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C之前的規範(TypeA、TypeB、等等),偏重於USB介面的“硬”的特性,如訊號的個數、介面的形態、電氣特性、等等。TypeC在定義USB介面“硬”的特性的基礎上,增加了一些“軟”的內容,USB介面(僅僅指TypeC)擺脫了和USB的從屬關係,變成了一個可以和USB規範平起平坐的新規範。在USB升級到3.1的版本以後,物理介面全部採用Type C結構,實際應用的3.1標準的USB Type-C線材結構又不統一,故造成了許多亂象,直到了2019年,協會為了規範它們的功能和電氣化表現,協會就設定了一個門檻, 如果產品想支援5A大電流、USB 3.0或更高的傳輸速度以及影片輸出功能, 都需要搭載E-Marker晶片。E-mark,全稱為:Electronically Marked Cable,封裝有E-Marker晶片的USB Type-C有源電纜,DFP和UFP利用PD協議可以讀取該電纜的屬性,包括電源傳輸能力,資料傳輸能力,ID等資訊,簡單的說如果Type-C資料線上帶了E-Marker晶片(我們稱之為電子標籤),這個晶片可以透過USB供電規範2.0 BMC協議與USB埠通訊。電子標籤電纜可用VCONN供電,也可以直接由Vbus供電,最高可消耗70mW的功率。相容USB3.1的USB Type-C電纜,100W供電電纜。能夠實現60W以上功率承載能力的任何電纜都必須有電子標籤,並且能夠與DFP埠通訊。帶電子標籤的電纜如果插入不支援USB供電規範2.0的插座中,其行為與標準的無源電纜完全相同。
Type-C Emarker晶片使用場景
使用 E-mark 第一原則:如果您希望透過 USB TYPE-C 介面來提供超過 5V 的電壓,或者是超過 3A 的電流,那麼一定需要 TYPE-C 介面晶片去實現 USB PD 協議。
使用 E-mark 第二原則:如果您的裝置使用 5V 電壓,並且不超過 3A 的電流。那就要看裝置本身的供電特性和資料傳輸特性,如果裝置本身只往外供電,或者只接受對方供電,並且供電角色與資料傳輸角色為預設搭配(即供電方為 HOST,用電方為 Slave 或者 device),那麼你不需要 TYPE-C 晶片。
使用 E-mark 第三原則:這兩個原則是用來判斷裝置上是否需要 TYPE-C 晶片,另外一點很受關注的 C-C 傳輸線上是否需要用到 E-MARKER 晶片,這個判斷標準是,使用過程中,電流是否會超過 3A?如果不超過,則可以不需要, A to C, B to C 的線,則看是否需要實現 Battery Charging 協議,如果要實現,則可以使用 LDR6013,帶來的好處是,既能夠實現充電,又能夠傳輸資料,避免某些不遵守 Battery Charging 協議的介面卡無法給蘋果裝置充電的問題.
Type-C Emarker晶片市場競爭激烈
和其它晶片市場不一樣,由於其生產技術門檻相對較低,而且容易批次生產,USB TYPE-C的E-mark晶片市場一直並沒有奇貨可居的情況發生,而且隨著之前不講武德的原廠培養自己的“美女”銷售團隊去搶自己授權的代理商的客戶,刻意降價搶單,造成整體Type-C Emarker晶片市場競爭激烈。最新的USB4將多種協議都統一到Type-C介面,未來我們使用的膝上型電腦、手機、遊戲機、相機和顯示器等裝置都將採用統一的資料線纜,這將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非常大的便利,以後再也無需去費勁地認識那麼多複雜的介面,也不需要出門時帶上一大堆不同型別的線纜,一根線就解決了所有問題。而眾多協調的工作,讓一根Type-C線纜完成的過程的銜接,均需要晶片來完成,USB4版本的普及將帶來IC晶片增量市場,C口後的晶片之爭才是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