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詒徵
柳詒徵(1880-1956),字翼謀,晚號劬堂,江蘇鎮江人。曾中秀才、舉優貢,後任江楚編譯局分纂,旋即東遊日本。歸國後在南京高等師範學校、東北大學、中央大學等校任教,並任中央大學國學圖書館館長。博洽多識,尤邃於史學,著有《歷代史略》《中國商業史》《中國教育史》《中國文化史》《國史要義》等。民國間,身兼教育部部聘教授和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歷史學者,僅他和陳寅恪兩人,足見地位、影響。
《柳詒徵史學論文集》收有《史學概論》(柳曾符、柳定生選編:《柳詒徵史學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97-117頁),文末括注“一九二六年商務印書館函授社國文科講義”。對勘可知,底本應即《史學概論講義》(下文簡稱“《講義》”),然誤脫衍倒甚多。如第一章首段末尾,將小注“地質調查所出版之《中國古生物志》”云云誤排為正文;第六章末段小注、第七章多數小注脫漏;第六章將“地望”誤為“地理”、“治”誤為“沾”、“北圻”誤為“比圻”、“正史地誌”妄補為“正史地理志”、“最珍”妄補為“最珍貴”、“亦可以”妄刪為“亦可”、“四夷諸傳”妄改為“四夷列傳”、“疏舛”妄改為“疏漏”、“異域錄”妄改為“異域瑣談”、“綦多”妄改為“較多”等。《柳詒徵文集》第十二卷又據《柳詒徵史學論文集》輯錄《史學概論》(楊共樂、張昭軍主編:《柳詒徵文集》第十二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209-222頁),未參校《講義》原本,疏誤一仍其舊。至於撰著時間,亦可商榷。《講義》所引時著,可考最晚出版者為第一章首段末尾小注提及的《中國古生物志》甲種第二號,此號僅出第一冊,刊瑞典赫勒著《山西中部古生代植物化石》,由地質調查所印行,封面所署日期為“中華民國十六年十一月”。又《講義》為商務函授學社國文科高階教材,考慮到使用需求,撰著不應在1925年4月開班後太晚,估計應在1927年底或1928年。此時柳詒徵任中央大學國學圖書館館長,所著《中國文化史》在《學衡》雜誌連載,已是與北大胡適、顧頡剛、傅斯年等新史家對壘的“學衡派”(或曰“南高學派”)領袖。
柳詒徵《史學概論講義》書影,商務印書館民國間版。
《講義》凡七章。第一章《史學之範圍》首先界定歷史及史學之範圍,認為不止人類演化,即地質構造、生物進化亦在歷史範圍之內;研究史學所當究心者,除了“人類過去之思想、言論、事實”等文字記載外,還包括“錢幣、金石、甲骨、符牌、印押、器具以及畫像、圖繪”等。接著,概述歷代史官建制及史籍分類沿革,末及新興之專史,用“格義”眼光指出其“多采用紀事本末體”,“皆正史諸志匯傳之遺”。最後指出:“學者欲講史學,宜先究心古今書籍類別,而後可言讀史之法。”隨後諸章即概述中國史籍,以古代為主,兼及當世;除介紹內容、價值外,也提點閱讀、研究的方法、題目。如第三章《正史》提到:“若專攻史學,則須用東坡讀史之法,每讀一次,以一意求之,或隨時分類札記,不妨注意數項之事。如漢代盛用黃金,學者多通經致用;元代盛用生銀,色目人、漢人、南人之別甚嚴,則讀《漢書》《元史》時,可立一小冊,分為數項,遇紀傳中所載頒賜使用金銀之數,及某人治某經、某人為某地人之類,依類列之。自可歸納而得其特點。”這亦是柳詒徵教學的特點(吳孟復:《略談柳詒徵先生的治學與教學》,《安徽教育學院學報》1987年第三期),能“授人以漁”,提升學生能力。