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涉及“專網通訊業務”的A股遭重罰。2月5日深夜,*ST新海(002089)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擬對*ST新海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這意味著,*ST新海可能成為2024年第二例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的A股企業。
經查明,2014年3月,*ST新海董事長張亦斌與隋某力等人入股成立蘇州新海宜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海宜電子”)等企業,開展專網通訊業務。而所謂“專網通訊業務”係為專網通訊產品的虛假生產加工及購銷,上下游、產品確定、合同簽訂、資金支付、虛假實物流轉都由隋某力一人操控,相關業務構成虛假銷售迴圈。
而2014年至2019年8月31日,*ST新海透過直接和設立子公司方式參與隋某力主導的專網通訊虛假自迴圈業務。其中,新海宜電子自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納入新海宜合併報表範圍,新海宜電子透過參與虛假自迴圈業務虛增銷售收入、利潤。
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ST新海透過專網通訊虛假自迴圈業務分別虛增銷售收入2.25億元、9.08億元、11.88億元、8.76億元、4.2億元、1.24億元,相應虛增利潤總額4698.89萬元、1.53億元、1.49億元、8082.75萬元、7195.31萬元、2132.76萬元;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3911.88萬元。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ST新海責令改正,並警告及罰款400萬元;時任董事長、總裁張亦斌遭警告及罰款200萬元,並10年證券市場禁入;時任董秘兼任新海宜電子董事徐磊等人也遭警告及15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罰款。
根據相關規定,*ST新海受罰後,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2015年3月20日至2021年7月13日之間買過*ST新海股票,且在2021年7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均可透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徵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徵集訴訟,律師將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王添聿律師提醒,由於該案訴訟時效屆滿日為2024年7月14日,投資者應注意避免錯失合法挽損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2月4日曾發文稱,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一直是證監會執法重點,指出要全鏈條剷除財務造假“生態圈”,對凱樂科技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謂“專網通訊業務”進行財務造假行為將全面追責。
二級市場上,踩雷*ST新海的投資者可能損失慘重。2月5日公司股票停牌前2個月裡公司股價已持續下挫,期間多次跌停甚至連續跌停,2月5日也以跌停價0.78元/股收盤,對比2023年9月階段高點幾乎腰斬,股價更不到2020年3月創下的長期高點的25%。記者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