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券商員工因違規炒股遭監管處罰。
12月5日,廣東證監局公佈罰單稱,銀河證券(601881.SH/06881.HK)從業人員謝某旺因違規炒股,被處以5萬元罰款。
根據罰單公開披露的資訊,謝某旺為一名90後,2015年8月21日至調查時,謝某旺在銀河證券番禺萬博一路證券營業部工作,系證券從業人員。這意味著其在從業生涯的早期階段就已開始違規借他人賬戶炒股。
對此,時代週報記者以投資身份致電該銀河證券番禺萬博一路證券營業部,其相關人員回應稱,“由於具體代持過程涉及當事人隱私,暫不便透露,目前該員工已被公司辭退處理。”
今年以來,證券人員違規炒股罰單近百張,監管對此類行為頻頻亮劍,著力構築“不敢、不能、不想”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
違規炒股虧損近20萬
經廣東證監局查明,謝某旺控制、決策、使用“梁某麗”銀河證券賬戶,2018年8月7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間買賣股票,2020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買賣可轉債,累計買入1886.18萬元,賣出金額1869.18萬元,虧損19.67萬元。
△來源:監管網站
廣東證監局認為,謝某旺的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所述違法行為。故責令謝某旺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可轉債,被處以5萬元罰款。
有券商從業人員對時代週報記者分析,“行業內的公司均要求員工上報自己和直系親屬的股票資訊情況,相關要求非常明確,有時還會抽查手機。至於借用非直系的賬號炒股,如果該員工在所工作的券商開設賬戶,機構透過IP地址是可以追溯到相關資訊的。”
這並非銀河證券年內首次被罰。10月18日,證監會公告稱,因銀河證券在部分專案中未勤勉盡責,包括未能充分履行職責、未能識別某些專案的非市場化發行、未在債券發行公告中披露公司自身的債券認購情況、部分員工透過他人代領年終獎以逃避稅務、薪酬遞延支付執行不力、內部質量控制和核心稽核不嚴格、對子公司的廉潔從業監管不力,以及在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時資訊披露不充分等問題,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半年報顯示,銀河證券營收和淨利雙雙微降。主營業務方面,其投資交易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分別同比增加41.61%、44.92%。但其財富管理業務、機構業務、國際業務分別同比減少8.37%、271.87%、1.08%。
監管對違規炒股頻頻“亮劍”
2024年以來,證監會堅持“長牙帶刺”的執法態度,對從業人員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尤其是在違規炒股方面。
《證券法》明確規定,禁止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股票交易或間接持有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今年2月,證監會曾對招商證券63名員工的違規炒股行為進行集中處罰,合計罰沒金額達到8173萬元。
隨著近期A股震盪上行,“直播薦股”現象多發,監管部門近期對違規直播亂象進行嚴監管,多家第三方機構被罰。
易董資料顯示,截至11月28日,提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借他人名義從事證券交易、私下接受投資者委託買賣證券等系列問題的罰單高達100張,佔年內經紀業務罰單近七成。
今年6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對券商文化建設評估標準進行調整,重點加強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的監管。根據新的評估口徑,若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存在違規炒股行為,並且監管機構已認定其合規管理存在問題或需加強合規措施,並且出具處罰檔案,則券商在自我評估時必須扣分。
根據券商實踐評估結果,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實踐評估結果分為A(AA、A)、B(BB、B)、C(CC、C)、D等4大類7個級別。2023年券商文化建設評級結果顯示,本次評估共涉及106家券商,其中AA級五家,銀河證券位列其中。
本文源自:時代週報
作者:張靈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