯示,近5個交易日內,公司股價累計上漲16.88%,過去30個交易日的累計漲幅更是達到了34.27%。
拓爾思的強勁表現得益於其在AI及大資料領域的深厚技術積累。公司目前擁有超過3000億條的資料總量,其新聞資訊採集網路覆蓋全球196個國家與地區,支援130多種語言。在產品方面,拓爾思開發了全球資訊洞察SaaS服務平臺,該平臺具備多維跨語言檢索、一站式訂閱、統計分析以及多語種翻譯比對等功能,能夠滿足海外使用者多樣化的需求。
2024年以來,公司加速全球化佈局。業務方面,9月份,公司繼續承接中國香港政府部門的二期專案,合同金額超過1200萬港幣,未來公司與客戶方將擴大更多領域的服務合作,並利用大模型為使用者深化資料賦能。另外,公司還與中石油某海外智慧安防公司達成合作,為在海外開展業務的央企提供政治與經濟相關預警服務,規避事件風險,並提供專業分析報告作為決策依據。
龍虎榜資料顯示,拓爾思22日上榜營業部席位買入金額為5.28億元,賣出金額為1.99億元,合計淨買入3.29億元。
具體來看,興業證券廈門湖裡大道證券營業部、深股通專用分別買入1.23億元、1.06億元;深股通專用、中泰證券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海化街證券營業部分別賣出6316.06萬元、4183.18萬元。
近一個月,拓爾思累計1次登上龍虎榜。其中,中信證券東陽吳寧西路證券營業部、興業證券廈門湖裡大道證券營業部、廣發證券東莞常平證券營業部交投最為活躍,上榜次數分別為1次、1次、1次。
對此,中航證券分析師裴伊凡表示:“拓爾思作為國內語義智慧領軍者,透過定增募資並與華為開展全面合作等方式,持續聚焦大模型場景化應用和行業落地。未來,伴隨著AI與產業的深度融合和業務出海預期,公司有望乘AI行業增長紅利之風,揚帆起航構築新的增長曲線。”
投資策略上,華泰證券一資深投顧22日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儘管機構對拓爾思的未來表現持樂觀態度,但也可能存在波動風險,建議投資者應重點關注公司基本面變化及其長遠發展。”
記者 張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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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實控人好友持股 相關供應商與子公司郵箱曾相同
德斯泰員工持股平臺存在非員工引關注
除控股股東曾代多人持股外,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斯泰”)員工持股平臺中還存在離職員工、控股股東同村好友。《大眾證券報》記者發現,在回覆深交所關於員工持股平臺中是否存在非發行人員工時,公司並未提及一名離職員工。
此外,公司控股股東同村好友持股30%的一家企業還為德斯泰供應商,該企業與德斯泰子公司曾使用相同的電子郵箱。需要注意的是,德斯泰控股股東曾存在透過供應商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回覆問詢時未提及
員工持股平臺還有一名離職員工
德斯泰曾在2010年、2016年的不同時段分三次對公司管理層和部分員工實施了股權激勵,對於上述股權激勵已在報告期前累計確認了2291.46萬元股份支付費用。上述股權激勵計劃已實施完畢,但有離職員工目前仍在員工持股平臺中持股。
招股書顯示,2010年5月至6月,德斯泰設立員工持股平臺天台德盛和天台永盛,天台德盛和天台永盛分別貨幣出資349.20萬元和251.46萬元,認繳德斯泰有限新增註冊資本71.51萬元和51.49萬元。
查詢發現,德斯泰員工持股平臺中存在離職員工。
對於員工持股平臺中是否存在非發行人員工,深交所已有問詢,德斯泰在對該問詢函的回覆(簽字日為2023年12月22日)中明確表示,“經核查天台洪都、天台德盛和天台永盛設立及股東變動情況,持股平臺存在三名非發行人員工,分別是袁海銘、周國華、葉萬林。”
上述三人中,袁海銘為公司前員工之子,透過法定繼承方式承繼其母親持有的公司股權;周國華從兒子周勇耀處受讓了公司股權,周勇耀的股權系從公司前員工周巖處受讓。
葉萬林則為實際控制人葉衛民的同村好友,天台永盛設立之時,葉萬林因為看好公司的發展和投資價值,透過天台永盛間接持有公司股權。2018年,公司前員工曾祥俊因離職轉讓公司股權,葉萬林受讓曾祥俊持有的天台洪都4.96%股權。
德斯泰表示:“上述人員中除葉萬林持有江西明德的股權外,與發行人客戶供應商及其關聯方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業務和資金往來或其他利益安排。”
事實上,德斯泰2023年9月披露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一)》顯示:“因黃燕傑、汪禮傑、莫國軍已離職;陶修飛系外部銷售,本次未能對其進行銀行流水核查。”
汪禮傑離職後仍持股德斯泰,但公司在回覆員工持股平臺中存在的非發行人員工時並未提及汪禮傑。
2024年6月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德斯泰員工持股平臺天台永盛中,汪禮傑仍持有1.43%股份,而2019年6月招股書披露的持股天台永盛1.43%的黃燕傑,隨著其離職已退出員工持股平臺。
需要指出的是,2015年至2018年,德斯泰存在以採購方式發放職工薪酬的情形,其中涉及汪禮傑,汪禮傑透過此方式每年獲得1.52萬元至10.62萬元不等的金額。
德斯泰在上述法律補充意見書中披露:“對員工設立個體工商戶採購付款發放職工薪酬的具體過程為,降低薪酬(獎金和提成)發放過程中的個人所得稅,自2015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透過向部分員工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採購(該等採購並無真實交易內容)的方式,把本應支付給員工的薪酬以採購款的名義付給個體工商戶,隨後由上述個體工商戶分別支付給原本需要發放薪酬的員工。”
