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1月27日(許清如)一對夫婦自2015年購置了一套公寓後,就麻煩不斷。在他們購房三年後,該市衛生部門的一項調查顯示,房子的地下室不適合居住,而前房主在將房子賣給他們之前就知道這一點,卻刻意隱瞞了下來。2023年,法國共計有430萬戶家庭在購房過程中被騙,損失總額達34億歐元。
據法國新聞資訊臺TF1報道,2015 年,倉庫管理員阿爾諾(Arnaud)和家政服務員索尼婭(Sonia)夫婦第一次購房,他們在盧瓦爾-大西洋省(Loire-Atlantique)的聖納澤爾(Saint-Nazaire)市中心以8.9萬看似相當划算的價格購買了一套92平方米的公寓(一樓和地下室)。他們很快帶著女兒搬了進去。但三年後,他們的夢想變成了噩夢。從2019年開始,地下室開始進水,隨後整間公寓都被水淹沒。
一切始於一個雨夜,在地下室首先被淹後,水汽順著牆壁上升,逐漸摧毀了整個公寓。“一切都發黴了,一切都死了,”他說。但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損失,因為測量師將其歸因於公寓密封性不足。而對阿爾諾來說,這則是前房主的過錯,是他擅自將地下室部分改建成了住宅。為了達到一定的天花板高度,他將地下室混凝土進行了切割改建。由於這棟樓的歷史要追溯到1941年,當時地下室的設計並不適合改建,前房主在打碎這些混凝土時,沒有進行必要的隔熱處理。因此,出現了前面提到的滲水問題。
第一次水災發生幾個月後,這家人不得不搬出被潮溼和黴菌侵蝕的公寓。這讓阿爾諾焦頭爛額。更糟糕的是,他一開始就不應該買下這套房子。在簽約時,前房主向他隱瞞了一份重要檔案:一份2013年的省法令。該法令規定,“位於地下室的房屋本質上不適合居住”。這就阻止了任何業主出租地下室,導致房產價值減半。“如果當時知道有這條附則,我們甚至都不會去看這處房屋。”
如今,這處房產已經無法居住,更無法出售,因此這對夫婦將賣方告上了法庭。目前,這對夫婦正在等待對前房主的第二次審判。一審判決要求其償還房款,但前房主不服並提出了上訴。
在此期間,市政府將他們一家安置在一個市政公寓裡。450歐元的房租讓他們的賬目很快就出現了赤字,因為他們的公寓還在繼續花錢,暫停了一年多的抵押貸款很快就要恢復了。“我們每月要支付436.93歐元。我們還得支付共同產權費,雖然我們已經不住在那裡了,但我們還得支付這筆費用。此外,還要考慮到翻修公寓的費用。”對於這位月收入僅為1700歐元的倉庫管理員來說,這是一個難以維持的狀況。
而心懷不軌的前房主則堅稱,他的公寓在出售時狀況良好,並指責是阿爾諾任由公寓狀況惡化。
對於案件的上訴,阿爾諾的律師準備了一張王牌:她想證明房主將地下室改建為住所的行為是違法的。“這項工程是非法的。他在2008年向市政廳提交了一份初步宣告,但市政廳對他的專案表示了反對。這位先生卻還是堅決開工。”律師指出:“無視反對令進行施工屬於刑事犯罪,可處以3750歐元的罰款,情節最嚴重的可處以10年監禁。”如果上訴獲勝,阿爾諾和他的家人將最終能夠結束這場房產噩夢。
文|許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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