在中國近百年史課上,他教學生“參考《東華錄》分類做好筆記,來同古代史實比較”(張世祿:《回憶柳翼謀師二三事》,柳曾符、柳佳編:《劬堂學記》,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122頁)。“他要學生平時以閱讀正史(二十四史)為主”,經常“出許多研究題目”,要學生“蒐集材料,練習撰作能力,由他評定甲乙,當為作業成績,並擇優選出在《史地學報》或《學衡》上發表”(鄭鶴聲:《記柳翼謀老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鎮江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鎮江文史資料》第十一輯《柳翼謀先生紀念文集》,1986年8月,241頁)。
柳詒徵此前撰著的《歷代史略》《中國文化史》皆將中國歷史分為三期,《講義》亦分上古、中古、近古三期,時段略同。第二章《古史》介紹漢以前史事及相關書籍,分為“周秦人所著書”“漢以來之人所著書”“近世人及外國人所著書”三類,逐一提點內容、研讀法及長短得失等。如述漢以來之書,提到《史記》、《說文》、諸經註疏、《水經注》、《資治通鑑》及“類書之徵引秘緯之說”如《太平御覽》之類,認為“皆宜博考,以證經、子”。
第三章《正史》論述正史的性質、書目的增衍、例目的沿革等,涉及時段主要是漢至明代(中古),注意切合當時讀者的“學情”提示閱讀及研究的方法、要點等。比如,新式教科書興起後,人們“每苦正史繁重難讀”,柳詒徵指出,“讀史最重者,在能得其事之曲折。如楚、漢之戰,須從《高祖本紀》,逐年觀之”,參以陳涉、項羽、韓信、蕭何諸人世家、列傳,“方能知其進退成敗種種關鍵,及在事諸人智名勇功、乘時競進之跡。若徒讀教科書中寥寥數十百言,但能知一二重要人物及其初起與最後之結果,中間事理全不了然,既不足以引起興趣,復不足以增長閱歷。故讀教科書者,每事必須參閱正史(或《通鑑》及《紀事本末》),方能得益”。
第四章《近世史》概論與“自清興至民國之事蹟”相關的史籍。以此期未有正史,而稻葉君山之《清朝全史》、蕭一山之《清代史》等採用新體例的課本、講義,“紀述政教大事,仍多取材於官書及通行之名著”,故倡導多讀原書。柳詒徵扼要介紹了實錄館實錄、史館列傳、典志、外交條約、軍志、奏議、書牘、掌故等型別的原始史料名著,如《東華錄》《滿漢名臣傳》《皇朝續文獻通考》《漢學師承記》《湘軍志》《中日國際史》《辛壬春秋》等,並對研治態度與方法作了提點,強調全面審視、平心考究。
第五章《編年、紀事、分類之史》論述古今這三類史書之要籍,重在闡發其“事實之展轉傳鈔,與作者之用心所在”等採擇、編次之“義法”及特點,並以是否有補於正史評判其史學價值。比如,柳詒徵指出,“編年之書,有一事而分見數年、數十年者,同時又雜以他事,固易使讀者顧此失彼。紀事之書,各分首尾,似愈於編年,然一事之連帶關係,必牽及於多方。權衡輕重,分隸某篇,則視編書者之裁製。學者取《通鑑》及《紀事本末》比而觀之,自知史事之縱斷、橫斷二法,互有短長,不可偏廢。而正史之兼縱、橫二法,所為可貴也”;分類之書,“以成於某朝正史之先,或多采正史之外之書者為貴。如《通典》多采六朝人議禮之文”,“若採自正史者,第取其前後貫串,可以知典制之源流沿革,他無足取。如《通志》之列傳,幾於無人讀之,以其與正史重複,不足以見採撰之義法也”。
柳詒徵治史頗重地理,曾指導學生創辦《史地學報》,《講義》亦特設《地理》一章(第六章),既介紹“考求區域之分合、地名之沿革,略記風俗、物產、山川、名勝”之傳統歷史地理學著作,也受晚清以來為了籌邊制夷而研治邊疆史地之學風氣的影響,擇要概述了與邊疆地理相關的歷史要籍及近代以來撰制的論著、地圖等。除了評述這些書的歷史地理學價值外,還不時從其他角度提點其功用。比如,柳詒徵提到,宋以來記載外國之事的《諸蕃志》《海國聞見錄》等書,“東西學者,且多據之以考十三四世紀以來之東方商業及交通之狀況”;省府、州縣、鎮市之“舊志舊圖,時有最珍之史料。如研究也裡可溫教之流行,可據《鎮江志》以證之之類。他如食貨、賦役、戶口,可據以訂正史志者至多”。