2015年至2018年,德斯泰以上述名義採購的方式分別發放薪酬527.26萬元、711.47萬元、439.15萬元和640.43萬元。此種模式下,德斯泰將本主要應計入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的上述人員薪酬錯誤地計入到營業成本,且少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實控人同村好友參股供應商
與子公司曾用同一電郵
除了透過員工持股平臺持股,德斯泰實際控制人葉衛民的同村好友葉萬林還參股德斯泰供應商。
德斯泰生產PVB中間膜所需的PVA、丁醛、增塑劑以及生產PVB雙玻光伏元件所需的電池片等原材料,均系從第三方供應商處採購。
其中,增塑劑供應商主要為浙江晨揚、江西明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明德”)等。
持有天台永盛6.20%和天台洪都4.96%股份的葉萬林,還持有江西明德30%股份;德斯泰子公司懷集縣懷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懷集懷德”)前股東黃偉剛持股70%。
德斯泰基於謹慎性原則考慮,將江西明德與公司之間的交易界定為關聯交易。
黃偉剛成立江西明德前,主要經營東陽市翡朗特塑膠助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翡朗特”),該企業主營業務為增塑劑的生產及銷售,德斯泰與東陽翡朗特自2008年起開展合作。
2017年,黃偉剛與葉萬林共同成立江西明德,用於從事增塑劑的生產及銷售,東陽翡朗特逐漸停產。德斯泰基於前期與東陽翡朗特的良好合作淵源,同時考慮到國內同類增塑劑廠商相對較少,且江西明德的增塑劑產品具備效能穩定、質量可靠等優勢,可以較好地滿足發行人的需求,自2019年起與之建立合作關係。
德斯泰表示,“發行人與江西明德展開合作系基於良好的合作淵源及客觀供求關係,具備合理的商業邏輯,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考慮到同類增塑劑廠商較少、產品質量把控以及合作穩定性等因素,上述關聯交易將持續發生。”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明德使用的電子郵箱曾與德斯泰全資子公司懷集懷德相同。
企查查顯示,江西明德2019年年報中登記的企業聯絡電郵為[email protected]。懷集懷德2015年年報中登記的電子郵箱也是[email protected]。
控股股東曾經佔用資金
值得關注的是,德斯泰實控人曾存在透過供應商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2019年6月,德斯泰被抽中現場檢查後撤回創業板上市首次申報。在撤回首次申報後,德斯泰擬以2017年至2019年為報告期,並於2020年上半年申報科創板,中介機構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公司在2018年之前存在實際控制人資金佔用、以採購方式發放職工薪酬、期後銷售退回收入確認調整以及關聯方範圍及關聯交易補充資訊披露的問題。德斯泰於2019年度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整改,其中,實際控制人資金佔用在2019年度透過召開股東會予以整改並於2020年結清。
2019年,葉衛民因需歸還其個人向浙江天台農商行的借款,透過德斯泰向供應商浙江晨揚生物油脂有限公司累計支付800萬元款項,進而利用浙江晨揚實控人控制的另一家企業蘭溪市晨美貿易將款項轉回至葉衛民賬戶,構成葉衛民對德斯泰的資金佔用。
葉衛民上述行為對IPO形成的實質性障礙,最終透過德斯泰現金分紅的途徑來解決。
根據德斯泰針對稽核問詢函的回覆,2020年,德斯泰分配現金股利代扣個人所得稅後的總額為3560.42萬元。其中,葉衛民獲得850.11萬元的現金分紅,用於抵減對公司的資金佔用款、購買深圳保騰持有的德斯泰股權。
分紅中,杭州融高、成都亞商、陳定海分別獲得453.52萬元、302.35萬元、186.26萬元,上述三個股東均將部分分紅資金借給葉衛民用於購買深圳保騰持有的德斯泰股權。其中,杭州融高、成都亞商分別向葉衛民借出450萬元、300萬元。
透過德斯泰本次分紅,分紅抵減實際控制人葉衛民佔用的資金款,解決了實控人佔用資金問題,消除了IPO實質性障礙。
需要指出的是,德斯泰屬於家族企業。截至招股書籤署日,葉衛民直接持有德斯泰28.9568%股份,系公司控股股東;葉衛民、齊玲錦和葉新棵透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合計控制德斯泰40.35%的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其中,葉衛民、齊玲錦為夫妻,葉新棵為葉衛民夫婦之子。葉衛民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葉新棵擔任董事、副總經理。此外,葉衛民外甥陳昇擔任副總經理、董事,陳昇父親陳定海為董事、副總經理。
那麼,基於實控人曾經存在資金佔用,德斯泰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如何執行風控?公司未來能否有效防範大股東不當控制風險?
汪禮傑何時離職?離職前在德斯泰擔任什麼職務?為何離職後仍持股德斯泰?離職後的股份處理是否清晰、明確?在回覆深交所關於員工持股平臺中是否存在非發行人員工時,公司並未提及汪禮傑,是遺漏還是刻意隱瞞?汪禮傑持股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就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記者此前透過電郵致函德斯泰,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此外,葉萬林參股的德斯泰增塑劑供應商江西明德與公司子公司曾用同一電郵,以及葉衛民的同村好友葉萬林持股是否為葉衛民代持等情形和原因,同樣值得關注。記者 何玉曉
內容來源:大眾證券報
編輯:謝王燕
校對:朱寅 劉俊濤
責編:陳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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