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人看審計報告,信,但不全信。
為啥呢?
當年我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做諮詢,其中有一種叫財務諮詢,說白了就是幫客戶“最佳化”報表。
該不會有人以為會計報表跟數學卷子一樣有標準答案吧?
現代會計準則,有4條基本原則,重要性、審慎、實質重於形式、可比性。
首先,什麼叫重要性原則?
說白了,就是有些科目重要,你要仔細記賬,有些科目不重要,你就不用那麼仔細記賬。
那什麼科目重要呢?
例如收入項,通常是最重要也是最複雜的科目,需要仔細核算。
可問題是,有些專案你想仔細核算,總得有個標準吧?
例如一個建設工程總價100億,5年完工,那麼第一年計多少收入呢?
有人說可以按每年20%計。
可問題是,一般專案前期都有一次性投入,這些成本如果全部記在期初,但收入只計20%,那第一年不得虧死,市值還要不要了?
所以,這時就要援引可比性原則,成本需要分攤到5年計提。
既然成本已經分攤好了,那麼根據成本分攤收入,每年的利潤不就平穩了嗎?
這樣雖然滿足了可比性原則,可實際進度究竟能不能跟成本計提匹配呢?
大機率不能。
既然進度與成本不匹配,你還要按成本核算收入,那不就是形式主義了?
這就違背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也不行。
如果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通常工程前期都是整塊工作,進度會比較快,後面越來越零散,會降速。
那麼按照完工百分比,第一年確認50%收入,後面逐年減少,行不行呢?
這麼一來,可比性還能不能要先不說,你也不符合審慎原則。
畢竟工程進度是持續的,你說完成50%,後面如果發現問題需要返工怎麼辦?
審慎起見,就算理論上完成了50%,記賬時也要打一個折扣……
最後你發現,這4個原則就是一圈螺旋賬,滿足這個,就滿足不了那個。
既然不能同時滿足,那麼操作空間就來了,我完全可以人為強調其中一個原則,調整報表,從而達成特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