第七章《史學書》兼論新、舊講史學之書。舊者分四類:一曰目錄,如正史經籍、藝文志及《郡齋讀書志》等史部目錄;二曰校訂,包括校勘文字與考訂事實之書,如《晉書校勘記》《廿二史札記》等;三曰義法,如《春秋釋例》《明史例案》等;四曰評論,如《讀通鑑論》《日知錄》之類。新者簡述論新史學原理、觀念、方法等的著作,如梁啟超《歷史研究法》、何炳松《新史學》等。
《講義》是柳詒徵唯一一篇全面系統地評述中國史籍、提點相關閱讀及研究方法的文獻,濃縮了其治史之心得、見解,與他此前所撰《歷代史略》《史學研究法》《中國文化史》以及此後出版的《國史要義》《談治史方法——河南大學演講集》等論著,具有一定互文關係。比如,第一章應取材於柳詒徵在南京高等師範學校任教時所編講義《史學研究法》之第一章《歷史之種類》和第三章《史學之材料》。參看這些論著,會對《講義》所貫穿的柳詒徵“根核六藝”“運以新法”(前者見柳詒徵:《〈國史要義〉題辭》,《劬堂序跋集》,《柳詒徵文集》第八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242頁;後者引自柳詒徵給門人鄭鶴聲《漢隋間之史學》一書的題詞,參見鄭鶴聲:《記柳翼謀老師》,柳曾符、柳佳編:《劬堂學記》,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104頁)的治史理念與方法獲得更為透徹的理解。
第二章《古史》指出,“治史學,莫先於讀經”,甚至認為讀子也須讀經、“知經、子相通之義”,簡直將經學視為統帥一切學術的靈魂。這種鮮明的“尊經”立場,是柳詒徵與非經疑古的新史家最大的分歧所在,也是他為後者塑造為保守落後形象的根本原因。身處列強入侵、“西學東漸”的近代危局,作為“學衡派”主將的柳詒徵,有著強烈的擔當精神,“以繼承中國學統,發揚中國文化為己任”(張其昀:《吾師柳翼謀先生》,柳曾符、柳佳編:《劬堂學記》,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112頁)。他主張“由治經而治史”,因為一國之文化,習俗、制度、人事等隨時變遷,而明人倫、尚德化等文化根本則相承不變。柳詒徵說:“吾國之群經諸史,皆以道德觀念為主。杜預論《春秋》經傳五例,結之曰:‘王道之正、人倫之紀備矣。’”“實則《易》《書》《詩》《禮》亦無非以正倫紀,明禮義。後世史書,高下得失雖不齊,其根本亦不外是”(《講義》第二章);中國文化的精華在“五倫”(柳翼謀:《什麼是中國的文化》,《時事新報·學燈》1924年2月9日)。在《國史要義》等論著中,柳詒徵更是從“史原”“史權”“史德”“史義”“史化”等方面“本經論史”。他認為:“禮者,吾國數千年全史之核心也。”(柳詒徵:《國史要義·史原》,商務印書館,2011年,11頁)上古之時,“禮由史掌,而史出於禮”(同前,第6頁),史官不僅職掌官書典則(即“禮”),還分理庶政、襄贊王治,負有約束、諍諫王的責任。而禮之精神,則是“道”,即經學上升到普遍高度的價值倫理:“倫理者,禮之本也”(同前,13頁),此即“史義”,“史權”“史例”等皆由此出。比如,正是因為史官代表著道義,而道尊於勢,所以史權在終極意義上高於君權。這種上古時期形成的經史合一的文化形態與制度,塑造了中國史學經世致用、以官修為主等學術品格:“史之專重鑑戒,遂垂為數千年定法。”