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當地時間1月26日,位於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國際法院就南非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地帶實施“種族滅絕”案作出裁決,國際法院陪審團“決定對以色列採取緊急措施,命令以色列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種族滅絕,必須採取措施改善人道主義狀況。以色列必須在1個月內向法院提交報告。”
國際法院宣稱南非有資格對以色列提出指控,加沙地帶的衝突受國際法約束,巴勒斯坦人受《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保護,南非針對以色列的指控符合該公約規定,南非尋求的部分權利是合理的。
從上述報道看,似乎南非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指控在海牙國際法院取得了勝利,至少是部分勝利。不過,如果我們從更多相關報道來看,則可以得出另一個結論,即在國際法院的裁決中,南非、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都對此表示歡迎,但與此同時,三方都沒有得到想要的,尤其是國際法院並未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而僅僅是要求以色列採取措施防止種族滅絕,對以色列國防軍在加沙地帶的“鐵錘行動”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
據悉,由17名法官組成的小組釋出了六項緊急措施,第一項就是要求以色列“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可能違反《種族滅絕公約》的行為。其他五項,則分別是確保以色列國防軍不實施相關行為;防止和懲罰任何直接、公開煽動種族滅絕的行為;為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提供急需的基本服務和人道主義援助;防止銷燬與種族滅絕行為指控有關任何證據;向國際法院提交相關報告,說明遵守上述措施的執行情況。
很明顯,這些措施中沒有涉及任何要求以色列國防軍在加沙停火的內容,在裁決公佈後,法庭現場的南非外長潘多爾承認:“我本來希望停火”。
至於以色列,在裁決公佈後,很多以色列人將其視為以色列的一項勝利,以色列政府發言人埃隆·萊維表示,國際法院“駁回了要求以色列停止保衛其人民和為人質而戰的荒謬要求”;《耶路撒冷郵報》前主編阿維·邁耶則稱國際法院的裁決“對那些指責以色列‘種族滅絕’的人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表示,以色列對國際法的承諾堅定不移,同樣堅定不移的是保衛以色列國家和人民的神聖承諾,“與每個國家一樣,以色列有自衛的權利”,剝奪以色列自衛權的“卑鄙企圖”是以色列的公然歧視,“它被公正地拒絕了”,針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指控不僅是錯誤的,而且是令人憤慨的,全世界的正派人民都應該拒絕該指控。
內塔尼亞胡還表示,在國際大屠殺紀念日前夕,內塔尼亞胡以以色列總理的身份保證,“絕不再發生”,以色列將繼續打擊哈馬斯這一“種族滅絕恐怖組織”,哈馬斯在10月7日犯下了大屠殺以來最可怕的暴行,併發誓要一次又一次地重複這些暴行,以色列的戰爭只針對哈馬斯,而不針對巴勒斯坦人民,以色列將繼續為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並盡最大努力防止平民受到傷害,“即使哈馬斯用平民作人盾”,“我們將繼續採取必要行動來保衛我們的國家和人民”。
南非對以色列“種族滅絕”的指控是否真實,還存在爭議,不過,南非政府此舉傷害了以色列,影響了兩國數十年來的友誼。以色列航空公司宣佈,因為“以色列乘客前往南非的需求大幅下降”的緣故,以色列航空公司將停飛所有從以色列到南非的直飛航班:特拉維夫到約翰內斯堡的直飛航線已執行74年。
海牙國際法院就南非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指控做出了裁決,那麼,哈馬斯在10月7日對以色列的襲擊呢?迄今為止尚未獲釋的人質呢?聯合國以及國際社會做了些什麼?以色列政府在按照國際社會要求,允許人道主義物資進入加沙,即便這些物資中的相當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都被哈馬斯搶走,但以色列人,尤其是人質家屬無法忍受這一切,在自己的親人生死未卜、遭受虐待的同時,不能讓兇手和他們的家人好過。
《以色列之聲》報道稱,被哈馬斯綁架的以色列人質家屬封鎖了凱雷姆沙洛姆檢查站,用身體阻擋運送人道主義物資的車隊進入加沙,而且要持續下去,直到所有人質獲釋,“在以色列人質獲釋之前不會提供人道主義援助”。《以色列之聲》對此評論道,以色列政府做不到的事,悲痛欲絕的人質家屬卻被迫去做。
海牙國際法院的裁決沒有任何用,以色列國防軍的行動仍在繼續,但有人已經受不了。《華爾街日報》報道稱,哈馬斯透過中間人表示希望透過釋放部分人質來換取大幅度暫時停戰;《金融時報》則報道稱,伊朗最高革命領袖哈梅內伊呼籲所有YSL國家停止要求以色列在加沙停火,而是切斷與以色列的所有經濟和政治聯絡,“切斷以色列的生命線”。
哈梅內伊的呼籲是否有用,很難說,不過,在以色列和哈馬斯的戰爭爆發後,德黑蘭就屢屢發出過類似呼籲,但大多數YSL國家,尤其是哈馬斯襲擊以色列的大量證據被曝光後,選擇了站在以色列一邊,支援以色列在加沙的“反恐行動”,繼續享受與以色列的和平紅利,而不是像哈馬斯及其支持者一樣叫囂要消滅以色列。
以色列、哈馬斯及其支持者,到底誰才是真正要將對方“種族滅絕”,明眼人都看得很清楚,這也是國際法院沒有要求以色列停止軍事行動的主要原因,哈馬斯及其支持者並不能代表巴勒斯坦人民,而是他們綁架了巴勒斯坦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