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謝碧鷺 陳鋒 北京報道
創興資源日前釋出公告稱,公司實控人餘增雲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被立案調查。針對這一情況,11月12日,《華夏時報》記者致電創興資源欲進行採訪,接線人員建議將採訪問題傳送至公司公開披露的郵箱,隨後記者將採訪提綱傳送至年報披露的郵箱,但截至發稿,上市公司並未回覆。
實際上,除了創興資源外,近期還有多家上市公司對外發布了收到立案告知書的公告,比如ST百靈、遠興能源、等,被立案調查的物件既包括上市公司,也包括相關人士等,被立案的原因大多數是涉嫌信披違規。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公司在公佈被立案調查的訊息後,其股價通常會迅速出現顯著波動。還有不少投資者在股吧等互動平臺表示,擔心公司股價會進一步下滑。
實控人未擔任職務
近日,創興資源對外發布了關於公司實控人被立案調查的公告。公司從控股股東浙江華僑實業有限公司獲悉並向公安機關核實,公司實控人餘增雲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被立案調查。創興資源表示,餘增雲未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管職務,其被立案調查事項與公司無關。公司經營管理情況正常。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後續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提示相關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9月10日,創興資源便對外發布公告稱,公司股東華僑實業無法與公司實際控制人餘增雲取得聯絡。餘增雲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不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公開資料顯示,創興資源的原主營業務為鐵礦石開發,後轉型進入建築裝飾行業。目前公司承接的專案主要為主題樂園場館、高階酒店及住宅的工程施工總承包、室內裝修總承包、工程專案相關的BIM建模諮詢服務和商品銷售,擁有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根據往期公告梳理,2023年初,創興資源的控制權曾發生變更,公司控股股東將由漳州百匯興及其一致行動人變更為華僑實業,實控人將由陳冠全變更為餘增雲。也就是說,從餘增雲正式入主創興資源到被立案調查,時間不超過2年。
從嚴監管持續落實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除了創興資源外,近期A股上市公司或相關人士被立案調查的訊息不斷,涉及原因五花八門。
比如ST百靈和遠興能源,11月8日盤後均對外披露了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其中,ST百靈被立案的原因是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遠興能源被立案的原因是公司涉嫌未及時披露參股子公司重大訴訟。
據悉,ST百靈是一家集苗藥研發、生產、銷售於一體的醫藥上市公司,獨家苗藥產品銀丹心腦通軟膠囊、咳速停糖漿及膠囊和非苗藥產品金感膠囊、維C銀翹片、小兒柴桂退熱顆粒等都為公司主要盈利產品。遠興能源是國內最大的以天然鹼法制純鹼和小蘇打的生產企業之一,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從事純鹼、小蘇打、化肥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除此之外,11月初,智動力對外發布了關於實際控制人及高階管理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吳加維、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陳奕純、董事兼副總經理陳丹華於11月1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三份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吳加維、陳奕純立案;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公司股票,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丹華立案。
二級市場反應強烈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情況體現了監管層從嚴監管的態度。監管層透過立案調查、行政處罰等手段,強化了對資本市場的監管,維護市場秩序。透過嚴格的監管,能夠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其次,嚴格監管增強了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提高了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與此同時,透過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有助於減少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促進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從二級市場的表現來看,大多數公司在公佈被立案調查的訊息後,其股價通常會迅速出現顯著波動。
比如創興資源,11月11日和12日股價下跌幅度均超5%;11月11日,ST百靈跌停;遠興能源和智動力在披露相關公告後的次日,股價均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跌。不少投資者在股吧等互動平臺表示,擔心公司股價會進一步下滑。
柏文喜認為,上市公司或相關人士被立案調查,會造成諸多影響。一是資本市場信任度下降,被立案調查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對公司的信任度下降,影響公司的市場聲譽;二是股價波動,立案調查可能會導致公司股價出現波動,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三是監管處罰,如果調查結果證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包括罰款、市場禁入等。
那麼,上市公司如何預防未來可能的違規行為並提升公司治理和資訊披露質量呢?在柏文喜看來,上市公司應當加強內部控制,強化內部審計和合規體系,確保公司運營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提高資訊披露質量,確保資訊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受到監管處罰;強化監督機制,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作用,以監督公司管理層的行為等。
責任編輯:麻曉超 主編:夏申茶