(柳詒徵:《國史要義·史術》,商務印書館,2011年,269頁)而今天的史學研究,也應在探求“人類演進之通則”中發明“吾民獨造之真際”(柳詒徵:《中國文化史·緒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頁),“以前人之經驗,啟發後人之秉彝”(柳詒徵:《國史要義·史德》,商務印書館,2011年,109頁),“準古鏡今,以為人世之法”(柳詒徵:《史學研究法》第二章《史學之定義》,李孝遷編校:《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61頁)。這些主張,顯然與強調“為學術而學術”,將史學與倫理分離,建設為求真之科學的新史家大相徑庭,故遭到後者“圍攻”。不過,今天站在建構中華自主學術體系的立場來看,會發現:柳詒徵的闡發更加吻合中國史學發生發展的語境,更能彰顯併發揚其主體性和個性,頗有借鑑價值。
在新史家的“選擇性”塑造與批判下,柳詒徵史學“趨新”的一面常為人忽視。其實,他非常注意借鑑時人著譯,在學理上主張“昌明國粹,融化新知”(《學衡雜誌簡章》,《學衡》第一期,1922年1月)“溝通中西之學說”(《講義》第七章),在體例、方法上更是對西賢多有借鑑,倡導“以域外賢哲治史之法,沉潛博洽以治吾國史”(柳詒徵:《〈中國史研究論文集〉序》,《劬堂序跋集》,《柳詒徵文集》第八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266頁),“仿歐美之例,著專門之史”(柳詒徵:《清史芻議》附《修史私議》,《歷史與文化論集(一)》,《柳詒徵文集》第九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63頁),《講義》和《史學研究法》《談治史方法——河南大學演講集》對此有集中體現。《講義》第七章《史學書》專門介紹了新史學之書,讚賞梁啟超《歷史研究法》“通貫新、舊,能以科學方法解剖國故”,認為威爾遜《歷史哲學》、浮田和民《史學通論》等“所言原理,多可運用於吾國史籍”,何炳松《新史學》等亦“言之有物”,其他章節對國內外時賢的最新研究成果也多有評介,足見柳詒徵治史之“趨新”,下面略舉數端析之。
首先,柳詒徵對晚清民國的考古大發現頗為重視,主張全面蒐集各類史料。《史學研究法》第四章《史學之補助學科》專門介紹了考古學,倡導“今之學者,欲發明歷史之真相,尤宜建立考古學,舉有史以前有史以後之物,詳搜而博考之,不可徒囿於文字也”(李孝遷編校:《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73頁);第三章《史學之材料》強調“蒐集歷史材料,不能僅以書籍為限,殘磚斷甓,折戟沉槍,無往非史家之珍品”(同前,67頁)。《講義》對新發現的傳世文獻之外的史料,亦很關注,如第五章雲:“至新出之龜甲、獸骨、竹簡、碑版、明器、逸書、古籍、殘畫、番書之類,則宜讀羅振玉、王國維諸家之書。”
其次,柳詒徵很注重考辨史料之真偽,但主張“信以傳信,疑以傳疑”。《史學研究法》第五章《史料之整理》專門論述了史料的“審判”,意識到古物、古書皆有真偽,即同為真,也“有彼此詆諆門戶異同之辨,非細心審判,不能得其真相也”(同前,75頁)。不過,柳詒徵和顧頡剛、胡適等疑古派懷疑、重估一切史料不同,他認為,中國史家自孔子起,“多學而識,則分別疑信”,“信以傳信,疑以傳疑,不穿鑿附會以求合,不向壁虛造以亂真”(柳詒徵:《談治史方法——河南大學演講集》,《柳詒徵文集》第十二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240、242頁)。“是故吾國史籍,自古相承,昭信核實,以示群德”,“不敢臆造私撰”。“至於刊落不盡,或有牴牾,則緣其事體大,獨撰眾修,皆不易於毫髮無憾”,“又或事屬當時,多非實錄,立傳之方,取捨乖衷,進由時旨,退傍世情(《宋書》自序語)。