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可愛的讀者們帶來更多專業實用資訊,我們與麗莎法律進行合作,會定期在每週為大家推出有關英國的深度政策解讀和法律資訊,帶您“透過現象看本質”~
很多人對於英籍身份都有誤解,認為持有英國護照在英國就像有比外國人更高、更多的待遇,這其實是錯誤的。
麗莎今天就收到了一個莎粉的諮詢,她的兒子是英籍,在國內上高中兩年,現在回來英國上大學,卻發現學校一定要讓他按照國際學生的身份來繳納學費。這位莎粉感到很詫異,認為是學校搞錯了,問說是否應該去告他們。
其實學校是沒有錯誤的。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一個人想要享有本土學生的待遇的話,必須滿足下面三個條件:
1. 持有永居或者英籍身份(當然持有特許身份,難民身份都是一樣的);
2. 在相關入學日期的前三年內連續在英國正常居住;
3. 當事人在英國居住的主要目的不能是學生,其實也就是說不能是持有學生簽證在英國的。
從上面的要求來看,這位莎粉的孩子自然是不符合本土學生待遇的。
上面的要求也說明,如果當事人在過去3年的時間中有某段時間是持有學生簽證在英國的,現在取得永居的話,也是不可以被當作本土學生待遇的。
英籍身份不但不能自動享有本土學生的待遇,就是到醫院看病的話,也不是自動就可以獲得免費醫療的。
持有英籍的人如果不在英國居住,不是英國的稅務居民,到醫院看病也是需要和其他外國人一樣來私人付費的。
法律之所以有這些規定,主要是看當事人是否對英國社會做出了貢獻,是否在英國生活、正常納稅,否則單單持有英國國籍身份並不能讓當事人自動享有一切特權。這一點麗莎倒是認為是非常合理的。
莎粉們都怎麼看呢?又或者,您有什麼其他疑問嗎?歡迎在文章底下留言和我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