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擬拆除無主違法建築的公告
經那曲市色尼區自然資源局審查,位於那曲市色尼區浙江中路圓龍賓館對面爛尾樓,建築面積656.3698平方米,具體座標附後,該爛尾樓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規劃檔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該建(構)築物涉嫌違法建設。因該違法建築目前無法確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為進一步查清事實並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本機關現釋出公告如下:
請該建設的所有權人、管理人、投資人以及其他相關權利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檔案、授權委託書、相關審批檔案等材料到本行政機關陳述、申辯以及申請聽證等權利,接受調查。逾期無人主張權利或者未改正違法行為的,本行政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報經那曲市色尼區人民政府責令對該處建設予以直接強制拆除,並直接回收違法建築所涉及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處建設的所有權人、管理人、投資人以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接受調查時請攜帶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以上三項需加蓋單位公章)、被委託人身份證明(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接受調查。
(相關權利人在公告期限屆滿前應自行清理存放於該處違法建築內的財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損失由相關權利人本人承擔。)
聯絡人:仁增扎西 電話:18143861031
聯絡地址:色尼區文化中路26號
附件1:圓龍賓館對面爛尾樓影像套合圖
附件2:違法建築的座標
那曲市色尼區自然資源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