以至《南書》謂北為索虜,《北書》指南為島夷。又各以其本國,周悉書之,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北史》自序語)。則易代之後,史家多為改正。讀《宋史·週三臣傳序》,則知吾國史德,正由後先補益,而益進於忠實。治史者正不可以偏概全也”(柳詒徵:《國史要義·史德》,商務印書館,2011年,126頁)。今人“以晚近之詐欺,推想前人之假託”(同前,136頁),“以疑古為新創之風,不知孔門本兼信與疑兩種方法,非一切不信,亦非一切盡信,後之史家率用此法”,“故中國史書曾經若干洮汰,其類於各國古史之神話者,聖哲皆疑而闕之,非確知其不虛,不加採擇。而今人乃疑其偽造,轉若各國舊史之神話為真史,是則疑所不當疑,又信所不當信耳”(柳詒徵:《談治史方法——河南大學演講集》,《柳詒徵文集》第十二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241-242頁),況且,“即偽可以求真”(《講義》第二章),偽書亦不可廢。柳詒徵針對的顯然是“古史辨”運動,他強調從中國史學衍生的內在理路和精神出發,“屏去一切褒譏之說”和成見,“平心考究”史著之真偽和史事之疑信(《講義》第四章)。因此,他很重視古書的體例、誼(義)例,有時也由此著眼批評新史家。比如,在《論以說文證史必先知說文之誼例》中,他指斥顧頡剛“以《說文》釋禹為蟲,而不指為夏代先王,因疑禹為九鼎所圖之怪物”,乃不識《說文》之誼例(柳詒徵:《清史芻議》附《修史私議》,《歷史與文化論集(一)》,《柳詒徵文集》第九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307頁)。《講義》第三章批評梁啟超“斥諸史為帝王家譜,無當於民物、社會”,亦是不明正史體例,其實“社會風俗之散見傳志(如《史記·貨殖傳》《隋書·地理志》之類)”,“在善讀史者讀之,任何朝之帝王史,皆吾民之史也”。(其實,梁啟超在談到摘讀法時亦指出,“就事分類而摘讀志。例如欲研究經濟史、財政史,則讀《平準書》《食貨志》……每研究一門,則通各史此門之志而讀之,且與《文獻通考》之此門合讀。當其讀時,必往往發見許多資料散見於各傳者,隨即跟蹤調查其傳以讀之。如此引申觸類,漸漸便能成為經濟史、宗教史……等等之長編。將來薈萃而整理之,便成著述矣”[梁啟超:《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讀書指南》,中華書局,2010年,14-15頁]。梁氏“斥諸史為帝王家譜”,乃破舊立新的意氣之論。)當然,對古史、古書真偽、疑信的爭執,也與對其承載的價值倫理的評判分歧相關。柳詒徵意識到了他與新史家的此點差異,《講義》第二章提到,“吾國之群經諸史,皆以道德觀念為主”,“今人疑經疑古,推翻堯、舜、禹、湯、周、孔,而轉喜表章王莽。即由根本觀念不同,故於古史爭辯最烈也”。可見,不同學人、學派之間的分歧是系統性的,各有其自足的學理,我們考察雙方的交鋒論戰,不能只看到水面上相撞的一角,而看不到隱藏在水中的體積更大、支撐這一角的整個冰山。
再次,柳詒徵指出,“人類之動作,有共同之軌轍”(柳詒徵:《中國文化史·緒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頁),故可以取今時、異域之思想、事理髮明中國古史。《講義》第二章提到,“古代思想,有與近世相近者,如授田均產、大政詢民、鄉里選舉本於學校教育之類,往往有良法美意,遷流已久,湮晦莫宣,轉賴今之思想印證參稽而覺其可寶”;“近人及外國人之書,雖非紀述古事,而有可以證明古代社會狀況者”,例如“結繩而治之法,可以日人若林勝邦《涉史餘錄》(日本早稻田大學歷史講義之一種)所述秘魯及琉球結繩之法證之。