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18日,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將就禁止TikTok在美國運營的法案再次進行討論。據報道,美國最高法院將於1月10日就此案進行辯論,允許法院在法律1月19日生效前對該問題作出裁決。
該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位元組跳動剝離TikTok,否則將禁止TikTok在美運營。位元組跳動明確表示,不會出售TikTok業務。
美政府無端出臺“不賣就禁”法案
今年4月,美國拜登政府發起對TikTok的新一輪圍獵打壓,無端出臺“不賣就禁”法案。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位元組跳動在270天內,將TikTok出售給非中國企業,否則這款應用程式將在美國被停用。5月7日,TikTok提起訴訟,要求美國法院阻止這項法案,但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12月6日駁回了上訴。
TikTok要求美最高法院凍結強迫出售令
當地時間12月16日,TikTok要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臨時凍結美政府針對該平臺的強迫出售令。TikTok的律師表示,這項法令不僅侵犯其憲法權利,也侵犯了1.7億美國使用者的權利。TikTok在其社交媒體賬號上釋出宣告說,如果不凍結強迫出售令,一個月內,TikTok上的小商家將損失超過10億美元收入,創作者將損失近3億美元。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董思韻 題圖來源:新華社
來源:作者: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