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科技網際網路企業,加班是一種常態。特別是對於研發、技術類關注而言,晚上加班是難免的。
畢竟有些事講究一個延續性,上班時間幹不完,如果等到第二天再繼續的話,往往是耽誤了。
在華為早期,做產品研發工作的員工大都有過熬夜加班的經歷,不需要老闆督促,而是一個問題解決不完的話,自己心裡難受,睡不著覺。
而且市場競爭壓力大,公司要跟競爭對手爭奪時間視窗,有時候就是要爭分奪秒才行。
那麼作為老闆,這時候要關心什麼問題呢?
任正非批評夜宵報銷:加夜班的優秀好漢要多吃點,吃好點,幹勁大
在華為研發隊伍規模還小的時候,任正非就化身“後勤部長”,經常晚上推著小車給員工送夜宵吃,他唯恐餓著這些“將士”。
其實那個年代的年輕人大都喜歡吃泡麵,畢竟都是經歷過物質匱乏,所以很貪泡麵的滋味。而公司的泡麵是敞開供應的,辦公室堆著很多泡麵。
但任正非認為吃這個營養跟不上,所以要求食堂做好飯菜供應。哪怕後來公司做大了,華為已經成了世界知名的跨國公司,任正非也會操心員工的吃飯問題。比如有次他就公開批評夜宵審批的流程:
聽說加班夜宵報銷要主管審批,我覺得多此一舉,不能為幾個沒有加班的人吃了夜宵,讓我們戰壕中的人也要一邊冒著“槍林彈雨”,一邊去批條子。聽說一餐只有7元錢,是否合理,已過去這麼多年了,該日落了吧! 加夜班的優秀好漢要多吃點,吃好點,幹勁大。標準是否可以最佳化?沒有食堂供應的是否可以點外賣,以一單為標準,不以金額限制為標準,可以否?
從管理的角度看,審批是為了避免浪費,核心是懷疑員工佔便宜,但在任正非看來就是因小失大,愚不可及。
何為“日落”?
想一想,這個年代,在華為這樣對員工素質要求嚴格的高科技企業裡,又有多少人會為了佔便宜、多吃一頓飯而故意加班?
就算有這樣的人,又能造成多大的損失?算賬嘛,如果因此傷了大多數員工的積極性,那豈不是管理的失敗?
而且不僅僅是利弊得失的問題,還是是作為領導者“愛兵”的問題,你只要站在員工的立場上考慮他們的利益和感受,他們才會受到激勵,工作熱情高。
這裡任正非所說的“日落”,實際上是公司組織熵減的一種制度,“每增加一段流程,要減少兩段流程”,這就是任正非在華為的“日落法”管理辦法。“日落法”的本質是倒逼管理效率和能力的提升,在《華為基本法》中,第八十八條就規定“對專案管理,實行日落法控制。”
任正非認為在企業裡,任何工作任務都應該是有始有終,不能拖著變成官僚主義,在他眼裡,凡是不產糧食的流程是多餘流程,多餘的流程要逐步簡化。
夜宵是以人為本,不是以工卡為本。
任正非對於後勤問題有過多次講話和指示,他希望後勤服務能夠持續改善,“伙食供應、夜宵、健康活動目的是保障員工身體健康,要對應員工需求,提供多樣化選擇。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共同奮鬥打勝仗。”
如此就把後勤、食堂、夜宵等上升到了打勝仗的高度,打仗就是打後勤,任正非強調管理幹部要愛護員工。
其實華為的食堂有很多供應商合作,華為對於這些供應商的管理也是“充分競爭、末位淘汰”的方針,目的還是為員工服務,“夜宵不是福利,是為了讓大家吃好,解決肚子餓的問題。”
除了飯菜的質量外,還要有好的就餐環境。難得可貴的是任正非沒有隻顧及華為自己的員工,還想到了保安、保潔、司機等“編外人員”:
擴大夜宵領取的人群範圍,除了華為員工,還要包含值夜班的外包員工、合作方、服務人員(保安、保潔、司機等)……
這才是以人為本的導向。
加班不能形式主義,更不談教條化。
“研發員工加班多,很辛苦,我認為不要普遍加班,不需要加班的就不加班。幹部要考核員工績效,而不是看他是否在你身邊,因為你笨,要多飛,晚上乾得很晚,聰明的為什麼不可以早一些睡呢? ”
任正非說的很透徹,不要為了加班而加班,“如果部門無效加班多,說明主管沒能力,沒能力的主管就是形式主義。我們是責任結果導向,不要強調過程考核。”
以這樣的原則去考核管理幹部,對於那些喜歡搞表面功夫、虛假繁榮的管理幹部來說就等於斷了他們的念想,反正公司是看結果,你表面再辛苦,如果沒有功勞也是白搭。
畢竟無效勞動有什麼意義呢?努力不是給老闆看的,而是必須有實實在在的貢獻拿出來,企業是功利性的組織,戰艦是為了作戰,不是為了好看。
這也是值得其他企業學習和借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