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貓哥
來源| 大貓財經Pro
山西前首富再次失聯了。
手機打不通,市面上也沒有關於他的官方通報,後來,終於有人說出了他的下落:據說張新明和他的兄弟、配偶、司機等被“連窩端”了,都被警方帶走調查羈押。
為啥呢?
涉及的罪名是“非法開設賭場罪”,並且與澳門的案相關。
在山西,張新明曾經也是手眼通天的人物。
他的爭議很大,標籤不少:“三晉第一煤老闆”、“山西賭王”、“山西首富”。
張新明有啥深厚的背景嗎?也沒有,主要是有錢以及“捨得花錢”。
他生於山西省古交市的農村,當地有不少煤礦,他和不少山西人一樣,不念書之後,選擇了下井做礦工,後來透過煤炭運輸,賺到了第一桶金。
不過,那時候,關於他的爭議,就已經開始了:
1、他的那家公司說是武警的“三產”企業,但其實只是“掛靠”,但他卻藉此“狐假虎威”;
2、他的業務,面子上是煤炭運輸,但是真正賺錢的是私挖濫採。
後來,部隊不能搞三產了,他就自己成立了山西金業集團,正式成為了一名煤老闆。
他算是趕上了好時候,煤價蹭蹭漲,2002-2004年,他又取得了幾個煤礦的探礦權,身價倍增。
到2005年,胡潤能源富豪榜,張新明成為山西首富,之後幾年,他也是富豪榜常客。
但此時,他還沒有進入事業的高速上升期,他真正發家,是靠著操盤兩個百億級的“黑金傳奇”。
2004年,張新明買了金海煤礦60%的股份,花了1800萬,這個煤礦剩下40%的股份,被北京鑫業投資買走了。
價格便宜是因為沒有采礦權,想辦下采礦證,還得投入2.24億,但當時張新明和鑫業投資,都沒那麼多錢。
首富咋沒錢了呢?
其實,他早期發展的錢,是靠銀行貸款,但是後來銀行的行長因為受賄進去了,張新明說,這事兒跟他無關,但是他想在銀行貸款,確實有點難了。
那咋辦呢?可以轉賣股權啊。
第一次,張新明和鑫業投資分別賣了14%和15%的股權給了國企陽城煤運,總價840萬;
第二次,張新明的46%股權和鑫業投資15%的股權,賣給了煤老闆呂中樓的沁和投資,1830萬。
這個時候,張新明手裡的股權清空了,算是從煤礦中出局了,而兩個新股東花得比合同上的2000多萬要多得多:
1、陽城煤運不僅開始投錢,還給兩個賣家分別提供了2.8億的委託貸款;
2、沁和投資原本也是要提供貸款的,後來變成了直接給錢,張新明拿了2.8億,鑫業投資2.05億;
兩個新股東為了能開礦,積極砸錢,但萬萬沒想到,沒過幾年,張新明就反悔了,他就跟老朋友呂中樓商量,說收購+投資,你花了7億,我現在花9億買回來咋樣?
但是呂中樓覺得,當初買礦的時候,自己也是砸鍋賣鐵湊的,買礦也不是為了賺2億快錢。
老朋友很快反目,張新明找人做了評估,整礦儲量4億噸,估值184億,那麼他賣掉的60%股權,現在該值110億。
於是,2010年開始,4個股東開始打官司,張新明要求,收購合同作廢,歸還股權。
按說,白紙黑字,願打願挨,打官司也沒用,但是,張新明的官司是一路打,一路贏。
2013年,官司打到了最高法,他也贏了,他居然硬是把60%的股權,要回來了。
法學界都快瘋了,敗訴的呂中樓心灰意冷,移居香港。
除了金海煤礦,張新明旗下還有3個煤礦。
2008年,金融危機,缺錢的金業集團也想融資,張新明想到的又是賣資產。
本來,張新明接受了同煤集團的兼併重組,同煤給金業集團資產包定價52億。
在另一個煤老闆邢利斌的牽線下,央企華潤相中了金業集團,,金業集團資產包的80%權益,華潤給了79億的對價,也就是說,整個金業集團估值近100億。
華潤是真的很想收,為此主導收購的華潤董事長宋林還想調停張新明和呂中樓的矛盾。
調停沒成,但是礦收購成功了,張新明直接拿走了69億。
但是爭議太大了,金業的主要資產是3個礦,1噸煤還沒采,收購也只有3年,這裡面沒有貓膩?誰也不信。
最終,這事兒在2014年爆發了:
1、山西官場巨震,省市區縣不少官員進去了,不少都跟張新明有關;
2、不少曾在富豪榜上的煤老闆,也都被抓了;
2、華潤的宋林被查,還有不少人被帶走;
張新明見勢不妙,曾想出境,但是被邊檢攔下,最終還是被抓了。
關於張新明被判了多久,說法都不一樣,有人說判了6年,有人說,判得更久,但是因為傷病,保外就醫了。
他最近的一次公開活動是2023年,最高法重審了金海煤礦的案子,張新明替兒子出庭,這個長達13年的官司,最終張新明敗訴而告終。
這次為啥輸了呢?
因為他在法院系統的保護傘,也被查了。
這不是張首富第一次被帶走。
2004年開始,他就多次被查,案由也不少,行賄、偷稅漏稅、涉黑、洗錢……..
一路被查,但“一路平安”,最轟動的是在2010年,他因為偽造護照和非法越境,被河南公安網上通緝。
最終,他是投案自首了。
為啥偽造護照呢?他說想去澳門,但是不想用自己的名字。
去幹啥呢,自然是賭。
因為不少煤老闆去澳門賭,所以山西籍的疊碼仔都很吃香,張新明有一個初中同學,就在澳門幹這個,一來二去,他們就合夥“搞事業”了。
首富好賭,但是“十有九輸”,據說,他最大的一次,輸了3億。
“山西賭王”的名號不是白叫的:
1、根據此前的一些舉報材料,他曾經在山西支援過“本地賭場”;
2、他自己在澳門一擲千金,輸贏動輒千萬起;
3、他還介紹其他煤老闆以及有“往來”的生意人去澳門;
4、他參賭的方式是“託底”,臺下加賭注,突破檯面上的下注限制,還不走明賬,這基本上是“賭廳之王”洗米華的套路。
不少煤老闆和富二代在他的介紹下參與賭博,然後在他那裡輸得精光。
有本地人說,張新明最厲害的是“盡職調查”,“你有1000萬,絕對不讓你輸1100萬”,甚至後來幫別人“平事兒”,也不直接收錢了,而是帶他去澳門賭一把。
後來他參賭設賭的事兒被踢爆,還是因為他與做疊碼仔的同學反目了,他的同學進去了一陣子,神奇的是,出來沒多久,倆人居然和好了。
可能是又有冤大頭上鉤了吧。
這回,他攤上洗米華的大案子,想脫身也真的不容易。
洗米華涉案8000多億,被判18年,德晉集團的陳榮煉,被判13年,案值大,刑期長。
如果真的查實,也夠前首富“喝一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