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李峰
“嘀~”
節後上班第一天,正在找狀態的小王參謀,聽到手機簡訊聲的提醒。
忙著整理下午開會的材料,小王都沒抬眼去看。
不過,幾秒鐘之後,手機螢幕又亮了,顯示“工商銀行APP”的訊息提醒。
這個時候,小李幹事趕忙拿起手機——
畢竟,這個日子,不靠月初,也不臨月末,怎麼會有金額變動呢?
開啟手機一看,果然是有錢到賬!
您尾號XXXX卡2月18日10:07工商銀行收入1XXXX.XX元,餘額……
這筆錢,搞得小王有點一頭霧水。
因為——
去年的報銷,已經全部報出來了。
當下,也還沒到3月份工資發放的時間。
這筆錢,到底是哪裡來的呢?
該不會是財務或者解算中心,給搞錯了吧!
於是,給其他負責財務的兄弟打去電話詢問情況:
“新年好呀!剛剛我工資卡到賬10000多塊,是不是搞錯了呀?!”
搞財務的兄弟反饋說:
沒有搞錯!
這是2023年的未休假補助!
經詢問才知,這筆錢,在1月底就提交了,但是由於年前事情特別多,所以就沒有跟著2月份工資一起發放,拖到了春節過後才發。
當然,這只是小王所在單位(個別單位)的特殊情況。
大部分單位,都是在2月初,也就是春節之前發放的。
說起“未休假補助”,大夥應該都不陌生了,畢竟這筆錢,其實已經按規定發放好幾年了。
只是,從去年開始,未休假經濟補償的規定,出現了一些變化。
因為從2023年1月1日起,新的軍人休假規定,正式施行。
同時,從2024年1月1日起,新的軍隊文職人員休假規定,也已經生效。
兩份規定裡,都有關於未休假經濟補償的內容。
由於文職人員此前沒有專門的休假規定,所以今天的內容不作探討。
就軍官和軍士的休假規定而言,其未休假經濟補償的內容,其實是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的。
按照舊的規定——
標準:按日均工資2倍標準計算
人數:有人數比例限制
天數:限制補償天數(30%或者40%)
而按照新政策——
標準:按日均工資標準計算
人數:取消人數比例限制
天數:取消補償天數比列限制,設定金額上限,通常不超過本人當年的月平均工資。
注意,這裡提到的“月平均工資”,是每個月的“基本工資+基本津貼”之和,然後除以12。
前面提到的小王參謀,去年有27天的假期沒休,計算下來,已經超過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所以,他最終拿到手的,就是一個月的平均工資。
關於“未休假經濟補償”,可以供大夥參考的法規有——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 軍人享有年休假、探親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對確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滿假的,給予經濟補償。
《軍人休假暫行規定》(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三條 軍官、軍士確因工作需要未休或者未休滿年休假、探親假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
未休經濟補償按照軍官、軍士日工資收入和未休假天數計算,通常不超過本人當年的月平均工資,但是因執行有關軍事行動任務、重大專項任務以及當年處於待戰戒備狀態等,且超過規定時間的除外。
當然,還是希望大夥每年都能順心順意、順順利利地把假期休滿。
如果實在休不完,也不讓跨年休,那就按規定補錢吧!
作者:哨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