侄娣從嫁之法,可以陳鼎《滇黔土司婚禮記》(諸叢書中多載之)證之。故講古史不限於專讀古書。最野蠻之社會,可以考證最古之史事。學者能觀其通,則古今一也”。當然,柳詒徵也明白,“各國家、各種族之歷史”,“亦有特殊之蛻變”(同前,第1頁);“古制之合於今之思想者固多,亦有不合於今之思想,宜虛心研究其故者。如《喪禮》中之服制,分析精密,自今人觀之,殊覺其無謂。然欲知周代尚文之義及家族倫理組構之精細,不能不知其用心之所在。故某一時代之制度,有某一時代之思想,須一一求其所以然,不可出以武斷者,治史學之要義也”(《講義》第二章)。這是對時人常犯的“以今律古”“以西範中”通病之針砭,強調對於“不合於今之思想”的古制,不可武斷臧否,而應探求其背後的思想,“宜虛心研究其故”,“一一求其所以然”,“知其用心之所在”。這些主張,或對陳寅恪著名的“瞭解之同情”說有所啟發。(柳詒徵曾在1901年擔任過陳寅恪一年左右的家塾教師,教授國文與歷史方面的課程[蔣天樞:《陳寅恪先生編事年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2-13、18-20頁]。由這段師生因緣加上柳在當時的史學泰斗地位,可以推斷:柳的學說對陳有啟發。聞軒軒、戴建國《被忽視的首倡者:柳詒徵及其唐宋變革論》[《河北學刊》2023年第一期]即如此認為。)
最後,柳詒徵留意到了舶來之新學科、新方法對史學研究的補助作用,積極吸納、借鑑。《史學研究法》第四章《史學之補助學科》擇要介紹了言語學、古文書學、地理學、年代學、考古學。對時人趨新出現的問題,他也有所洞察、反思。比如,《講義》第三章末尾談到讀正史時可就某些論題分類札記“歸納而得其特點”時說:“近人講統計之法,亦善,然其性質不能一一均等。如史傳中之人物,有大有關係者,有無足重輕者。甲地所產生之人物雖少,其事大有關係;乙地之人名見於史傳者雖多,然其大有關係之人物亦不過等於甲地之數,則其優劣不能以多少而定,且此等事,雖不知史事者亦能為之。”這個提醒在“數字人文”方興未艾的今天,倍有意義。目前不少量化研究,諸如唐詩、宋詞排行榜之類,難逃此議。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柳詒徵對新理路、新方法的吸納帶有一定“格義”色彩,這做得好,則能會通古今中西。比如,《講義》第一章指出:“近世學者編歷史教科書,有通史,有斷代史,多采用紀事本末體。而以史事之性質,分著專史,如政治、法制、經濟……等史。其實皆正史諸志匯傳之遺,特博採群書,通貫古今,如馬端臨之《通考》,加以論斷,述其因果,每事析為一書耳。”再如他讀史、治史,頗重會通、條貫,這既可視為對西學系統性特點的借鑑,也可看作對傳統經史之學通觀思維及通變精神的發揚。比如《講義》第四章論戊戌變法事,兼顧到了“新、舊兩方之紀載”,且留意到二者之“性質亦不可謂均等。新者多躬與其役,舊者多局外之人,其當事者如榮祿、袁世凱之類,未嘗詳述其若何結合以傾新黨也”,因此慨嘆“史學至不易言”,“欲求多方面之真相,皆能曲折宣寫而無遺,乃不可能之事也”。再如,他將“疏通知遠而不誣”視為孔子治史之要義,雲:“通者,知類通達,心知其意,述往思來,視古如今也。疏而兼通,則能知遠,因革損益,百世可推,而要歸於不誣。”(柳詒徵:《談治史方法——河南大學演講集》,《柳詒徵文集》第十二卷,商務印書館,2018年,242頁)《講義》第二章亦曰:“由治經而治史,最易得一種明瞭之界說:即一國之文化,有隨時變遷者,亦有相承不變者,不可膠執一說也。”
(《史學概論講義》收入陳斐整理的《國文科名家函授講義》,即將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